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省高級人民法院14日通報全省法院2015年審判執行情況以及2015年江蘇十大典型案件。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3.3萬余件,同比增17.31%,案件受理總數連續3年位居全國第一。

  省高院副院長周繼業介紹,去年全省法院共審執結134.1萬余件,同比增15.09%,一線法官人均結案數高達167.36件,我省已成為案多人少矛盾最突出省份。其中,我省法院一審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923件1155人,對9名廳局級以上干部、58名縣處級干部處以刑罰。嚴格規范職務犯罪刑罰執行措施,對330名職務犯罪罪犯裁定不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中,增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的專章規定。我省適用上述新規定進行裁判的第一起案例--張孝崎受賄案入選2015十大典型案件。張孝崎原是南京江寧科學園發展有限公司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主任,利用職務便利為22家公司提供幫助并收受賄賂。2013年10月被刑拘,2014年初因突發疾病在看守所死亡。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孝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受賄犯罪共獲違法所得87.8萬元、50年貴州茅臺酒一瓶,依法應予沒收。

  當日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南通陸紅霞及其父親陸富國、伯母張蘭等3人在一年內,以“生活需要”為由,分別向南通市政府、南通市發改委、南通市公安局等提起94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到答復后,又提起39次行政復議,之后又向法院提起政府信息公開訴訟36次。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及其家庭成員不間斷申請政府信息,真實目的是借此表達不滿,向政府及相關部門施壓,構成獲取政府信息權利的濫用,最終裁定駁回陸紅霞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