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來,姑蘇法院共審結校園傷害案件15件,占未成年人人身傷害案件總數的23.08%。為做好校園傷害事故的預防、處置工作,法院采取五項措施助力案件審理。

  建立校園聯動巡回調解機制助力校園人身傷害案件審理。將調解現場設置在事發學校,通過對傷害地點的實地勘察、老師等證人的實地回憶,共同分析傷害原因等,打破以往僅憑圖紙對傷害場景進行想象的局限。充分發揮家委會的紐帶作用,適時引入教育部門及其他學校代表參與調解,督促學校提升管理水平,盡力避免校園傷害。法院審結的15起校園傷害案件中,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占73.33%,在有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建立校園傷害司法救助機制助力困難學生實際權益保護。對于涉案學生家庭存在經濟困難的個案,通過充分調動和發揮婦聯等部門的工作合力,積極為學生爭取經濟、心理等多方面幫助。針對法院審理的一起校園傷害案中,當事雙方家庭均無固定收入,受傷害方家長長期負債甚至無固定居所,無力承擔醫藥費用的情況,法官多次走訪雙方家庭,積極聯絡市婦聯等相關部門申請資助,最終爭取到當年全市唯一名額,為受害家庭發放了資助款,妥善調解審結了這起案件。

  建立校園傷害事件處理機制助力學校處置人身傷害事故。積極總結校園傷害案件的審理經驗,制定標準化操作流程,在與轄區中小學校進行商討后,予以推廣。該流程包括救治、聯絡、調查三個環節,明確了事故發生后校方應第一時間作出反應,對傷勢較重的學生及時移送醫院進行救治。在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后,與受傷學生的監護人取得聯系,如實告知受傷情況。通過法院與學校的配合,向事發地周圍師生調查事件發生的經過,有效解決該類案件證據固定難和事實查明難的問題。

  建立實時調研反饋機制助力學校杜絕校園人身安全隱患。針對15起校園傷害案件審理中暴露出的校園安全隱患,以開展聯動巡回調解的方式,使學校在查明事實的過程中自行發現校園安全問題。在案件判決闡述中,詳盡分析導致校園傷害發生的原因,明確責任的承擔,促使學校認識到安全漏洞,切實加以改進。對案件呈現的共性問題組織專題調研,通過召開座談會、發送司法建議等方式,向學校及教育部門通報情況,幫助學校加強預警,盡力杜絕校園傷害事故的發生。

  建立校園安全宣傳教育機制助力學校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強化與轄區中、小學校的共建力度,聯合區教育和體育局及區屬學校圍繞校園傷害案件預防和處置問題,研究合理對策。充分利用“網上學法之家”等有影響力的的普法工作平臺,創新校園安全教育的形式,加大校園安全的宣傳力度。在法制教育講座中增設校園傷害防范內容,利用法官職業對學生的特殊影響力,在校園安全問題上敲響警鐘。開展以遵紀守法與校園安全為主題的法制教育專項活動,配合學校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取得了積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