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甘文才,男,1982年6月9日出生于福建省南平市,漢族,中專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住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罪犯甘文才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一案,本院于2024726日作出(2024)蘇0602刑初663號刑事判決,以甘文才非法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2024812日,罪犯甘文才患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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