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張家港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發布145名失信被執行人的名單及相關情況。

  據統計,最高人民法院施行《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以來,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以來,張家港法院已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已達2500余人。這些失信被執行人拒不執行義務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正常的執行秩序,需要社會各界形成合力重拳打擊,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以彰顯法律權威,維護社會公正。

  張家港法院執行局局長唐俊偉告訴記者:“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將使得這些老賴無法坐飛機、坐高鐵,無法向銀行貸款,無法開辦新公司,無法進入高檔場所消費等,這將在最大程度上擠壓老賴們的逃債空間。”

  記者在發布會了解到,本次失信執行人名單將在張家港市中心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張家港法院還將在《張家港日報》整張四版刊登上述失信被執行人的詳細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照片以及舉報電話等。同時,張家港法院通過微博、微信等進一步集中曝光,其中公眾微信號“張家港法院”自11月25日起將每天向全社會發送30名左右失信被執行人的詳細情況,分五次發送完畢。

  張家港法院分管執行的副院長顧海斌說:“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的一種信用懲戒措施,目的是為了促使被執行人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件確定的義務,推進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通過打壓失信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使其付出信用代價,從而促使其自覺履行債務,并教育和引導其他被執行人守誠信,有力推動'守信者榮、失信者恥風尚'的形成。”

  記者同時了解到,此次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的行動,張家港法院還將邀請政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落實推進。上述措施,將進一步化解“執行難”的問題上,加強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力度,改善執行環境,為實現 “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