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zhí)侗O(jiān)獄

                 

2024〕蘇龍獄減建字第675號

    罪犯孫某懷,男,1984年10月24日出生,福建省晉江市人,大學文化,現(xiàn)在江蘇省龍?zhí)侗O(jiān)獄三十一監(jiān)區(qū)(老殘監(jiān)區(qū))服刑。

    2021年12月17日江蘇省如東縣人民法院作出(2021)蘇0623刑初322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孫某懷犯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整。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3月11日交付執(zhí)行。

    罪犯孫某懷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yè)技術教育。于2023年2月、2023年9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3次,確有悔改表現(xiàn)。罰金三萬元已履行,共同違法所得16141.593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建議對罪犯孫某懷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zhí)侗O(jiān)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