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號

    罪犯楊慶中,男,1991年6月30日出生,江蘇省沭陽縣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32132219910630221X,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六監區服刑。

    2020年8月27日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2019)蘇1302刑初927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楊慶中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犯包庇罪,判處拘役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刑期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8500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10月20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

    罪犯楊慶中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6月、2021年12月、2022年5月、2022年11月、2023年4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7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已履行);違法所得人民幣18500元(已履行)。鑒于該犯系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罪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楊慶中減去有期徒刑二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