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我正在南京參加法官培訓返家途中,陳局長電話通知我,高某與王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的申請執行人高某在上海虹口區發現了涉案車輛,案外人李某為了阻止車輛被轉移,已經聚集了十幾名社會人員將車輛圍了起來。

  2015年9月,高某訴至法院,稱與他有經濟糾紛的王某私開走了其名下的一輛轎車,請求法院判令王某歸還轎車。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王某返還轎車。今年2月,因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高某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王某因涉嫌盜竊被上海公安刑事拘留,而涉案車輛早已被王某抵押給案外人李某,但未到車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我和同事窮盡執行手段也無法查找到該車。此時,高某提供的這條線索無疑為執行打開了僵局。

  3月24日,我帶領法警趕赴上海。考慮到李某已經聚集了不少社會社會人員,而我們只有兩個人,一旦發生意外情況,局面難以控制。于是,我在高速路上通過110聯系虹橋警方,向他們說明了案情,希望他們協助執行。

  到達虹口某派出所后,我們和派出所民警交流了案情。然而,民警表示暫時放不了車,還需要等幾天雙方當事人當場協調。

  一邊是心急如焚的申請執行人,一邊是被十幾名社會人員團團圍住的涉案車輛,這樣的情況下,坐著干等顯然不行!我們立即前往虹口法院執行局請求協助,向其說明了情況,希望其協助執行。在虹口法院的幫助下,經過周密部署,強制執行的各項準備工作就緒。當天晚上,我幾乎一夜無眠,擔心執行過程會出現各種不順利,不知明天事態如何發展。

  3月24日,我們兩地干警兵分兩路,互相配合,一路人馬繼續與派出所協商溝通,出示相關提車手續,強制要求提車。另一路人馬則留守在虹口法院負責善后,同時組織人員從外查看車輛有無異常情況。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李某態度十分囂張,不僅拒絕配合做筆錄,還將筆錄撕毀。見此情形,我和同事反復對其進行說服教育,告知其阻礙執行應承擔的法律后果,引導其通過法律途徑化解與王某之間的經濟糾紛。最終,李某懾于法律的權威,表示愿意配合執行,歸還車輛。

  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我們決定當天就將車輛開回揚州。在當地警方的護送下,我們得以順利返程。此時已是夕陽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