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吳江法院的?這里是木瀆你們怎么會到這里來?……我就在這看你們誰敢動!”被執行人范某叫囂著,他怎么也沒想到吳江法院的干警會到吳中木瀆來實施強制清場行動。

  5月5日上午,吳江法院執行局派出干警到吳中區木瀆鎮,對一處涉案的不動產實施集中強制清場行動,行動中拒不配合執行的被執行人范某被司法拘留,指定期限未搬離的租戶李某及其財物被強制帶離涉案房屋。

  據該院執行法官沈平介紹,范某是一家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其以個人及公司名義、陸某與張某分別在2013年5月、2013年8月簽訂《借款協議》兩份,約定范某、范某公司共同向張某借款共計650萬元,借款由陸某、姚某以木瀆鎮的一處房產擔保。后范某沒有按約定還款,張某與2014年7月提起訴訟,法院判決范某等歸還借款及其利息,陸某承擔連帶責任。

  判決生效后張某申請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范某督促其履行法律義務,但是范某總是規避,后執行法官決定變賣抵押物,在對抵押物進行查封及控制過程中,案外人提出已將此處房產承租,租期長達20年,提出執行異議,但這一不符合常理的情況經法院審查后予以駁回,被執行人想盡各種辦法拖延執行的行徑最終破滅。但因之前拖延,該案的抵押物始終被案外人占用,且被執行人與案外人認為抵押物遠在木瀆,法院鞭長莫及,拒不執行裁定文書,超過指定期限仍未搬離。

  據此次清場行動負責人張金華介紹,行動組在到達抵押物所在地后,第一時間設置警戒線,防止圍觀群眾過多導致場面混亂。同時,執行法官與非法占用房產的李某交涉,令其立即搬離現場。在此過程中,被執行人范某聞訊趕到,并以激烈行為阻礙現場干警執行公務,還煽動圍觀群眾阻撓干警正常執法,法官將其帶至木瀆法庭約束不當行為,并再次釋明相關法律規定,但范某依然強詞奪理、蠻橫鬧事,法院決定將其司法拘留。同時,組織人員將承租人李某的物品清理完畢。

  本次行動共派出干警20人,出動警車4輛,并得到了當地法庭的大力支持和配合,行動全過程現場干警通過單兵設備與執行指揮中心保持實時聯系。本次集中強制清場是該院集中執行常態化的又一次行動,該院將每周四確定為集中執行行動日,逐案攻克執行難案,以釘釘子的精神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