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受最高法院領導和省高院領導充分肯定的“全國優秀法院”。

 

他是鹽城市委連續表彰的“先進基層黨組織”。

 

他是受群眾贊譽的“鹽阜政法戰線上的一面旗幟”。

 

時光荏苒,20081219日,鹽都區人民法院院長徐學坤從最高法院王勝俊院長手中接過全國優秀法院獎牌的那一刻還縈繞在眼前,而今的鹽阜政法典型也一直在人們關注的視野中。20117月,他不孚眾望,在各級領導的肯定和人民群眾的贊譽中,作為全市政法系統唯一受表彰的“先進基層黨組織”,迎來了鹽阜大眾報、鹽城電視臺、鹽城晚報、鹽城廣播電臺四家主流媒體的集體“聚焦”。

 

“酒香不怕巷子深”,記者深入了解得知:鹽都法院堅持以群眾工作為核心,依托“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導員”、“基層和諧共建”和“青少年教育救助”三大載體,創造了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鹽都樣本”。

 

法治教導員進村居——爭先為民

 

201010月,“法官兼任村(居)法治教導員”在鹽都法院黨組會議上應運而生,60名法官親赴基層一線,擔任“法治村干部”,這一舉動創了全省法院之先例,贏得了省委政法委、省高院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贏得了地方黨委政府的一致好評,更贏得了基層群眾的一片贊譽。

 

沒有經驗,法治教導員工作的抓手應該在哪里?“走基層,做調研,了解群眾、聯系群眾、服務群眾”,鹽都法院黨組書記、徐學坤院長告訴記者。

 

一把手院長的態度成為了大家的指路明燈,法治教導員們將基層調研放在首位,堅持駐村工作常態化、基層聯絡經常化,深入分析農村矛盾糾紛的狀況、成因、特點,深入調研掌握基層農村群眾的現代法治需求。

 

記者采訪鹽都區委法制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得知:針對征地、拆遷、贍養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該院法治教導員共7次向黨委、政府報告了基層群眾提出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36份,并制作完成了關于農村借貸糾紛和土地流轉等7份調研報告。

 

“一根筷子折得斷,十根筷子折不斷,僅僅依靠提供司法建議和調研報告還遠遠不夠,我們需要做的是讓基層組織更快地強大起來。”副院長陸鑫森告訴記者。

 

在法治教導過程中,該院法官積極配合村(居)兩委開展基層法治工作,面向基層群眾開展法制輔導600余次;利用業務特長,指導10多個村(居)重新制定了村規民約;為村(居)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咨詢30余次,提高了村(居)“兩委”民主建設質量,增強了村民自治的管理效果。

 

“一開始我們根本不會什么調解,但現在不一樣了,多虧了鹽都法院的法治教導員的培訓和指導”,鹽都區秦南鎮的人民調解員告訴記者。

 

為了擴大調解力量,增強調解力度,法治教導員先后幫助轄區11個街道、社區成立民調組織,幫助農村自治組織建立了自己的調解網絡,并對300多名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專門培訓,并聯合民調組織化解了1200余起矛盾糾紛

 

基層和諧共建——齊心為民

 

為了實現在更大范圍內服務群眾,鹽都法院將自己作為服務群眾和聯絡群眾的紐帶,努力構建“基層和諧共建”的服務模式,尤其是開展的三項活動極具說服力

 

訴訟服務,實現應對到常態的轉變。該院訴訟服務中心集民意收集、糾紛研判、司法引導、訴前調解、執行督促于一體,通過廣泛收集基層群眾的司法需求,對基層矛盾糾紛發展趨勢進行評估和風險預判,并進行適度司法引導,轉變矛盾糾紛為可控制狀態。

 

百點千案,實現審判到服務的轉變。2011年上半年,該院在巡回審判網絡化、審判服務常態化上狠下功夫,積極打造“百點千案”工程,全面建設“一百個巡回審判點”,巡回化解糾紛不少于2000件,將多元化的審判模式轉變為多層次服務群眾的新途徑,充分利用巡回審判達到了惠民、利民的服務實效。

  

庭所共建,實現單一到聯合的轉變。在參與基層綜治過程中,該院充分發揮基層法庭熟悉民風、社情的優勢,不斷完善“庭所共建”機制的聯動功能,將過去單一的糾紛調處過程拓展為聯合共建的完整體系,使“庭所共建”成為了基層綜治的中堅力量。基層法庭與轄區派出所始終將“聯合作戰”放在首位,當治安糾紛與民事訴訟發生重合時,雙方互相派員進行聯合調解,用最短的時間、最少的資源消耗、最有效的處理方式化解糾紛。

 

少審教育救助——創優為民

 

人們記憶猶新,201011月,一起遺棄唇裂嬰兒的犯罪案件在鹽都法院審理結束,嬰兒父母因無力醫治患兒而選擇了遺棄,但主審法官邵曉萍卻選擇了“不拋棄、不放棄”,及時幫助這個家庭解決了2萬元的治療費用,緩解了這個家庭的后顧之憂,被譽為了刑事戰線上的“陳燕萍”。

 

“刑事審判不僅需要懲罰犯罪,還要注重群眾的社會安全感,如果一個社會連父母都不要自己的孩子了,法院也一判了事了,那群眾對這個社會還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呢”,邵曉萍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到。

 

這樣的事例感染著每一位干警,同時也向黨組發出一個強烈的信號:涉少案件的教育救助刻不容緩。

 

在涉少刑事審判服務中,少年法庭積極與學校、村居、企業簽訂“青少年法制教育”協議,并先后建立了5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開展法制課堂進村居、進校園、進企業活動23,通過對“兩搶一盜”等典型案例、常見案例的分析,廣泛開展司法教育,從源頭預防、減少青少年犯罪。

 

“預防、教育只是服務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們更需要做的是救助那些失足青年和受傷害的未成年人”,少年法庭副庭長郝月如是說。

 

2011年上半年,該院成功籌備了“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基金”,以基金運作的方式,先后援助受傷害的未成年人4人次,為5名失足青少年提供無償的職業技術教育,讓他們重返社會并得到用人單位的認可。

 

幫扶救助工作,不僅鹽都法院自己在做,他們還積極倡導其他人一起做。針對青少年救助的零散局面,少年法庭積極與轄區公安、檢察、監獄、社區矯正工作者以及家屬溝通,建立系統化、全面化、多層次的無縫對接救助制度,在充分掌握青少年的性格特點、家庭背景、社會交往、犯罪前后表現等情況的基礎上,對失足青年從法律、親情、心理等方面進行疏導,防止他們逐漸成為社會“邊緣”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