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網絡熱議那般“這是一個推動人大代表旁聽庭審由形式性觀摩向實質性評議轉變的舉措;這是一個保障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監督司法工作和促進公正司法的途徑。”2009年初以來,在市、縣大人常委會及市中級法院的組織領導下,亭湖法院開展了“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庭審”活動,活動歷時兩年多,在社會引起反響,不僅得到了司法界、人大代表的高度關注,而且還成為了老百姓注目的焦點和熱議的話題。

 

高標準嚴要求開展旁聽評議庭審活動

 

2009年,亭湖法院黨組根據市、區人大常委會《關于組織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庭審專項活動的方案》及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全市法院協助組織開展千名代表評百案專項活動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時召開院黨組會,并成立了以院長為組長的“評議庭審活動”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本院的“人大代表旁聽評議庭審”活動。同時,制訂了相應的《關于開展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庭審專項活動的工作方案》,該方案明確了規定了此次“評議庭審活動”的起止時間和具體部署計劃,并提出了具體的目標和要求。方案制訂后,及時上報區人大常委會,得到了區人大常委會的首肯。同時,區人大常委會領導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活動,專門指定縣人大內司工委主任具體組織代表開展評議庭審活動。在具體組織的庭審觀摩活動中,共計113人次省、市、區人大代表參與評議了11起案件的庭審,其中民事案件6件,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1件。案件性質主要為: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租賃合同糾紛、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故意殺人、要求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糾紛等。此外,該院還特別邀請了部分政協委員、審判監督員參與了旁聽評議庭審活動。

 

代表旁聽不是“作秀”而是實實在在的監督

 

為了使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更內行更專業、評議中能夠抓住關鍵,有的放矢,亭湖法院圍繞代表旁聽聽什么怎么聽、評什么怎么評和議什么怎么議等問題,于開庭前即組織人大代表進行專門的法律知識和審判業務培訓,并將案件情況簡介、爭議焦點、擬處理方案等進行歸納整理于開庭時發放給旁聽代表。該院將代表評議項目劃分為庭審程序、庭審能力、庭審形象、裁判質量、裁判文書質量五大要素,在每一個項目下又細化為若干小項,如準時開庭、告知訴訟權利、歸納爭議焦點、著裝規范等,總計18個小項,并將代表評議意見分為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和不滿意四個等級,使旁聽評議從內容到標準一目了然,讓旁聽代表聽而知其然、評而有其據、議而有其度。不僅如此,每次參加旁聽,旁聽小組里除了人大代表和區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負責同志外,還專門安排了1名副院長、3名資深法官負責法律咨詢,從而有效保證了“聽”和“議”的質量。

 

通過旁聽,代表們對改進審判工作提出了許多具體意見和建議。比如,有的代表建議,除了開庭審判,對審判的其它環節,比如庭審合議等,也應允許代表旁聽,使審判工作更加透明,使監督司法更加深入;有的代表建議,對代表旁聽的案件不能當庭宣判的,判決結果出來后,應及時向旁聽的人大代表反饋,以便代表監督;有的代表提出,法院應當注意對法官當庭歸納認證和裁決能力的培養和鍛煉,逐步提高法院的當庭認證率和宣判率,從而在保證審判公正的同時,使審判效率得到提升;有的代表建議,法院應會同公安機關加大對相關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的宣傳力度,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制意識。這些建議得到院領導的充分認可,并切實采取措施加以改進。

 

及時總結報道擴大司法宣傳效果

 

自開展“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庭審”專項活動以來,亭湖法院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載體,大力宣傳兩級人大及該院在開展“人大代表旁聽評議法院庭審”專項活動中的成功經驗和創新做法,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切實增強“千名代表聽百案”專項活動的社會影響力。尤其在2010720日,亭湖法院首個開放日這天,該院除邀請人大代表參與旁聽一起刑事那件外,還邀請60多名武警官兵及部分群眾等近百人參與了旁聽,鹽城市電視臺、亭湖區電視臺全程參與了報道,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在接受是電視臺記者采訪時,區人大內司工委吳勁宏主任說:“司法監督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能。組織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活動,并對庭審法官進行評議,是監督形式的一種有效探索,可以增加審判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保證司法機關嚴格、文明、公正、規范地執法,提高審判水平和辦案質量。同時,也可以密切司法機關與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聯系。”區人大代表吳海霞參加旁聽后,深有體會,“我是第一次受邀參加旁聽,今天參加旁聽后,我消除了開庭的神秘感,真正感受到了法庭的莊嚴神圣和庭審的規范有序。法官們嚴謹的作風、庭審程序的環環相扣和說法說理的有機結合,既體現法庭的莊嚴,又體現了法官對當事人的親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