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293號

    罪犯左安平,男,1990年4月12日出生,安徽省滁州市瑯琊區人,漢族,大學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4110319900412281X,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七監區服刑。

    2022年11月11日江蘇省海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621刑初136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左安平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7月24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2月22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左安平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0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左安平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