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開展以來,阜寧法院堅持法制宣傳教育與司法實踐相結合的原則,取得了較好的實際效果,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較高評價。

  該院把法制宣傳教育作為司法服務大局的重要切入點,定期深入企業一線開展法制宣傳,增強企業和群眾的法制觀念,營造全社會理解、支持和配合重點建設項目的輿論氛圍,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他們圍繞服務企業發展部署開展“傾聽企業呼聲、服務企業發展”系列活動,通過召開座談會、送法上門、舉辦法制講座等形式,及時了解企業司法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司法服務活動,幫助企業增強風險防范意識。

        該院注重在案件審理中加強法制宣傳,堅持寓教于審,使執法辦案與法制宣傳教育協調推進、相互促進;通過設立訴訟服務中心,開設宣傳專欄,制作《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事務提示書》,落實訴前風險提示等措施,在導訴、答疑等方面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充分利用開庭審理案件的機會,開展針對性法制教育,使庭審過程成為法制教育的課堂,案件審理成為鮮活的教程,使旁聽群眾通過具體案例了解相關法律。

        阜寧法院還注重抓好重大宣傳日的法制宣傳工作,他們每年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6.26”國際禁毒日和“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日期,組織法官深入街道、社區,集中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特別是精選一些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典型案例,深入淺出地向群眾宣傳法律知識、傳遞法律精神,幫助群眾提高法律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