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與省婦聯聯合開展首屆“江蘇優秀女法官”評選活動,經過民主推薦、資格審查、評委評審等程序,從預選的28人中選出10名“江蘇優秀女法官”。她們中有調解能手,溫情化解糾紛,也不乏“婦漢子”,果敢執法。她們始終不忘初心,堅持法治理念,傳遞法律溫度。讓我們去感受她們的風采?! ?/p>

李陽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

  做一個正直的人,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我從小長在農村,父母是勤勞樸實的農民,他們經常對我講:“做人要本分,要多為別人著想。”樸實的一句話卻成了我處事做人的準則,二十年默默堅守父母對我的教誨,踏實本分辦好每一起案件。

  1994年,從學校一畢業我就進入了法院工作,在書記員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我一邊向老法官學習辦案經驗,一邊提升自己的學歷層次與業務能力。那些年,愛人在部隊,兒子年幼,自己身體不好,但我還是克服了這些困難,通過了司法考試,走上審判崗位。“善良之心,就是最好的法律”,在辦案過程中,我堅持在尊重事實與法律的基礎上,多換位思考,多做服判息訴工作,努力讓每一起判決都能讓雙方當事人信服。正因此,我審結的2100多起案件,無一錯案,無一申請再審,無一當事人上訪,并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評查,也無愧于良心。

  俞水娟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助理審判員

  不忘職業初心 執念法治理想

  2007年法學碩士研究生畢業后,我以筆試第一的成績考入蘇州中院。“確保當事人能夠在最短時間內得到公正判決”,是我的工作目標。面對人民群眾對司法需求的更高要求,我以“白+黑”、“5+2”工作模式忘我工作,結案數連續多年在庭內名列第一。我所審結的936件案件以及擔任審判長的1600余件案件,無一錯案,無一信訪投訴。當事人寫來感謝信稱我為“人民的好法官”,說“你讓公正的陽光重新回到我們的生活中”,這是對我最高的褒獎。

  我多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公務員,榮立三等功二次,并被評為2015年度蘇州市區域金融中心建設先進個人;撰寫的案例獲得第八屆金法槌杯優秀案例一等獎,撰寫的調研文章分別被評為省民法學和省商法學年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周 溧 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我的至高榮譽,就是收獲了人民的信賴

  我每天忙于接待吵架的夫妻、不和的鄰居,經常為了送達蹲點守候,為了保全星夜奔波,解決的不過是些家長里短的小案件。我也曾迷惘,可一位老法官卻對我說:“你眼里不起眼的小案件可能改變別人的一生。辦好一個案件不算什么,最難能可貴的是一輩子這樣堅持下去。”,我在基層法院工作了13年,年均結案300多件,辦案數量始終保持全庭第一。

  我發出了全國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為推動我國反家暴立法作出貢獻。我在街道設立“家事糾紛化解站”,利用業余時間調處社區家事糾紛。我先后三次榮立個人三等功,榮獲無錫市“巾幗建功標兵”、“無錫市民最信賴的十佳法官”、無錫市“勞動模范”、江蘇省“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高淑琴 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認真做事,簡單做人

  13年的法院工作經歷,我培養了廉潔的司法品格、嫻熟的審判技能、踏實的工作作風、較強的調研能力,工作也得到了領導和同志們的肯定,先后被評為省級“青少年維權崗”創建先進個人、常州市十佳法官等榮譽稱號。2009年9月起被最高法院選派到倫敦大學學習一年。我重視矛盾的實質性化解,特別是審理行政案件中,考慮案件的社會效果,主動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法官,是一種世俗但絕不庸俗的職業,是一種崇高但是做起來卻要求極高的職業。這份職業看似平凡、平淡甚至平庸,偶爾還夾帶著誤解、非議甚至攻擊。但是,我仍然選擇堅持、選擇恪守,選擇安分守已。對于案件,我從來不敢有一絲一毫的怠慢,因為公平正義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更因為法官決人婚姻,分人錢財,奪人自由,甚至取人性命。時刻不忘做事公道,做人正派。把容易的事情件件做好,就是不容易;把簡單的事情件件落實,就是不簡單;把平凡的事情件件干得漂亮,就是不平凡。

  

王小莉 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助理審判員

  踏實做人、用心做事,做最好的自己

  從小我就有一個“法官夢”,母親生我時發生的一次醫療事故造成了我右手永遠的缺陷,但這并不足以阻止我追逐夢想的腳步。多年的民事審判生涯讓我也總結了一些辦案心得:在各類審判工作中,民事審判可謂家長里短、瑣瑣碎碎,同一類型案件千差萬別、錯綜復雜,當事人形形色色、各具特點,因此身為一名民事法官,就需要比其他法官具備更多的耐心與愛心,要更加注重各類辦案細節,有時一次真誠貼心的溝通、一名嚴謹適度的表達往往會勝過千言萬語!

  工作之余,所撰寫的論文和案例多次在省級學術論文評比活動中獲獎。2013年我參加了最高院與香港城市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國內地法官普通法法學碩士培訓課程,在香港、美國、韓國等地學習交流,并以優異成績畢業,獲得香港城市大學普通法法學碩士學位。我還積極參加殘疾人普法維權等各類法治宣傳活動,多次被評為“泰州市自強模范”、“泰州市勤學達人”和“江蘇省自強模范”。

  

嚴 潔 如東縣人民法院洋口港人民法庭庭長

  不僅要追求公平正義,還要讓司法的溫情感化人心!

  近五年,我一共辦結案件1171件,其中最多的一年辦結414件。我始終牢記“公正司法、為民司法”的宗旨,為群眾辦實事。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我庭在轄區各個鄉鎮均設立巡回審判點,堅持定期開展巡回審理。為幫助在國外、外地打工的當事人減少訴訟成本,我靈活地采用QQ視頻、微信等新型通訊方式調解案件,贏得了當事人的贊譽。

  工作之余,我熱心公益,組織我院學雷鋒志愿者服務隊長期幫扶殘障學生。我還擔任了縣婚姻家庭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員,義務提供法律咨詢、維權指導,有效化解了一批訴訟外婚姻家庭糾紛。我被省高院榮記個人二等功、獲得省高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個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南通市“十佳審判長”等多個榮譽稱號,而最讓我感到欣慰的是來自群眾的認可,他們信任的目光、開心的笑臉、感激的語言讓我覺得所有的付出都沒有白費,為了這份信任、這份感動,我將繼續堅守在基層法院的審判崗位上,為司法事業奉獻自己的微薄之力。

  

朱莉青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確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夠經得起事實、法律和時間的檢驗。

  有人說法官是清貧的,也有人法官是艱辛的,而我卻會笑著說:“擁有法官光環,我生而有幸”。二十二年前我懷揣著夢想考入政法院校,畢業后被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錄用,十六年的刑事工作經歷,造就了我沉穩、干練的性格。我既有懲惡揚善的俠義心腸,又有同情弱者的悲憫情懷。多年來,我一直工作在反腐敗斗爭的前沿陣地,面對職務犯罪案件背后復雜的社會關系網,我嚴格遵守職業紀律,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從拒腐防變的政治高度夯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基礎。

  我有幸從事一份自己衷心熱愛的職業,帶著這份激情,我在工作中迎難而上、勇挑重擔,成功審結了涉案金額近8億元的非法集資案、國企改制過程中的貪污、挪用系列案以及公安部掛牌督辦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等多起有影響的疑難復雜要案。我先后被評為 “鹽城市十佳女法官”、“鹽城市知名法官”,“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進個人”、“優秀共產黨員”等。

  

姚月梅 盱眙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對老百姓冷漠就當不好法官

  2013年,我在民一庭當庭長,全庭6人有5名女法官。我提出了“我美、我能、我驕傲!”的女法官團隊口號,在全院上下形成了濃烈的爭先創優氛圍。

  為了讓身患重病長年臥床的離婚案件女當事人的生活能有所依靠,我苦口婆心反復做工作,使生活并不寬裕的男方自愿舉債補償了女方6萬元生活費用;為了喚起全社會對留守兒童的關心,我簽發了全國首張關注留守兒童的《督促令》,成為2014年全省法院系統唯一入選江蘇省“依法治省十佳案件”的案例;為了幫助126位農民工討要工資,我多次到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建設局協調,不厭其煩地做開發商的工作,終于化解了這一容易激化的矛盾。去年調任執行局長后,我帶領大家攻堅克難,被最高院表彰為“有效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示范法院”。

  

衡永紅 邳州市人民法院議堂人民法庭副庭長

  被群眾認可是最大的價值

  我不管是作為法警還是執行員、審判員,都樂于沖在第一線,從沒有因為自己是一個女同志而退讓,同事們都稱我“女漢子”。長期以來,我白天開庭,晚上加班寫文書,常年無休, 5年來審結2500余件,并審理了大量的疑難復雜案件。曾作為全院唯一的女執行員,每天奔波在外,任勞任怨。

  主持議堂人民法庭工作之后,我帶領執行團隊,每周開展一次“黎明行動”,凌晨3點出發經常持續到深夜,出色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我積極參加“黨員媽媽”的活動、為貧困孤兒送去愛心,被邳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二屆“最美邳州人”的榮譽稱號。多次被評為“政法工作先進個人”、“邳州市優秀共產黨員”、“徐州市法院調解能手”等,還被徐州市委、市政府榮記個人三等功。

  

張 婭 省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助理審判員

  成為一名法官,我感到榮耀與自豪!

  我1999年大學畢業后,滿懷對法官職業的向往,從一名懵懂的大學生成為一名人民法官。十七年來,我始終堅守在民事審判第一線,審結各類民事案件1000余件,連續數年名列全院榜首。

  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我不放松對法學理論的學習和審判經驗的總結。撰寫了全省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審理指南》、《當前經濟形勢下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的審判經驗》等多個業務指導性文件,五篇論文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省法院《審判研究》(外刊)及其他國家級、省級刊物上發表,四篇案例入選省法院公報。參與制定的《江蘇省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得到了中央、省委領導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

  我先后五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六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二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文明法官,三次被授予嘉獎。2007年被評為全省優秀法官,2015年榮立個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