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截止目前,興化法院受理贍養糾紛案件20件,其中審結13件,判決6件,調解2件,當事人主動撤訴的為5件。

  經調查,該院審理的贍養類案件呈現出三個新特點:其一,農村老年人贍養問題較城鎮突出。安豐法庭、戴南法庭、經濟開發區法庭等三個派出法庭贍養案件19件,占比95%。因一方面農村贍養人法律意識及道德觀念較弱,把贍養老人當做家庭負擔,漠視對老人法律上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相對于城市老年人大多有退休工資或社會保障,農村老人的社會保障機制不健全,造成農村老人無生活來源保障,經濟上完全依賴子女,導致贍養案件多發。其二,多子女家庭易發生贍養糾紛。該市這類案件共有13起,占比65 %,相比較而言,獨生子女家庭贍養糾紛案件僅為7件。主要原因是子女之間對贍養義務相互推諉,認為父母處事不公、厚此薄彼。三是執行較為困難。由于雙方當事人在走上法庭前,往往已經積怨很深,不少案件判決后,子女一方依然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加之部分被告子女經濟能力有限、法律意識不強,“賴皮”成為常態。而且裁判文書的贍養費給付方式一般為每月給付,一旦子女拒絕給付贍養費,老人就得頻繁申請法院執行,如此經常性的依靠法院強制執行才履約,進一步加大子女與父母間的矛盾,形成惡性循環。

  針對其上情況,市法院采取三項措施保障老年人權益。一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力度,發揮巡回法庭審理作用。選擇在贍養糾紛相對較多的行政村及典型案件當地就地開庭,由村委會協助組織旁聽,從情、理、法等多角度加強教育,促使子女形成自覺贍養老人的法律意識,達到“審執一件,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二是爭取調解結案,為老人解除后顧之憂。通過邀請與贍養義務人關系密切的人員參與調解、發表意見,形成有力的輿論壓力,使義務人主動悔改,幫助老人盡快解決贍養問題。三是強化執行措施,加大執行力度。對于有給付內容案件的執行,做到快、靈、活,該采取強制措施的堅決采取,杜絕贍養案件打白條現象。此外,執行中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釋法明理工作,力促雙方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