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4日上午,江蘇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江蘇省各級法院開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動情況和十起典型案例,省法院副院長李玉生就我省毒品犯罪的主要特點做了介紹和總結。據悉,江蘇省高院為本次集中宣判活動進行了周密部署和充分動員,各中院精心安排,妥善組織了轄區內法院的集中宣判活動。本次公開宣判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有販賣毒品數量巨大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有多次零包販賣小量毒品被從重處罰的案件,有武裝掩護販賣、運輸毒品犯罪案件,還有因吸食毒品產生幻覺而殺害親生女兒的案件等,體現出全省法院既嚴厲打擊大宗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從源頭上遏制大宗毒品犯罪,也從嚴打擊多次小量販賣毒品的行為,遏制毒品的高發蔓延勢頭,形成打擊合力,推進綜合治理。

  據悉,江蘇省毒品犯罪的主要特點有:1、毒品犯罪案件數量不斷增長。2010年以來,江蘇省毒品犯罪案件數、判決發生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人數持續增長,在經歷了四年的逐步上升后,2014年毒品犯罪案件數漲幅達到8.2%,達4695件,是近年來增幅最大的一年,表明當前江蘇省毒品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不容樂觀。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甲基苯丙胺等合成毒品成本低廉,技術簡單,易于制造,交易價格低;二是交通運輸業的發達和物流業管理的不規范,給毒品的運輸、販賣帶來便利,查緝難度增大;三是網絡信息媒體的發展通暢,促使毒品制造犯罪方法傳播更加便捷,毒品交易活動更加便利。

  2、涉案毒品數量不斷增加。2014年度毒品犯罪案件整體犯罪數量較2013年呈上升趨勢,各中院一審案件中,數量達到1000克以上的案件比例明顯增加,個別地區甚至超過90%。涉案毒品最高數量也不斷攀升,例如南京地區審理一起販賣、運輸毒品案件涉案毒品數額高達26公斤,創近年來該地區涉案毒品數量新高。

  3、毒品犯罪組織化程度不斷提升。江蘇省小額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比重不斷增加,相當比例案件的被告人間存在明確分工。大宗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已成為主流,且交叉重疊,關系復雜。一些案件形成了販、運、賣一條龍的模式,控制性、有組織性凸顯。少數案件甚至出現涉槍犯罪,雖然持槍抗拒抓捕案件尚未出現,但潛在危險性增大。

  4、末端毒品犯罪增長迅速。2014年江蘇零包販賣毒品案件占全部販賣毒品案件比重超過20%;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近年來大幅增長,已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0%以上,增幅居所有毒品犯罪之首,個別地區甚至已經超過販賣、運輸毒品犯罪,成為最主要毒品犯罪類型;引誘、教唆、欺騙、強迫他人吸毒犯罪案件也有一定增幅。零包販賣、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的增加,一定程度反映毒品交易和消費的活躍程度上升,其社會危害不容忽視。

  5、新型合成毒品成為毒品犯罪主流。海洛因等傳統毒品在江蘇已經基本退出市場,甲基苯丙胺(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成為毒品犯罪主流,涉案案件占比超過80%。新型合成毒品雖然成癮性相對海洛因較低,但一旦成癮難以戒除,其社會危害性相比傳統毒品尤甚。此外,甲卡西酮等新類型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質也逐漸成為毒品犯罪的對象。

  李玉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江蘇各級法院在面對毒品犯罪的新特點、新問題和新態勢,認真貫徹中央關于禁毒工作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建立健全打擊毒品犯罪長效機制,深入參與禁毒綜合治理,為保障人民幸福安康,維護社會治安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禁毒工作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和參與,為堅決遏制我省毒品犯罪蔓延態勢、保障人民平安健康作出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