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維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突出“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方針,依法懲罰和教育未成年犯罪,沛縣法院堅持“三個模式”幫教未成年犯。2015全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24件31人,與去年下降35.15%,效果明顯。

  “庭前摸底重教育”,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到達法院之后,法官及時與司法局取得聯系,安排專門人員與法官前往未成年家中、學校、社區及村委會等未成年生活影響較大的地方,聽取相關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分析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和問題所在。

  “庭中悔過重感化”,由于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還不成熟,對社會的認同感還存在偏差,部分父母監管不到位,學校管理存在偏差,社會對留守未成年人的關注度不夠,造成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沛縣法院及時配足、配強合適成年人參與訴訟、部分需要心理輔導的未成年犯、聾啞人犯罪案件配好心理咨詢師、翻譯,緩解未成年人的心理抵擋,進而達到法庭教育注重感化的目的,幫助未成年犯痛改前非、悔過自新。

  “庭后回訪重延伸”,針對部分在校學生犯罪案件以及部分輕緩犯罪案件,沛縣法院少年庭開展有針對性的到未成年人管教所、幫教基地對未成年犯開展幫教活動;與此同時,每月聯合社區矯正人員對“緩、管、免”的未成年人進行督促,邀請婦聯和團委人員參與贈送普法小案例,引導未成年犯走向正常的人生道路,最大限度防止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