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276號

    罪犯薛浩,男,1989年11月30日出生,江蘇省東海縣人,漢族,大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0722198911306332,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六監區服刑。

    2021年5月21日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724刑初359刑事判決,以罪犯薛浩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60000元。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9日作出(2021)蘇01刑終760刑事判決,維持對該犯的判決。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3月31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薛浩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1月、2024年4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已履行);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60000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薛浩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