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走進法院,無論是辦事還是開庭,處處都能感受到法院陣陣調解春風,希望而來,滿意而歸”,522,剛剛開完庭的當事人吳曉忠走出賈汪法院時感慨地說。

承辦人庭長院長三級協力化紛爭

對于重大疑難、當事人雙方矛盾對立嚴重的案件如何審理,原被告怨氣是否可以傾訴,之間矛盾如何化解,紛爭怎樣平息,成為賈汪法院領導深深思索的問題。一年來,在全院實行的承辦人、庭長、院長三級協力調解化紛爭的制度,其意就是院庭長工作前移,主動參與調解。2007年元月,王文尚把某村委會告上了法庭,要求村委會履行承包協議,涉案標的100余萬元。因為牽扯到矸子山,雙方矛盾對立嚴重,承辦法官在審理中雖費心盡力,但原被告矛盾依然尖銳。庭長了解情況后,與承辦人一起做雙方工作,但是王文尚依然存在心理疙瘩。院長張向東聽取案情匯報后,感覺賈汪因矸子山產生的社會矛盾不少,到法院的案子,不辦好會在社會上引起連鎖反應,便立即將王文尚和村委會負責人召集在一起進行調解,案件以王某當庭支付25萬元繼續承包矸子山而圓滿解決。當庭拿到調解書的王文尚樂呵呵地說:“院長調解我信服,為我解決了大難題”。村委會負責人鄭書記講,村委會當原告被告不少,像院長親自參加調解不多見,法院和諧辦案,村委會信任。僅今年就有近10件案件通過這種方式妥善解決,為老百姓辦了實事,受到群眾歡迎。

法院村鎮局三層合力互動促調解

一件案件真正得到徹底解決往往需要多方面力量協力才能辦到,這是賈汪法院在司法工作中的體會。該院根據案件的不同特點,充分借助外力促使案件得以調解解決,促進社會矛盾有效化解。2004年以來,賈汪法院陸續受理了劉繼勝訴尚某、某鎮政府借款糾紛案,由于案件十分特殊,劉繼勝和其妻滿彩娥到處信訪。在該案審理和執行階段,該院法官、庭局長、院長多次與鎮政府協商、溝通、協調,最終把該案妥善處理好。劉繼勝和其妻十分滿意,表示沒有法院積極協調溝通,即使虧也很難使借款得到償還。2006年底,孫茂彬等三人因交通事故,將該區大吳鎮權臺車隊告上了法庭。但是通過法庭審理,發現根據現有證據,公安機關事故處理認定書只能證明在事故現場時間段有該車隊車輛經過,確定為其中的一輛肇事,但不能確定具體是哪輛肇事車,而車隊由農民個人車輛組成,孫某三人的訴求很難支持,鑒于一死二傷的嚴重后果和受害人四處信訪的現實,案件承辦法官將案件委托該區公安機關事故處理部門調解,公安機關領導親自到村、車隊多次做調解工作,車隊同意支付10萬元幫助受害人度過難關,巧借外力把案件解決。僅去年以來,該院就有21件類似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通過委托調解方式得到穩妥處理。

庭前庭中庭后三環調解貫穿全過程

徐州賈汪法院充分利用庭前庭中庭后不同情況,主持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積極化解他們之間的矛盾,平息他們之間的紛爭,受到當事人的贊同。在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涉及保險方面的賠償多數都在開庭前調解解決。開庭后,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都可隨時請求法官進行調解確認。今年一季度,賈汪法院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56.8%,調解撤訴率達72.8%;案件進京赴省上訪下降70%。同時強化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受害人物質損失的實際受償金額到位率的調解,2007年第1季度共受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19件,受害人求償金額73.53萬元,通過調解實際獲賠金額59.60萬元,實際受償金額到位率達81.05%

“和諧司法,要以人為本,調解就能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司法要求。”賈汪法院院長張向東說,“我們要繼續加強司法調解工作,通過內外合力、左右聯系、上下溝通等多種調解措施,進一步提高調解率,使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司法調解的和風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