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全省法院首屆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已在省法官協會常務理事會2月29日的會議中討論通過并宣告成立,并于3月1日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委員會決定,將北京法官馬彩云因公殉職的2月26日確定為江蘇的“法官權益保障日”

  “當前法官工作壓力大,工作環境不容樂觀,權益保障面臨著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江蘇省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主任宋健介紹說,從外部環境看,近年來暴力襲擊、侮辱、誹謗法官的事件屢見不鮮,少數案件當事人以各種形式對法官進行無端侮辱謾罵,誹謗法官名譽,對法官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進行威脅侵害,甚至發生殘害法官的極端事件,但法官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方面缺少有組織的專業應對以及有力措施。從內部環境看,當前社會轉型期各類社會矛盾糾紛頻發,法院面臨著案多人少的巨大壓力。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633486件,審執結1341019件,同比分別增長17.31%和15.09%,江蘇一線法官人均審結案件量近200件。面對洶涌而至的案件壓力,法官常年超負荷工作已成為常態,身心健康令人堪憂。隨著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法官職業壓力和責任進一步加大,這些都對法官權益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據此,去年年中開始,省法院黨組決定創新和加強法官權益保障工作,在江蘇法官協會設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作為全省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今年2月2日省法官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章程》,根據章程規定,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是省法官協會設立的法官自治性組織,而非官方機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既是法官自治性組織,同時也是公益性組織。

  宋健介紹說,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的職責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一是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給予援助;二是協調、督促法官權益保障措施的落實;三是指導法官正確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體而言,法官認為存在侵害自身人格尊嚴、損害法官名譽等七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請求援助。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對法官的援助請求具有調查核實權,對于確實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權益的,可以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或省法官協會名義區別以下三種情況作出處理:一是對外發表聲明,澄清事實真相,消除負面影響;二是代為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要求采取保護措施,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向有關方面提出建議,要求糾正不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