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執行款送來了,你們幫我把名字從那個名單中銷了吧。”10月21日,被執行人盧宏主動來到法院,急切地對執行法官孫國祥說。事情還得從幾年前談起。

  盧宏在當地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自辦企業多年,曾當選人大代表。數年前,新認識的朋友張祥找上門,告知盧宏其近期資金周轉出現點問題,要向同行老板李可借款八萬元;李可同意借款但要求張祥提供保證人,懇請盧宏幫個忙,作個擔保,自己到時一定提前還錢。講起交情,盧宏二話不說答應了。今年年初借款到期,張祥卻下落不明,李可起訴到法院要求盧宏承擔還款責任。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多次找到盧宏,但他似乎仗著某種“優勢”,對執行法官一直態度冷淡,拒絕履行任何義務。他覺得法院上門幾趟就會知難而退,此事過一段時間自然風平浪靜,不會對自己的生活產生什么影響。

  誰知,不久,海安法院通過微信、微博等媒介向社會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名單中,盧宏的身份、照片、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標的等信息均赫然在列,并迅速在相互轉發中膨脹開來。幾個生意上的伙伴紛紛給他發來鏈接,“關心”是怎么回事兒,盧宏在朋友圈兒里儼然成了“名人”!盧宏在法律的威嚴、欠錢不還的輿論壓力下,主動來到法院,遂出現前文一幕。

  近年來,海安縣人民法院針對執行標的額不大、被執行人可能有執行能力卻消極對抗的執行案件,充分挖掘自身潛力,積極拓展社會資源,摸索出一套具有本院特色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機制。通過將“老賴”信息在執行接待大廳滾動播放、法院外網定期更新、海安發布、海安日報、電視臺、海安法院微信、微博等媒體上定期發布等辦法,營造鋪天蓋地的輿論攻勢,大力壓縮“老賴”的輿論生存空間,瓦解其心理防線,促進義務履行。

  據悉,海安法院披露失信被執行人計200余人次,涉案金額近千萬,得到當事人一致好評,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采訪中,海安法院執行局局長王德俊強調,“人無信不立,要讓老賴好好曬曬太陽。海安法院執行局將繼續推進和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機制,加強與媒體合作力度,擴大宣傳輿論影響,打造執行工作新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