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元的事,咱不賴,可那是你送給咱家的!”

  “是借!那是你兒子當初急用,你們軟磨硬泡問我拿的。我送?說啥胡話?”

  “你瞅瞅你。在我家白吃白住這么多年,一點良心都不講。難怪討不著媳婦!”

  ……

  庭后,本希望雙方坐下來調和矛盾。沒想,原告陳某銘和自己的弟媳--兩個均已年近花甲的老人,剛一開口,就火星四射。彼此瞪大了眼鏡、扯高了嗓門、漲紅了臉蛋,一副劍拔弩張的架勢。當然,這其間也不時迸出幾句羞辱對話的話語。調解室中彌漫著一股“內戰”的火藥味。

  屋外,入冬以來的第一場冷空氣襲來,呼呼的狂風刮得窗戶當當作響,刮得殘枝敗葉漫天狂舞。此時此刻,此情此景,我感受得到,在這一方之地上,親情的風暴在強度上遠比外面要大,在溫度上也遠比外面要冷。

  今年年初,我從商事審判的崗位上轉戰到了最接地氣的人民法庭。雖然這里少有那些動輒標的幾十萬、上百萬的“高大上”案件,但很顯然,要把這些小案件中的理捋順了、氣打消了、家促和了,那一定得功力了得。

  在這起民間借貸案件中,原告陳某銘告的正是自己的親兄弟陳某友,訴求是要求弟弟返還5萬元的借款。

  陳某銘早年婚姻破裂,他一直未娶。單身一人,比鄰而居的弟弟一家對他頗為關心,過時過節都喊上他。等1999年陳某銘準備翻蓋老屋時,剛蓋上樓房的陳某友就提議,留一間給大哥,兩家一起過。

  在當時,這令陳某銘特溫暖,也特感動。隨后,陳某銘跟隨村里人外出打工,每年在家不到兩個月,回來時總帶著各式各樣的土特產,彼此相處十分融洽。到2010年,侄子結婚,了解到弟弟家中困難,陳某銘毫不猶豫地拿出了5萬元錢籌辦婚禮。這才有了今天的官司。

  庭審中,被告方請了代理人。從“理性”的角度,因為原告當初給被告錢時并沒有立任何字據,如果被告否認,那原告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對我而言,對于原告的訴求,如果貿然判決,到時候,矛盾非但解決不了,還可能升級,甚至還會讓自己里外不是人。況且,這又是親兄弟在打官司。這都讓我堅信,調解是該案的最佳策略。而被告一家至始至終都承認這筆錢的存在,更讓我在隱約中看到了他們和好的希望。

  “欲速則不達。今天的調解時機還不成熟。”我在讓雙方冷靜冷靜的同時決定追根溯源,探究親情遭遇斷崖式危機的背后隱情。

  接下來,通過對原、被告所在村村干部的打聽,鄰居的走訪以及不厭其煩地聽取雙方絮叨,一張矛盾發展脈絡圖慢慢地呈現在我的眼前。

  那還是2011年時,陳某銘在工地被釘子刺傷了左腳,需要回家休養。在這段時間,雖說弟弟一家一日三餐照常供應,可他發現弟媳總沒有好臉色。等到去年,由于上了年紀不能外出打工了,天天在家的陳某銘更是覺得別扭,甚至偶爾還會為洗碗、洗衣服等瑣事和弟弟兩口子吵架。他越發覺得,老二一家之所以待他好,無非就是惦記自己的錢。這期間,他還聽說當初受傷在家時,弟媳就老在外面說他壞話。

  陳某銘越想越窩火,干脆搬離別人家的屋檐,自己重新裝修了老屋,開始獨居生活。這一來,老二自然覺得他不講情面,讓外人認為是自己欺負哥哥,毀了名聲。就這樣,雙方在爭吵之中,親情從沸點降到冰點,關系從親人變為仇人,才演繹出了這場官司。

  “陳某銘和老二兩口子暫時是水火不容,得找個雙方都能接受的人作催化劑。”于是,我把目光投向了陳某友的兒子小陳。雖說兩家來往少了,但從小對自己的愛護,關鍵時刻對自己的幫忙,小陳始終念叨大伯的好。

  “小陳,即便是你們所說的贈予。你大伯也是暗含條件的,那就是將來由你給他養老送終。”我開導小陳說,“血濃于水。你們本質上也沒啥矛盾。你得站出來,多勸說雙方。畢竟,你大伯對你爸媽有多大矛盾,總不會對你這小字輩有啥陳見的。”

  人不勸不善,鐘不敲不鳴。從破冰到融冰,是段重新認識、重新定位、重新磨合的過程,需要時間的催化和善意的暖流。看著訴狀上原告的生日,我翻看了手機上的日歷,按陰歷算的話,再隔1周就是陳某銘的生日。一個靈感瞬間涌上心頭,我提議,由小陳做東,請長輩們一起吃頓飯。

  這招果然奏效,很快打通了矛盾的任督二脈。“法官,我也想通了。這人天天在一起,舌頭哪有不碰牙的。侄子從小我是當兒子看待的,他也挺孝順,我還有啥不滿足的?”

  最終,官司以撤訴落下了帷幕。作為一名年輕法官,我感慨良深:辦案是門藝術,要立足案件,但又不能局限于案件,要有善管閑事的耐心;要堅守法律,但又不能拘泥于法律,要有細解瑣事的通融;要滿腔熱情,但又不能滿足于熱情,要有辦成難事的智慧。

  雖然這件案件只是漫漫辦案生涯中的一朵浪花,但留給我的思考和經驗必將化作終身受益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