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我工資2年之久,想不到法官利用小額訴訟程序幫我2小時就解決了問題,我發自內心感謝法官!”6月15日,農民工王建華拿著剛剛到手的5000元工資,再三向江蘇省海安縣人民法院高新區法庭劉晶晶法官連聲表示謝意。

  二年前,農民工王建華在劉某開辦的企業打工時,因企業資金緊張,未能及時結清全部報酬。劉某對尚欠的報酬5000元,向王建華出具了欠條一份。王建華多次索要未果,一紙訴狀將劉某告上法庭。高新區法庭收案時確定按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承辦法官劉晶晶當即撥打電話給劉某,告知案件按小額程序審理,實行一審終審,并勸導劉某換位思考。劉某沉默片刻后,同意將5000元送至法庭。一個多小時后,王建華收到報酬,于是發生前文一幕。這是高新區法庭推進小額程序以來,公正高效審理案件的又一成功事例。

  新民事訴訟法確立小額訴訟程序后,海安法院高新區法庭積極實踐,及時總結經驗,確立以“三簡便、二即時、五跟蹤”保證案件公正高效審理。程序上實行“三簡便、二即時”,即傳喚方式簡便、開庭準備簡便、庭審程序簡便,即時判決、即時執行。可以電話、郵寄等快捷方式傳喚當事人到庭;提前閱卷后,無需專門準備書面庭審提綱;庭審陳述、答辯、舉證、辯論、最后陳述等合并進行,避免語言表達重復。案件事實經庭審查明后,發現不需要轉換其他程序,經調解未果的,當庭作出宣判,依格式樣本制作,一并送達判決書;涉民生案件依職權,即時轉入強制執行程序。

  小額訴訟程序實行一審終審,公正判決的風險增大,提出了新挑戰,高新區法庭摸索出“五跟蹤”步驟。立案跟蹤,庭長審查發現案件標的在上年度全省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0%(今年為17000元)以下,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審批后方能進入小額程序。審限跟蹤,進入小額程序的案件,一個月內未能審結的,主審法官應提請庭長確定是否轉換程序。原告盧從俊訴被告陳某欠款案,庭審發現欠條曾被撕毀經粘貼后起訴,雙方當事人對撕毀原因陳述不一,案件一個月內未能審結,提請庭長批準后,轉入簡易程序審理。民主跟蹤,邀請人民陪審員、公眾聽審員旁聽案件,人民陪審員、公眾聽審員集體意見與原告主張出入較大的,原則上不再適用小額程序。簽發跟蹤,主審法官簽發判決書前,應將草稿提交庭長把關,庭長發現事實爭議較大的,可確定轉入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審理。宣傳跟蹤,通過“法律早市”、巡回審判、農民書屋、庭所、庭企共建等平臺,對小額訴訟予以普法,并將典型案例寫成文章或制成節目展開全媒體宣傳,海安法院官方網、微博、微信亦及時予以發布。

  據悉,2015年以來,高新區法庭確立進入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69件,審結38件,其中調結25件,撤訴11件,判決2件,有13件案件因被告下落不明、損失需要鑒定及案情復雜等原因,轉為非小額程序審理,其余案件均在穩妥審理之中。

  采訪中,全國法院辦案標兵、高新區法庭庭長丁培培介紹,小額訴訟是一個新事物,法官應從司法為民宗旨出發,勇于擔當實踐,高新區法庭將進一步探索規律,切實保證高效公正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