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句容法院邀請省、市等多家新聞媒體記者參加打擊拒執罪和惡意欠薪罪情況通報,該院新聞發言人、副院長姜波以及刑庭、辦公室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活動中,受邀媒體記者首先現場觀摩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庭審現場,該院最終一審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進一步加深了媒體記者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認識和理解。庭審結束后,媒體記者走進會議室參加新聞發布會。該院刑庭副庭長、承辦法官向媒體記者通報了案件基本情況,并詳細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臺的有關拒不執行判決、裁判罪的司法解釋。

  該院新聞發言人、副院長姜波向各位媒體記者通報了該院打擊拒執罪和惡意欠薪罪工作開展情況:一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打擊拒執犯罪行為。早在2012年9月,該院就審理了全市首例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二年,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起到了一定威懾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司法解釋后,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司法解釋出臺后鎮江市首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二是注重保障民生權益,依法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刑法修正案(八)出臺后,該院依法嚴懲“惡意欠薪”的被告人。截止目前,該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12件,其中已審結9件,為165名農民工討回工資118萬余元;三是加大法治宣傳力度,營造懲治犯罪輿論氛圍。該院充分借助網絡、報紙、微信、微博等媒介,積極宣傳打擊拒執罪和惡意欠薪罪工作情況,營造了懲治拒不執行裁判和惡意欠薪違法犯罪行為的輿論氛圍,讓廣大群眾深入了解了該院重拳打擊“老賴”,維護社會誠信的決心,提高了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句容法院刑庭庭長向媒體記者通報了該院審結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宋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系鎮江地區因欠薪被處以刑事處罰第一人。被告單位句容市偉鴻服飾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系句容轄區內第一起單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

  參加此次通報會的媒體有江蘇電視臺《法制集結號》、現代快報、鎮江電視臺、鎮江廣播電臺、京江晚報以及句容當地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