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蘇龍獄減建字第608號

    罪犯朱某彪,男,1986年12月2日出生,福建省漳平市人,漢族,高中文化,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二十一監區服刑。

    2023年1月12日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312刑初796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朱某彪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3年3月6日起至2025年2月1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一萬元整,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七萬元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3月29日交付執行。

    罪犯朱某彪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三萬元已履行、違法所得七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朱某彪減去有期徒刑四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