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布毒品犯罪十大案例,去年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增幅108.9%

  6月23日,江蘇省高院公布10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唐永鋒等販賣運輸毒品案、南京盲人“大姐大”販毒案、南通吸毒媽媽殺女兒案等名列其中。同時,省高院還發布2013年至2015年毒品犯罪案審判白皮書,去年江蘇省毒品犯罪案件急劇增長,增幅超過60%,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增幅達到108.9%。

  特大販毒案主犯判死刑

  江蘇省高院通報稱,唐永鋒于2013年10月在3天時間,分3次將裝有冰毒約7000克、9000克和10000克的紙箱通過長途客車運到南京,并安排兩名馬仔到浦口區接貨后,將毒品轉移至租住處。同年10月16日,唐永鋒馬仔取貨后運至其在南京的租住處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查獲冰毒10557.99克。

  南京市中院于2014年12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唐永鋒販賣、運輸冰毒約26000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唐永鋒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目前唐永鋒已經被執行死刑。在二審開庭審理過程中,省高院首次啟動證人保護措施,采用技術手段對證人出庭進行技術處理,以保障證人權利。

  吸毒媽媽殺死3歲女兒

  2014年8月11日,南通海門大興村發生一起命案,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被吊死在一處低矮的雞舍旁。警方偵查發現,該案竟是其親生母親張某在吸食毒品后產生幻覺所為。張某當年36歲,在位于海門市海門街道暫住地,事發當天,張某與前來探望她們母女倆的母親因瑣事發生爭執。在母親走后不久,張某便帶著3歲的女兒來到大興村,用繩子將女兒吊在一村民家的雞舍前,致使女兒當場死亡。

  南通市中院審理認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歸案后,經查懷有身孕,雖自然流產,可視為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最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去年毒品犯罪案創新高

  2013-2015年度,江蘇省各級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一審案件16740件,其中,2013年全年受理4343件,審結4263件,2014年全年受理4695件,審結4613件;2015年全年受理7702件,審結7493件。2015年較2014年同期毒品犯罪總體收結案數量和增幅均大幅上漲,分別上升64.1%和62.4%,收結案數量和增幅均創歷史最高值。

  2013-2015年度江蘇省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犯罪案件為7401件,其中2015年度增長較快,全年共收案3014件,同比增幅39%。2013-2015年度江蘇省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總數為7825件,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占比46.7%,其中2015年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呈爆發增長,全年共受理41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