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豐縣法院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特定專業知識、群眾基礎厚重、工作經驗豐富的優勢和司法親民紐帶的作用,分類參審,取得了明顯成效。

  為提高陪審員參與案件審判的效果,該院根據人民陪審員的知識結構、專業特長、陪審案件的意向等情況實行分類管理,將142名人民陪審員分成民事、刑事和行政陪審員三類,把每一類陪審員與不同類型的案件相對應,在選擇陪審員時對照案件的類型,分類確定陪審員參與案件的陪審工作。

  在審理民間糾紛時,邀請在農村基層組織中有調解經驗的陪審員參加,發揮他們了解社情民意的優勢,促使當事人之間消除隔閡,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時,邀請來自學校的老師、共青團和婦聯的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發揮他們了解青少年生理、心理特點的優勢,通過他們做好未成年人的庭前、庭審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在審理醫患糾紛、借貸、擔保案件及金融、房地產、勞動爭議案件時,注重邀請在醫院、金融、工會、建工局工作的人民陪審員參與,以便提供可行的專業知識幫助,協助法官解決審判中的專業性疑難問題。

  據統計,截至目前,該院人民陪審員今年共參與審理疑難案件306件,調解各類糾紛案件810件,當事人服判息訴率達100%;參加重大疑難案件執行29件,參與執行和解75件,協議內當事人自動履行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