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是代表委員履行職責的方式。近年來,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把代表意見、建議的辦理作為法院工作的“推進器”、公眾滿意的“晴雨表”,在贏得代表委員滿意率100%的同時,實現了法院工作的新提升。

  時刻牽掛永恒話題

  桑光裕是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法院的隊伍建設是她時刻關注的問題。在人代會討論法院工作報告時,她曾提出:“要加強法官業務學習和培訓,從各方面提高基層隊伍素質,針對不同的人員采取不同的措施,如提高轉崗人員的理論水平,提高院校畢業生的實干經驗,特別是群眾工作經驗等。”

  法院隊伍建設是永恒的話題,她的一席話直指法院工作的要害。

  圍繞桑光裕的建議,揚州中院迅速行動,以庭審駕馭、訴訟調解、法律適用和文書制作“四個能力”的培訓為重點,近年來,已先后舉辦了百余個崗位業務培訓班,基本做到全市法院法官每年參加一次專題業務培訓。

  積極探索巡回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兼職教師利用雙休日到基層開展巡回專題培訓,近三年來,已先后組織兼職教師進行了30余個專題巡回培訓,培訓基層法官1100多人次。

  著力提升新進人員的司法實踐能力,出臺了《對法院新錄用人員實行以老帶新“一幫一”結對指導實施辦法》、《新進人員下派基層法院鍛煉工作實施方案》,將新進人員統一安排到基層法院或法庭進行為期一年的掛職鍛煉。

  揚州中院還先后與人民大學、蘭州大學、蘇州大學聯合舉辦了三期碩士班,全市法院100多名干警獲得碩士學歷,兩名優秀同志進入高校攻讀博士學位,全市法官隊伍的學歷層次和司法能力得到了顯著提升。全市法院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從2008年的99人增至目前的200人,占法官總數的比例從10.8%上升到21.1%。先后邀請了人大、北大、南大、華東政法等十多所高校的知名教授來院開辦了20多場次專家講座、10余個專題的咨詢研討活動,化解了200多個審判疑難復雜問題,全市法院近3000人次干警參加了講座、咨詢。

  近年來,揚州法官流失的問題導致案多人少的矛盾更為突出。自2003年至2009年,全市基層法院共有65名干部調離法院。市人大代表謝倫標提出了“落實基層法院法官職級待遇、減少法官流失”的意見和建議。揚州中院黨組高度重視,積極爭取市委的關心和大力支持,市委轉發了由市委組織部、市中級法院提出的《關于加強法院人才工作的意見》,揚州中院與市委組織部聯合印發了《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從基層法院遴選法官實施辦法》、《關于加強基層法院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打造法院干部隊伍的暖心工程。

  念念不忘矛盾化解

  周曉晴,揚州政協六界委員會副秘書長。與群眾接觸較多的她,針對各類涉訴矛盾多發的形勢,提出了“關于認真推行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預測評估化解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強化源頭治理工作,一直是全市法院信訪工作的重點。揚州中院黨組認為,周曉晴的建議對于全市法院創新工作方法,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意義重大。揚州中院迅速調研,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統制定了《涉訴案件信訪風險評估與提示的若干規定》,明確涉訴信訪風險等級劃分為白色、藍色、黃色、橙色、紅色五個等級,不同等級對應不同的風險評估、提示和化解程序。建立信訪風險評估與提示機制,可以有效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的產生,增加信訪工作的主動性和超前預判性。

  社會矛盾化解也牽動著李躍平、祁文帆委員的心。他們提出了“完善我市大調解工作機制層層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建議。揚州中院根據政協提案交辦要求,對涉及到法院調解工作的總體情況進行了梳理和調研。主動與工會、消協、婦聯等單位聯合出臺了六個訴調對接文件,與司法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銜接工作的意見》和《關于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若干問題的意見》,在7家基層法院和16個基層法庭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與市檢察院聯合制定了《關于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息訴維穩協作機制的意見》,規范了法檢兩家息訪流程的銜接。開展對人民調解員多樣化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邀請人民調解員、陪審員、特邀調解員現場觀摩庭審、法院集中實習、確定專職法律指導員解答法律咨詢等方式,強化人民調解員依法調解、規范調解的意識,提高調解技能。

  以此為契機,揚州中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訴信訪工作,創新工作方法,切實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人民來信早期告知、院領導接訪、重點信訪老戶化解、訴訪分離、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制度等工作,努力化解涉訴信訪案件,取得了明顯成效。化解上級交、轉辦重點信訪案件等多項工作均名列全省法院前列,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并作經驗交流,連續13年被評為全市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始終關注社會管理

  社會管理創新是新時期政法機關的三項重點工作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的有效方式。省人大代表、揚州新東方外國語學校校長王修文,對法院如何參與社會管理提出了中肯的意見。他提出,應“進一步加強法律宣傳,積極探索法律宣傳的方式方法,如法律進社區,進大企業,進一步發揮好大、中、小學法制副校長作用”。

  根據這一建議,揚州中院在全市法院開展了“百名法官進社區”活動,確定每年的7月18日為“法官社區服務日”,組織法官進社區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或邀請社區主任走進法院,開展與法官的交流活動。建立法官掛鉤社區制度,在社區設立法官信箱,巡回審判進社區,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發放服務卡,目前在全市法院共設有8個“社區法官服務小組”,全市共選擇22個社區作為活動掛鉤聯系社區。以聯系企業為載體,揚州法院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共走訪聯系1800余家企業,上門提供法律服務600余次、召開企業座談會60余次。全市兩級法院少年庭經常組織廣大少年審判法官深入各大、中、小學校園,刑庭庭長都身兼學校的法制副校長職務。定期安排法制副校長進校園開設法律講堂、法律知識講座,與專門機構合作聘請心理咨詢師。通過法院與心理咨詢師在學校的建議下共同選取合適的心理輔導對象,分析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心理問題,幫助他們健康成長,避免危害社會。

  趙榮生、李秀華委員十分關注家庭暴力問題,他們提出了關于“制止家庭暴力,法院系統引入人身保護令”的意見和建議。揚州中院牽頭市公安局聯合發文確定落實人身保護令實施中執行的具體措施;在審理過程中,承辦人根據掌握的案情,對受害人予以適當釋明,指導受害人及時提出人身保護令的申請。目前,揚州中院已發出人身保護令10件,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頻發的情況。

  通過對代表、委員意見、建議的辦理,揚州中院的工作得到了迅速的提升。2010年底,在揚州市市級機關綜合執法部門年終綜合考評工作中,揚州中院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績。在今年5月20日召開的揚州市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對公檢法機關落實“三官法”執法檢查審議意見情況進行了滿意度表決。結果顯示,揚州中院以36票“滿意”、3票“基本滿意”創下了實施滿意度表決以來的最好成績。

  法院行為指向:主動+創新+務實

  訪談對象 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 蔣惠琴

  民主周刊:您認為,應如何做好代表、委員建議和意見辦理的組織工作?

  蔣惠琴:我們主要是強化組織領導,形成“三動”合力,來突出代表聯絡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充分發揮領導的帶動作用。在謀劃全年法院工作時,將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工作作為全年重點工作。要求各法院、各部門以及全市法院每一位干警高度重視代表聯絡工作,進一步增強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改進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二是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推動作用。主動匯報聯絡工作思路,進一步了解上級機關對代表聯絡工作的要求,積極爭取領導的支持。合理調整人員分工,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制訂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對下業務指導的工作方案》,并通過舉辦司法政務培訓班,召開工作例會等形式,加強代表聯絡工作的指導,明確聯絡工作重點,推動聯絡工作取得實效。

  三是充分發揮上下法院的聯動作用。在全市法院成立了聯絡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擔任組長,在各法院辦公室設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室,在各部門配備了兼職人員,具體負責代表聯絡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工作做到了“三個明確”,即明確分管領導,明確分管部門,明確專人辦理。全市兩級法院通過上下聯動,已經將代表聯絡工作作為法院全局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抓緊、抓實、抓到位。

  民主周刊:揚州法院在代表、委員建議和意見辦理中,有哪些創新之舉?

  蔣惠琴:我們主要是實現“三個轉變”,突出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針對性。揚州法院共承辦省、市人大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22件,辦結率和滿意率為100%。

  一是創新辦理方式,實現了由“單獨辦理”向“聯合辦理”的轉變。揚州中院改變過去根據意見建議和提案的具體內容,將辦理任務簡單分配給承辦法院或承辦部門的做法,變個別法院或部門“單獨辦理”為多個法院或部門“聯合辦理”,增強辦理的協同性和實效性。提出“共同參與、共同協商、聯合辦理、聯合答復”的辦理模式,努力提高代表的滿意度。

  二是創新工作作風,實現了由“封閉辦理”向“開門納諫”的轉變。揚州中院辦理工作在保留電話聯絡、文來文往的基礎上,采取“請進來”、“走出去”方式,拓寬溝通交流的渠道。每一件意見和建議,在辦理前采用“四先一后”的工作方法(先分析、先調研、先走訪、先協商、后辦理),即先對意見建議和提案的內容進行分析,再根據分析得出的結論進行深入調研,充分了解和掌握代表委員提出意見建議和提案的相關情況;接著由分管院領導、聯絡部門以及承辦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走訪代表委員,通報辦理情況,協商解決意見建議和提案所反映的問題。通過前期的分析調研和走訪協商,為圓滿辦結意見建議和提案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形成正式的書面答復意見后,再由分管院領導、聯絡部門以及承辦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走訪代表進行正式答復。

  三是創新督查方式,實現了由“常規辦理”向“注重實效”的轉變。揚州中院在辦理代表意見建議和政協提案時,不僅注重及時辦理、當面答復的常規做法,更加注重把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落到實處。為使辦理工作取得實效,揚州中院職能部門創新聯絡工作的督查方式,實行“首辦負責制”和“動態通報制”。按照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對每一件意見建議或提案下發交辦單,明確辦理時限和要求,并隨時將承辦部門和承辦人的辦理工作進展情況登記、上網和通報,確保意見建議辦理工作按序時進度推進。

  民主周刊:代表、委員建議和意見辦理如何求得實效?

  蔣惠琴:我們主要是抓好“三個結合”,突出定向結對聯絡工作的實效性。

  一是將定向結對聯絡工作與依法服務全市工作大局結合起來。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適時出臺服務大局工作意見。今年以來,揚州中院針對全市各個階段的中心工作,先后制定出臺了“打造司法公信”、“服務幸福揚州”、開展“創文明法院、建文明庭室、做文明法官”主題實踐活動等三個實施意見。受到了全國人大代表揚州市委書記王燕文和市長謝正義等市領導的批示肯定和高度評價。全力保障全市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制定下發依法服務全市重大項目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和任務分解表,要求兩級法院與當地黨委、政府部門就重大項目工作對接85次,為安大公路項目、揚泰機場項目、淮揚鎮鐵路、寧啟鐵路復線暨電氣化改造項目、二電廠三期項目等132個全市重大項目建設提供法律服務。

  二是將定向結對聯絡工作與法院的三項工作結合起來。揚州法院要求全市法院緊緊圍繞今年“深入推進有效解決涉訴糾紛、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強化公正廉潔司法”三項工作開展定向結對聯絡工作。在年初制定全市法院聯絡工作要點中,將認真開展代表委員視察法院三項工作專項活動作為今年聯絡工作的一項重點。主動邀請代表委員聽取三項工作匯報,擔任三項工作監督員,參與法院工作檢查、明察暗訪和行風調查等活動。

  三是將定向結對聯絡工作與改進作風提升形象結合起來。在定向結對聯絡工作中,對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實行“包人負責制”,專門制定《關于開展與全國、省人大代表定向聯絡工作的意見》,將8名全國人大代表和39名省人大代表與全市兩級法院院領導結對,并明確承辦法院和承辦部門,要求結對人員主動聯系所結對代表,通報本人的基本情況和聯系方式;根據聯絡人員自身工作和代表實際情況,共同協商針對性、個性化聯絡渠道和方式。每年與結對代表聯絡不少于2次,每年走訪代表不少于2次。對市、縣級人大代表實行“包片負責制”,即中院每位黨組成員掛鉤一個地區的人大代表,中院分管部門配合院黨組開展工作,各基層法院將代表與具體部門和具體法官結對。全市兩級法院通過邀請代表視察法院、旁聽開庭、參與執法活動、印發“接受監督直通車”專用信封等多種形式,實行上下聯絡,積極開展結對聯絡活動,廣泛征求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切實改進作風提升形象,取得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