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一場特殊的“庭審”正在鎮江市句容監獄進行。為什么說這是一場特殊的“庭審”,那是因為這場庭審不是設在“公堂之上”,而是在監獄之中。

  日前,句容監獄獄內法庭,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服刑人員獄內故意傷害案件。駐監檢察室、獄內偵查科、監區民警、服刑人員代表50余人旁聽案件審理過程。

  孫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句容監獄服刑。今年4月,孫某在監舍內,與同犯吳某因瑣事發生糾紛。孫某拳打吳某面部,致吳某鼻骨骨折,經鑒定,吳某為輕傷二級。

  庭審活動圍繞該案件循序展開,法庭上,審判長趙梅以嫻熟的技巧和規范的語言主持庭審活動;公訴人針對被告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辯論,深入剖析案情,闡明法理;孫某為自己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爭取最大權。最終,孫某當庭表示悔罪。該案當庭予以宣判,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被告人孫某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八個月,與之前犯盜竊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實行并罰,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聽到判決后被告人孫某當庭表示服從判決,同意裁定結果,不再上訴。

  “這和大墻外面的法庭辦案過程‘別無二樣’”、“有矛盾要通過合法途徑解決,決不能不計后果、意氣用事,激動的代價是多幾個月的刑期,不值得啊。”觀看庭審的服刑人員議論紛紛。

  此次在監獄內對獄內犯罪案件進行公開審理,服刑人員旁聽審理過程,是審判機關提高執法活動透明度,踐行“陽光執法”的體現,通過讓服刑人員旁聽庭審,親身見證執法活動的具體流程,聆聽被告人的懺悔和供述,感受到法律的權威,司法程序的嚴格和司法案件中彰顯出的公平與正義,進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威懾力。同時也使服刑人員受到了生動的法治教育,對廣大服刑人員起到引導與警示作用,促進服刑人員認罪悔罪,積極投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