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法院邀請4名區人大代表現場監督一起案件的強制執行工作,在執行法官和人大代表的不懈努力下,被執行人張某某和王某某同意騰遷出涉案房屋,執行法官得以順利對涉案房產進行查封。

  今年年初,申請執行人王某和被執行人張某某、王某某的民間借貸糾紛案在大豐法院宣判,法院判決張某某和王某某返還王某64萬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某和王某某始終沒有自覺履行還款義務,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多次向兩名被執行人釋理說法,但一直收效甚微。而張某某和王某某在縣城有一棟6層樓的房產,法官決定依法對該房產進行查封強制措施,然而張某某兩人始終不愿意搬遷,騰出房屋,執行工作陷入僵局。為緩解被執行人的抵觸情緒,推動案件進展,12月14日上午,法院邀請了4名區人大代表參與強制查封工作,一方面對法院工作進行監督,另一方面從第三方角度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使案件順利執行。經過一個上午的努力,兩名被執行人終于同意配合法院執行,盡快騰出涉案房產。

  據悉,今年該院邀請人大代表現場見證了6件典型案件的執行全過程,“零距離”體驗和“面對面”監督法院執行工作,受到社會公眾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