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沛縣法院大力實施“陽光工程”,以案件質量為生命,以公正司法、為民服務為根本,將審判活動自始自終全部置于人民的監督之下,堅持“公正廉潔、高效便民”的司法理念,踐行司法“正能量”,審判周期大大縮短,案件服判息訴率全市第一。

  “陽光工程”從立案起步。沛縣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堅持服務關口前移,集約便民職能。盡可能將審判輔助性事務從各個業務庭和辦案法官手中剝離出來,靠前配置到訴訟服務中心,進行集約化辦理,使訴訟服務中心具有登記立案、訴訟服務和信訪接待三大主要職能,具體包括訴訟引導、訴前釋明、便民服務、登記立案、訴訟費收取、查詢咨詢、材料收轉、信訪接待、訴前保全、領導接訪、約見法官等功能,真正實現“一站式”柜臺服務。到2015年11月為止,訴訟服務中心立案登記11856件,發放便民訴訟材料26000份。

  審理過程從庭審點播說起。為更好的讓廣大群眾對司法透明度有個清晰的認識,沛縣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置庭審點播臺。來法院立案的群眾可以輕輕一點,觀看當天的所有開庭審理案件情況,做到公開開庭、公開舉證、質證和認證,將審判流程全程在陽光下運轉。同時要求承辦法官在案件判決后90%的案件裁判文書要公開,接受群眾的監督。

  在推行“陽光工程”工作中,沛縣法院廣納諫言,以規范司法行為,服務群眾為突破口,增強工作透明度,工作效率顯著提高。與此同時,沛縣法院還公布了各項便民訴訟服務制度,認真接受全縣群眾的監督,重點解決群眾反響強烈的問題。這就是沛縣法院開展“陽光工程”的新氣象,更是推行“陽光工程”的正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