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董燦燦,女,1994年7月29日生,居民身份證號320321199407290286,江蘇省豐縣人,漢族,初中文化,個體工商戶,住江蘇省豐縣歡口鎮董集260號。因涉嫌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1年3月11日被豐縣公安局取保候審,后,先后被豐縣人民檢察院、本院決定取保候審,同年6月6日被本院決定逮捕,因其處于哺乳期暫未收押。2023年6月12日本院作出(2023)蘇0321刑初12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董燦燦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已預繳八萬元)。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作出(2023)蘇03刑終297號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生效后,罪犯董燦燦以其懷孕為由,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4年4月11日決定對罪犯董燦燦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董燦燦于2024年8月21日以其正在哺乳期為由,申請繼續對其暫予監外執行。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五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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