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在法院一年多的摸爬滾打,多少感覺到了理想與現實間的差距: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不理解,動輒指責謾罵;對裁判缺少認同,執行工作困難重重;對法律缺少信仰,依賴于纏訟、上訪的大有人在......

  法官之路該何去何從,在我心中也難免激起漣漪,是否當初的熱血太過理想主義,是否只有初心沒有出路?

  直到不久前偶然聽到老師的一句話,給了我當頭一棒,她說當你想要放棄法律夢時,試著去回憶你當初選擇它時的堅持。是啊,誓言要扛起法律賦予的重托,執法律之利劍,懲人間之邪惡,挽狂瀾于即到,扶正義于人間,這曾是每一個法律學子的信仰和期待。

  經過沉淀,我開始思考怎樣才算是合格的法官。法諺云:法官是以人的名義從事神的職業。仔細想來,確實如此,法官需要完全做到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公正無私的根據法律進行裁判,這些正是向來世人對神的期待。

  我理解中的法官應當仁愛善良,不懼于紛繁復雜,敬畏法律,敬畏道德,平等待人,勤勞刻苦,永懷公平正義之理念。剛被評為“時代楷模”的黃志麗法官正是這樣的標桿:她以柔肩擔正義、真情解民憂,用責任和愛心詮釋法律的莊嚴和溫暖。 她始終堅持在裁判中最大限度地還原客觀事實,注重撫慰當事人創傷,讓群眾感受到司法溫情;引導社會行為,讓公眾認同法治精神。

  作為年輕干警的我們,要想成為一名合格法官,第一個關鍵詞是學習:除了精通法律知識,還應當廣泛涉獵不同門類的知識,貼近生活,研究社會、開拓視野,善于接受新知識,新事物,同時還要積極借鑒前人的成果,虛心向經驗豐富的同事請教,不斷提高文化層次培育高雅氣質。第二個關鍵詞是熱愛:一支筆誅罰罪惡,書寫人間正義,一支筆化解糾紛,譜寫和諧篇章,舉公平之光照亮千家萬戶、引正義之水浸潤大街小巷。這種對法官職業的熱愛是無怨無悔付出的動力,選擇法官就意味著選擇肩扛公平正義的重擔,身托法制建設的囑托,復雜糾葛的法律關系,枯燥嚴謹的法律條文,爭執不休的當事人,但是憑著這份熱愛,定會不負眾望,奮力前行,為天平正砝碼,為法官這一職業增光添彩。第三個關鍵詞是堅守,現在對于法官來說,付出與收獲其實嚴重不對等,也并沒有得到應有的尊榮感,對法官的詆毀的輿論呼聲也存在,甚至出現了令我們心寒的殺害法官事件,但是為何還是有人在堅守?我聽到過這樣一個回答:一位基層女法官說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命運,你我都深嵌在時代之中,總得有人去做點什么來改變現狀。我告訴自己是生活在戰爭年代,自己多努力一些,后來人就會少走彎路,總有一天社會會把尊榮感會給法官的。

  當下,司法改革的事業正有條不紊的進行著,法官員額制、司法責任制、人財物省級統管等一系列試點工作正逐步開展。改革的方向是明確的,但改革的過程和成果究竟怎么樣,我想多數人是不能斷定的。但是我們青年法律人,更應當志存高遠,所思所求更應以增進自己的智識為重,心系法治大局、力行具體實踐,將自己的志業守護好、發展好,為將來成為一名優秀的司法人員而做好準備。守住信仰,砥礪前行,且行且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