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蘇龍獄減建字第673號

    罪犯柳某平,男,1966年2月20日出生,江蘇省徐州市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三十一監區(老殘監區)服刑。

    2020年12月31日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0324刑初744號之二刑事判決,以罪犯柳某平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刑期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9月23日交付執行。

    罪犯柳某平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11月、2023年4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4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五十萬元已履行二萬元,追繳違法所得440萬元未履行,2022年1月21日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蘇0324執4722號執行裁定書,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柳某平減去有期徒刑五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