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老人有套老房子沒分,我才不養他,什么時候他將房子平均分給我和老大,我就贍養他!”11月2日,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轄區內一個不愿意贍養父親的兒子在法庭上“理直氣壯”地說。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發展,農民原有的生活方式發生變更的同時,法治觀念卻并沒有隨之發生改觀。泰州高新區法院轄區內類似這種拆遷安置小區多達十多個,如何在新時期、新背景下讓法律規則在基層社區扎根生長,如何讓基層組織糾紛解決能力有所提升,如何讓社區群眾感受到法律公平正義一直是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的重點工作。泰州醫藥高新區法院黨組從實際情況出發決定設立“民生審判直通車”,讓群眾貼近司法,讓法律走進群眾。

  據了解,自2014年8月27日首次開通“民生審判直通車”以來,高新區法院法官將每周二、四作為社區巡回審判日,結合案件排期,統籌安排審理。院長帶頭與24名法官定點掛鉤轄區內59個社區,實現法官進社區全覆蓋。要求法官每年到掛鉤社區巡回審判、就地執行一次,每兩個月到掛鉤社區開展一次法律咨詢、聯合調解,每月到掛鉤社區開展一次走訪調查,建立一個工作關系,幫扶一個困難群眾。專門成立社區巡回合議庭,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實施、統計督促,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問題,提供法律服務,解決矛盾糾紛。

  文章開頭的這起贍養案件審理過程,法官利用“車載法庭”在社區巡回開庭時就對現場旁聽群眾明確宣讀法條,告知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同時也結合社區群眾的現狀,普及“精神贍養”的重要性,使旁聽群眾了解到:“原來不是給老人錢花就是履行贍養責任了,平時也應多陪陪老人。”如今,高新區法院的“車載法庭”已成為轄區內群眾的一種期盼,每周二、周四,社區群眾早早就圍在村委會大院內,等待觀摩庭審,好多法律法條在觀看的過程中裝進了他們的心中。庭審結束后,社區群眾還會互相議論,有的也會向開庭的法官請教法律方面的問題,法律規則在社區群眾心中已日漸清晰。

  “還是法官過來有用,我都組織調解不下20次了,可雙方還是針尖對麥芒。原來經過公證的遺贈撫養協議是可以解除的,早知道問題早解決了。”寺巷街道的陳主任感慨道。其實像陳主任這樣的社區民調主任有很多,他們有著豐富的社會閱歷和社區糾紛解決經驗,在基層組織化解了一大批的社會矛盾,但如遇到相對疑難、專業的法律知識往往也會一籌莫展。而巡回審判的設立恰恰解決了這一難題。巡回審判定點到社區組織村干部進行法制宣講,適時向基層干部普及最新的法律知識和糾正一些早已過時的法律理念,依托基層組織化解糾紛優勢,整合各方資源,形成糾紛化解合力,將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高新區法院以法官為主體,圍繞打通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問題,以“民生審判直通車”為抓手,推動法院和法官工作實現三個轉變,即由坐堂辦案為主向開庭審理與巡回審理、直面群眾相結合轉變,由不告不理為主向有案必立、多方化解矛盾糾紛相結合轉變,由依法打擊為主向依法保護、扶貧濟困相結合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