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京口法院將小額速裁案件統一歸口少年庭審理,截至8月7日,少年庭共受理適用小額程序案件269件(以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為主),占同期適用簡易程序案件的42%;審結191件,其中調解結案57件,占29.8%;撤訴111件,占58.1%;判決17件,占8.9%。審結的小額案件效果好,無一件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無一件信訪,當事人自動履行率達98.43%,平均審理天數僅為18天,遠低于簡易程序的平均審理天數,充分體現了小額訴訟經濟、便捷、高效的特點。

  暢通立案環節。在立案時只做程序性審查,根據“小”、“簡”、“普”的順序依次篩選分流,凡是符合民訴法162條情形的案件優先排位按照小額訴訟案件立案;受理后發現確實不適宜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則在審理過程中進行程序轉化,確保小額訴訟制度在立案環節不受阻滯,從源頭分流案件,節約當事人時間和精力成本。

  強化釋明工作。在立案大廳放置小額訴訟程序宣傳冊,請訴訟法律志愿者協助釋明,并在立案后向當事人送達《小額訴訟須知》,告知當事人適用該程序的案件類型、審判組織、審理方式、審理期限、訴訟費用標準、申請再審權利等相關事項,提高當事人對小額訴訟程序的理解度、接受度和認可度,確保訴訟順利進行。

  堅持判后答疑。對審理時發現抵觸或不滿情緒較大的當事人,在裁判后甚至結案后仍然保持溝通,解答當事人對判決的疑惑,對其需要救濟但無法在小額訴訟案件中一并處理的權利給予救濟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