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金湖縣人民法院寶應湖人民法庭,轄域8個鄉鎮和2個省屬農場,近20萬人口。自1997年建立以來,該庭結合基層實際和民間矛盾糾紛發生的特點,通過不斷實踐和積累,探索出巡回辦案法、案例展示法、節點評議法、事后釋明法等一套行之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方法。年均審理案件1000件左右,其中調解撤訴率達70%以上,所調結案件實現無反悔、無申訴、無矛盾激化。十八年僅發生一起涉訴信訪,且經上訴、申訴均被駁回。

  巡回辦案,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民間矛盾糾紛包羅萬象,但相當一部分是因為群眾不懂法而造成的。所以,法庭在執法辦案的同時,還要兼顧做好普法工作,只有群眾知法才能守法。”金湖法院院長陳來強說。

  9月17日,寶應湖法庭在前鋒鎮中斷村巡回開庭審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并組織當地群眾旁聽。

  糾紛源于農戶焚燒秸稈引發。今年6月,該村村民王某在緊靠路邊的自家農田里焚燒秸稈,由于焚燒產生的濃煙覆蓋了路面,恰巧村民張某駕駛電動車途徑之處,導致張某跌倒腿部骨折,要求王某損害賠償。

  庭審中,雙方爭論不休,張某認為傷害是由王某焚燒秸稈所致,還出具了交警部門事故認定書。王某則堅持張某受傷是自身騎車跌倒所為,與己無關,不應賠償。

  從法律角度,張某的損害與王某焚燒秸稈存在因果關系,要求損害賠償與法有據。承辦法官朱寶宏認為,要讓王某認識到自己過錯行為,必需解開其“法結”與心結。于是他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將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逐條逐句地解釋,并結合環境保護法就農戶焚燒秸稈的危害性,給當事人及旁聽群眾上了堂生動法律課。經過一番說法,王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與張達成調解協議。

  這起賠償糾紛案件只是寶應湖法庭開展巡回審判工作的一個縮影。近年來,該庭巡回辦理的案件占庭結案總數的80%以上。通過審理一起案件、宣傳一部法律、教育一方群眾,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最大化。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轄區已漸成風尚。

  案例展示,讓當事人自我評判

  10月8日國慶節后上班第一天。一大早,兩個有說有笑的年輕人來到副庭長邱永安的辦公室,其中一位自我介紹道:“我倆是你承辦的借貸案件的當事人,案子不用審了,我們自行協商起草了一份還款協議,請你幫助確認一下。”這是怎么回事?

  原來,來者李某和陳某與另一位當事人朱某都是熟人關系。兩年前,朱某因做生意向李借款20000元,當時陳某為擔保人。后來借款到期后朱某一直聯系不上,李某便以陳某承擔連帶責任為由將其告上法庭,要求陳某代為履行還款義務。

  起初,陳某不理解,認為當初擔保只是起個見證作用,自己沒有從中得到如何好處,現在怎么讓保人還錢,想不通、也很委屈。

  當法庭向陳某送達應訴傳票時,特別是附在傳票后面的幾個類似案例,讓陳某思想有了轉變,主動與李某協商并達成還款協議。

  近年來,寶應湖法庭在執法辦案的同時,對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進行分類匯編成案例。在新收案件立案時,按其類型和特點,挑選出類似案例,連同應訴傳票一起送達給當事人,讓當事人提前了解該類似案件的處理原則和處理結果,并就自身案件進行自我評判,這樣無論是判決還是調解當事人往往比較容易接受,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和效果。

  負面清單,方便當事人監督

  “您好,這是我庭制作的'負面清單',若您在立案中遇到表中負面行為,請在方框內打鉤,填寫完畢后投入本院專門意見箱。請您協助我們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日前,當事人蔡某到寶應湖法庭立案窗口立案一起承包糾紛案件。經導訴員小史引導,不到10分鐘蔡某就順利辦完了立案手續。在蔡某欲離開時,導訴員小史遞上一張《寶應湖人民法院立案階段負面清單》。

  蔡某仔細瀏覽清單內容,對“負面清單”制度稱贊道:“這項制度好,方便群眾監督。”

  為加大加大力度,規范司法行為,讓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近年來,該庭在立案、庭審(調解)、結案等案件流程重要節點上,分別制定出不同內容的“負面清單”,放置于訴訟窗口、審判法庭(調解室)和向當事人送達法律文書時,由當事人對法官履職情況進行評議。

  據金湖法院紀檢組長何如秋介紹,實施“負面清單”制度,一方面是將法庭工作亮于群眾面前,接受群眾監督,另一方面是倒逼法官從細節抓起,規范行使司法權,可以有效避免涉訴信訪問題的發生。

  判后釋疑,真正做到事了案結

  “再公平的判決,也不能讓每個當事人都能服判息訴,還需更多耐心的釋法析理,只有把問題徹底解決了,才能算得上真正案結。”邱永安感言道。

  在一起鄰里糾紛中,宋某狀告趙某在兩家交界處砌建用于停放農機的機房,影響其通行。邱永安厘清事實后,依法判決趙某拆除機房恢復原狀。然而,趙某態度強硬:“我就不拆!”

  經走訪得知,兩家在砌建的過程中就發生過爭吵,宋某的妻子得理不饒人,出言不遜。加之原本可以協商解決的,可宋某非要通過訴訟來解決,讓趙某很沒有面子。

  摸清了癥結,邱永安心里有了底,他一邊做宋某夫妻的思想工作,動員其主動到趙家賠禮道歉;一邊幫助聯系施工人員,在不影響結構的情況下,將機房向后延伸,拆除超出部分,為兩家通行留出足夠的空間。

  他的這次跟蹤服務,不僅化解了難題,還讓兩家人握手言和。

  “只有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實真相,妥善修復受損關系,才是群眾需要的公正。”邱永安認為。多年來,該庭審、調結的案件除當庭自動履行外,堅持事后回訪制度,竭力為群眾解事、辦實事。先后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調解工作先進集體、被金湖縣委、縣政府評為人民滿意執法單位等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