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蘇龍獄減建字第672號

    罪犯徐某兵,男,1969年2月16日出生,江蘇省泰州市人,文盲,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三十一監區(老殘監區)服刑。

    2019年6月6日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1204刑初93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徐某兵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刑期自2018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5月2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6月28日交付執行。2021年6月7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21)蘇01刑更1849號刑事裁定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刑期至2025年10月2日止)。

    罪犯徐某兵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于2021年6月、2022年1月、2022年9月、2023年5月、2024年1月獲得表揚5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徐某兵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