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構成社會最基本的細胞,主要依靠婚姻關系和親情來維系,婚姻家庭糾紛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近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對2015年審理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及典型案例作了細致分析,剖析糾紛發生的原因,尋求解決對策。3月7日,婦女節前夕,該院就此召開新聞發布會,并把現場搬進太湖新城鱸鄉三村社區,與更多的居民一起解讀婚姻家庭關系,促進家庭、社會和諧穩定。

  賭博吸毒 “小三”插足 父母介入

  離婚原因竟是這樣多

  在發布的典型案例中有這樣一則,吳某與丁某在2008年結婚,婚后第二年丁某兩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查獲。2012年,兩人迎來了寶貝女兒,可做了爸爸的丁某依舊本性不改,去年1月,丁某又因吸毒被查獲,并被責令接受社區戒毒三年。三番兩次的打擊,吳某再也不能原諒丈夫,故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最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女兒由吳某撫養。

  吳江法院少年庭庭長朱七一介紹,“去年,我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1068 件,其中離婚案件占比85.23%,由吸毒、賭博等糾紛導致的離婚確實有一定比例,另外,還有因文化背景、家庭環境、脾氣性格等諸多方面引發的各種不和諧。”

  朱七一分析了離婚案件呈現的新特點,發現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導致的“閃婚閃離”占有相當比例,因“婚外戀”、第三者插足、家庭“冷暴力”等導致離婚的情形越來越多,同時“80后”們因雙方父母介入過多發生離婚也很多。另外,外來務工人員由于夫妻長期分居生活,缺乏交流,感情疏離,成為離婚的重要群體。

  取證難 執行難 矛盾易激化

  法院審理難度大

  據朱七一介紹,在婚姻家庭關系糾紛中,除離婚外,登記離婚后財產糾紛,分家析產,撫養、扶養關系糾紛,撫養費糾紛,贍養糾紛等案件占了大部分。此外,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如離婚案件中要求確認親子關系、子女姓名爭議,贍養糾紛中除要求給付贍養費外,有的要求給予日常照顧、有的要求子女定期探望等。

  案件類型的多樣化給法院審理帶來一定難度,朱七一說,婚姻家庭案件的當事人如訴至法院,則說明雙方的積怨很深,單純的婚姻問題引發的矛盾往往會演變成不同家庭之間的矛盾。

  離婚案件中只有到涉案的社區和家庭進行走訪,才能查清相關的事實,但在實踐中存在身份證登記地和實際居住地不符的情況,一方當事人為了躲避離婚,拒絕變更撫養關系,往往存在“躲法院”、“躲傳票”、“躲調查”等情形。此外,外來務工人員的離婚案件,由于基層組織未能有效覆蓋,也導致法院取證難。

  在執行中,如探視權的執行,盡管法律明確規定,但在撫養一方不肯配合的情況下,執行起來難度較大,并且往往與家庭、婚姻、財產及子女成長糾纏在一起。

  法官提醒:以和為貴 建立文明婚姻家庭關系

  婚姻家庭關系的和諧穩定直接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團結,社會的和諧穩定離不開家庭的和諧穩定。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工作,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朱七一表示,法院在審判中會多注重調解,找準糾紛成因,對癥下藥確定調解方案,并積極引導當事人正確對待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多檢討自身的不足,使矛盾得到及時化解。

  同時,朱七一建議,要不斷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婚姻家庭法律、法規,教育引導群眾誠信守約,尊老愛幼,相互尊重,相互關心,正確處理婚姻家庭及引發的其他糾紛;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社會團體的作用,構建婚姻爭議的專業調解機制,與審判調解機制形成互補,共同致力于和諧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