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2015年該省法院案件受理數、審執結數均居全國首位。

  據江蘇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介紹,2015年該省法院強化審判職能、深化司法改革、優化隊伍素質,共受理案件1633486件,審執結1341019件,同比分別增長17.31%和15.09%。案件受理總數連續三年居全國法院第一,審執結案件數量連續兩年全國居首,并體現出幾大特點:

  一是依法懲治和預防刑事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平穩有序。審結涉案金額達20億余元的“山東佳盟礦業”集資詐騙案、“愛搜索”跨國網絡傳銷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對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原副行長楊琨、江蘇省能源局原局長陳勇等9名廳局級以上干部、58名縣處級干部處以刑罰。“南京虐童案”入選全國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二是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一審審結教育、醫療、住房、勞動爭議、拆遷補償、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181849件。加強對婦女、兒童、老年人等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護,其中包括全省首例失獨老人“隔代探望權”糾紛案,體現了司法的人文關懷,產生積極社會反響。全國首例由民政部門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入選2015年度全國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三是依法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常州市環境公益協會訴儲衛清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十大環境侵權典型案例。賠償數額達1.6億元的泰州市環保聯合會訴常隆公司等環境污染侵權賠償公益訴訟案判決生效后,常隆公司等三家公司按照判決要求全部繳納賠償金。五家公司按照判決要求進行了技術改造,實現了副產酸的循環利用,依法準予折抵40%的賠償金。對尚未履行的37.82%賠償金,法院正在采取進一步強制執行措施。

  四是堅持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推進司法改革。制定《江蘇法院審判責任制改革實施細則(試行)》,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改革要求,進一步規范院、庭長審判管理和監督職責,強化法官辦案責任。深入推行院、庭長辦案制度,全省法院院、庭長擔任審判長或獨任審執結案件556238件,占全部結案總數的41.48%。大力推進與法官員額制相銜接、適應審判工作需要、符合審判輔助職業特點的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面向社會統一招錄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管理。深入推進涉訴信訪制度改革,完善訴訪分離機制,制定涉訴信訪事項依法終結辦法,會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出臺依法處理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依法維護信訪工作秩序。涉訴信訪案件數量保持了連續七年的下降趨勢。

  五是推進立案登記制改革,暢通人民群眾訴訟渠道。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堅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全省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7.20%,有案不立、有訴不理等現象得到根本扭轉,當事人對立案工作的投訴顯著下降。在保護訴權的同時,依法規制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等濫訴行為,對陸紅霞等濫用訴權行為依法作出裁判,該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發布,成為全國法院依法制止濫用訴權的重要指引。

  六是深入推進司法公開,積極打造陽光司法。加強審判流程信息公開,通過門戶網站、12368短信平臺向當事人推送立案、庭審、結案等12個流程節點信息。運用信息化手段確保應當上網公開的裁判文書全部上網公布,全省法院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裁判文書693933份,同比增長30.93%。加大庭審互聯網直播力度,全省法院共直播庭審16650場次,同比增長445.01%。全面運用網站、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布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共召開新聞發布會460場次,同比增長39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