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破解執行難題,最大限度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強化執行工作的快速反應能力,沛縣法院黨組從人員、裝備、機制、制度四個方面對執行局進行傾斜,重構執行工作框架,開創工作新局面。

  在執行隊伍上進行傾斜。從全院選拔綜合素質較好,年富力強,有執行經驗的5名人員充實到執行局,從社會上招錄8名退伍軍人作為法警協助執行法官辦案,執行隊伍達到該院前所未有的壯大。

  在物質裝備上進行傾斜。沛縣法院專門為執行局配備8輛執行專用車,保證執行工作靈活、機動性;人手配備一臺電腦,每位執行人員都配有執法記錄儀,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所需要十余種專用設備配備齊全;執行人員電話一律向社會公開,方便執行當事人了解案件情況和舉報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在執行機制改革上予以傾斜。沛縣法院執行局在院黨組的支持下,在執行局下設四個執行小組,每組都由一名資深的執行法官帶領2名年輕執行法官和3名法警。并專門成立執行查控小組,來具體負責被執行人財產的查詢和采取查封措施,四個執行小組和執行查控小組之間相互配合、保證了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

  在執行制度建設上予以傾斜。沛縣法院結合以往執行難的困境以及到其他兄弟法院學習經驗,并結合新的工作和改革形勢,以實現公正和效率為目標,制定出執行工作管理規則等相關工作制度,為執行工作規范、高效運作、開創工作新局面打下堅實的制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