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鹽城市亭湖區法院為例:今年1-2月受理商事案件同比上升10.5%,其中新類型案件上升6.7%。面對新興創新創業大潮,商事案件數量增多、標的額猛升、審理和調解難度加重的現實顯而已見。凡事則預立,不預則廢,鹽城中院謀劃在胸,注重規范商事審判,著力下準“先手棋”。

  立牢規則意識,商審張馳有別。鹽城中院要求10個縣(市、區)法院要妥善審理涉及對接央企、區域合作、園區建設、國際貿易等商事糾紛案件,切實加強對產權人權利司法保護,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依法保護投資安全和投資收益。對涉及商事規則的案件,當事人如果不愿調解,要依法及時作出裁判,確保投資和營商公平有序。

  走出院門求知,解決當務之急。審理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等新類型案件與日俱增,提升審理新類型案件的能力刻不容緩。鹽城中院要求兩級法院要以時不我待的精神狀態迎接考驗,一面要深挖內在潛力,悉心研究解決審理新類型案件的新特點、新情況、新問題、新對策,搶得先機、爭得主動;一面要組織骨干力量赴上海、蘇州等先進地區法院學習“取經”,拓寬視野、提高技藝,以新形象擔當新重任。

  施措剛柔相濟,助推企業前行。針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實際,鹽城中院要求所屬法院堅持采取強制措施與挽救具有發展前景的困難企業并重,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對仍在生產經營的企業依法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合理把握辦案節奏,防止因機械執法、就案辦案引發或加劇企業經營風險。在此同時,扎實做好破產案件審理工作,規范企業破產重組程序,健全優勝劣汰的市場退出機制,推動“僵尸企業”有序退出,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確保企業迎風破浪奮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