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紀要

(2020年12月2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36次全體會議討論通過)

 

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關系國家對外開放大局,關系國家安全。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涉外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助力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促進共建“一帶一路”,服務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推動全球知識產權治理體系向著更加公平合理方向發展提供堅強司法服務與保障,結合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實際,形成紀要如下:

1.充分認識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重要性。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作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激勵創新創造、維護公平競爭、促進文化交流、擴大對外開放,對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對于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等具有重要意義。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覺把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置于大局中去思考、謀劃和推進。

2.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原則。堅持把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貫穿于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全過程,準確適用國際公約、國際慣例和國內立法,確保中外當事人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和法律責任平等,推動國際投資、貿易、技術合作、文化交流健康發展。

3.妥善審理涉外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依法處理涉外技術轉讓、許可合同糾紛,正確認定合同效力和合同責任,支持商品、資金、技術、人員自由流通,大力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平衡互惠方向發展。外商投資過程中技術合作的條件由投資各方議定,對違反法律規定的強制技術轉讓、許可行為和有損國家安全的知識產權對外轉讓許可行為依法不予支持。制止濫用知識產權保護,侵占他人核心技術,妨害企業正常研發創新的行為。

4.加強對傳統文化知識產權的保護。推動蘇繡、絲綢、云錦、剪紙、紫砂等成為傳遞中國文化的重要載體,引導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與融合。

5.精準判定平行進口、涉外貼牌加工、國際貨物轉運等貿易中的商標侵權案件。依法準確認定商標使用行為,制止以貼牌加工為名實施商標侵權行為。推動商標實際使用,嚴厲打擊惡意搶注、仿冒搭車等行為,促進品牌培育創新和企業國際競爭力提升。加強地理標志保護,促進區域特色經濟發展。

6.妥善審理涉外創新人才流動知識產權案件。妥善處理涉及涉外創新人才的成果權屬、職務發明獎勵報酬、競業限制、員工跳槽侵犯商業秘密等糾紛,依法保障研發人員權益與企業投資研發收益,推動創新人才依法有序流動,為高端人才在華工作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7.依法規制涉外電子商務等互聯網領域的競爭秩序。依法認定電商平臺和其他網絡服務商的法律責任,打擊網絡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規制網絡競爭秩序,促進平臺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推動“絲路電商”等跨境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8.積極運用行為保全措施。充分發揮行為保全作用,依法及時制止國際展會、進出口貿易中侵害中外當事人知識產權商品的生產、展覽、銷售與進出口,有效防止權利人因侵權行為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9.妥善審理重大涉外知識產權案件。探索適用禁訴令制度,推進我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規定域外適用,提升司法保護在知識產權國際治理領域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10.依法確定涉外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在充分尊重中外市場主體協議選擇司法管轄權利和遵循國際條約、國際慣例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確定案件的連結因素,依法積極行使司法管轄權。

11.探索拓展知識產權司法領域國際合作與交流。進一步拓展國際司法交流合作渠道,深化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及其中國辦事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交流合作。通過爭取籌辦區域國際司法論壇等方式,共同研討解決共建“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全球治理等問題,增強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的整體合力,共同打造穩定透明、公平公正的國際法治環境。

12.積極開展司法調研。不斷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關注并研究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重大典型案例,及時了解國際貿易與文化交流等領域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需求和前沿動態,提出前瞻性應對策略,提升審理重大疑難國際知識產權案件的能力。

13.切實加強司法建議工作。針對涉外知識產權案件審理中發現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運用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行業協會、企業、科研機構等發出司法建議,推動其提高知識產權涉外法律風險防范和應對能力。加強與公安、檢察、以及行政機關保護機制有機銜接,促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14.強化知識產權司法宣傳。通過發布中英文版《江蘇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及典型案例、及時公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最新資訊等方式,講好知識產權保護中國故事,向世界傳遞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鮮明態度,不斷提升知識產權審判的國際影響力。

15.推進知識產權法官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探索建立具有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審判人才培養機制,創造機會、鼓勵法官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和交流的國際項目,提高法官應對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顧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術,具有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審判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