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是民事法律程序的最后階段,只有通過人民法院的執行機構強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才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執行難”也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18日上午,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今年以來法院執行工作的基本情況,分析面臨的困難,尋找破解“執行難”的有效方法。

  執行案件數量猛增、難度加大。據吳江法院執行局局長金江華介紹,2015年上半年,該院新收各類執行案件4511件,同比增長45.66 %,加上上年結存的未結案件,現平均每名法官的在辦未結案件達300件,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執行法官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

  執行案件數量呈爆發式增長態勢,“執行難”問題也愈加突出,雖然全體執行人員加班加點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執行工作的效果并不理想,上半年該院執行案件的實際執行到位率僅為35.17%。

  金江華說,案件執行中,被執行人難尋是首要問題,一些被執行人故意躲避,不接法院電話,不收法院傳票,不聽法院傳喚,對于上門的執行干警避而不見,故意逃避執行。另外,由于法院執行查控系統與協助查詢單位的系統對接不全面,查控系統反饋的被執行人財產情況與實際存在差錯,造成被執行人財產也難找。

  金江華還提到了被執行人財產變現困難的問題,對于查扣到的財產,如是動產先要認定權屬,但被執行人往往提出動產已辦理典當或抵押等情況,拖延法院執行和財產變現的時間。如是不動產可能還存在有證土地和無證土地、有證房地產和無證房地產混雜等情況,對于能處置的財產,又面臨評估價與市場實際價格不符,買方市場需求不足等情況,不少財產在走完一拍、二拍、三拍和變賣程序后還是無人問津,財產難以變現。

  法院加大執行 重拳打擊“老賴”。面對“執行難”,吳江法院全體執行人員全力以赴,不斷加大執行措施,努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該院依法采取執行威懾措施,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被執行人,堅決予以懲戒,上半年共拘留47人,采取邊控措施14人次,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線索3個。充分發揮失信被執行人系統對失信被執行人的信用懲戒功能,并利用公開媒介公布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至今已公開曝光被執行人10批次,共計930人, 納入失信名單701人。

  金江華介紹,該院的“110執行指揮中心”已建設成熟,中心將被執行人財產查控系統、遠程監控指揮系統、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進行有機整合,構建起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指揮、縱橫聯動的“110執行指揮系統”,實行全天候快速反應。該院還全面實行執行財產的網上司法拍賣,上半年拍品總成交件數為128件,總成交額達4.626億元,拍品件數、次數、成交金額、成交率均名列全國基層法院前列。

  切實有效的執行方法加上合理優化的資源配置,上半年,吳江法院共執結案件2952件,同比增長47.38%,其中有2名執行法官已執結330件和331件,

  法官呼吁:共同營造良性執行環境

  金江華表示,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壓縮“老賴”的生存空間,最大限度地執結、執行好每一起案件,通過將“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限制“老賴”的高消費行為,對“老賴”進行信用懲戒,限制“老賴”進行乘坐飛機、列車軟臥出行、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使得“老賴”無所遁形,促使“老賴”盡快履行義務

  金江華強調,生效裁判必須得到執行,被執行人切勿抱有逃避執行的僥幸心理。而當事人也應提高風險意識,案件執行不能有許多因素,法院不是萬能的,不能保證每一個案件都能執行到位。案件能否執行,最終取決于被執行人是否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金江華認為,法院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全社會的配合,他希望有關單位或個人更好地依法協助執行,共同營造良性的執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