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14日在海安縣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海安縣人民法院院長   王   平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海安縣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縣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0年,我院在縣委的正確領導、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上級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在縣政府、縣政協和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工作指導思想,突出“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扎實抓好化解涉訴矛盾、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強化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依法忠實履行職責,整體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年來,我院共受理各類案件9909件,結案9792件。其中,辦結各類刑事案件357件,判處罪犯562人。辦結各類民商事案件5916件。辦結各類行政案件50件,非訴行政審查案件467件。辦結執行案件3002件。關于我院案件情況的數據將通過附件供各位代表、委員查閱。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共有12個項目受到省級以上表彰。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為“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先進集體”;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和“全省法院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先進集體”,記集體二等功;曲塘法庭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李堡法庭被省高院、省司法廳表彰為“全省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三個人民法庭均被市中院授予“五星級法庭”稱號。成功舉辦了南通市委、市政府首次在基層法院召開的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在依法履行職責的過程中,我院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典型人物。三人次被省高院記個人一等功、二等功。四名同志分別被省高院表彰為先進個人。孫翠燕同志被評為“全省十佳法官”。全院共有73人次受到縣級以上的表彰。

  2010年縣人大第十四屆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法院工作報告中,明確了2010年度的工作目標,即貫徹落實縣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以三項重點工作為平臺,在化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管理創新、落實司法為民、加強司法公信、推進司法民主和強化隊伍建設等六個方面要取得新成效。下面,我向大會匯報工作完成情況。

  一、關口前移,注重調解,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化解

  一年來,我們著力在工作前移、強化調解、增進協同和完善信訪化解工作上下功夫,關于我院圍繞矛盾糾紛化解形成的工作機制信息被省委政法委的《政法信息》轉載。

  片區法官進村化解矛盾糾紛。年初專門出臺實施意見,強勢推進片區法官進村化解糾紛措施。充實隊伍,把院部50歲以下的法官全部配屬法庭,固定每月首個周六為“片區法官進村日”, 對鎮村干部、民調人員提前排查的矛盾糾紛,由片區法官現場集中協助處理,將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對扶養、撫育、贍養、繼承、相鄰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糾紛,除不適宜現場庭審的以外,實現開庭、調解、調查三進村,讓百姓家門口的事情就在家門口解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全年片區法官共成功化解1198起糾紛,進村開庭、調解1044人次。《新華日報》在2010年省人代會前夕刊登的法院工作專欄中,我院的片區法官制度成為全省法院工作的亮點之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報《人民法院報》報道南通法院年度工作的重點內容。由于我們注重源頭防治,明顯壓降了案件的發生,2010年我院新收的各類案件同比下降20.45%,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4.83%。在《人民法院報》近日對省法院公丕祥院長訪談錄中,我院的案件數量下降成為江蘇法院化解矛盾糾紛工作成效的一個有力例證。

  調解中心構建訴前調解新機制。為強化訴訟前的調解工作,2010年我院增設了融訴前調解、訴調對接、專業協調和司法確認于一體的調解中心,抽調調解經驗豐富的法官專事訴前調解。建立協助調解人員數據庫。在縣委政法委的牽頭下,與大調解中心共同建立交警、衛生、工會、婦聯、建工、拆遷等十個專業部門在調解中心輪值制度,聘請社會知名人士開設調解工作室,最大限度利用各種社會力量將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外。派員到縣城交警中隊駐點負責交通事故訴前調解。為基層法庭各聘請一名人民調解員駐庭專事訴前調解。從而使大量糾紛在立案前得到化解。2010年,全院訴前調解案件2746件,訴前調解成功率達90.03%。

  疏導式庭審模式促進和諧回歸。針對現行開庭方式過于剛性、易激發對抗情緒的弱點,我院積極探索在婚姻家庭、相鄰關系和人身損害賠償等案件中,建立融情、理、法于一體、協調與處斷相結合的疏導式庭審模式,強化法官與當事人的協同,弱化當事人的對抗情緒,盡可能使雙方關系回歸到和諧狀態。從分類試行的民事案件來看,產生了良好的庭審效果,尤其是在婚姻家庭糾紛中,這種情、理、法有機融合的庭審新模式有效促進了糾紛的調處,受到了專家學者的充分肯定,省高院將我院的這一庭審創新列為年度重點調研課題。

  完善接訪機制有效防控涉訴信訪。建立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對群體性、敏感性等可能引起涉訴信訪的案件實行立案前、下判前報備案登記,對已結案或正在審執的案件定期排查,并強化法律釋明,努力減少上訴、上訪。專設庭長接待站,注重初訪和來訴人員的疏導工作,弱化對立情緒,引導解決途徑。全年共接待來信來訪1800余人次,庭長接待站接受咨詢、釋疑和疏導當事人達800余人次,院領導接訪200余人次,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全部息訴,涉訴信訪案件化解率達100%,2010年無一起進京上訪案件。建立涉訴信訪案件審讀制度,由資深法官組成審讀小組對涉訴信訪案件實行全面審查,據審讀結果區別情況處理,有錯必糾,正確引導群眾有序表達訴求,堅決抵制無理纏訪。

  二、延伸職能,能動司法,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一年來,我院主動將審執工作置于黨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定位和思考,不斷增強能動司法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把審判執行工作與綜治平安建設相鏈接。

  創新舉措,主動融入綜治平安建設。我院建立了各鎮發案情況季度通報制度,每季度向各鎮通報轄區發案數、重大案件、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和當事人等情況,幫助地方黨委、政府了解本地區矛盾糾紛的狀況和態勢,做好重點人員工作,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的整體合力,這一創新做法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關注,并在《政法信息》中予以刊載;對苗頭性、普遍性的問題,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制定應對措施。2010年我院對民間借貸和土地流轉等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出臺了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指導意見,規范審理,強化督查,有效抑制了民間借貸中的非法行為。就部分鄉鎮存在的土地流轉問題向縣委、縣政府進行情況專報,結合審判實踐,從法律規范的角度提出司法建議。

  標本兼治,積極參與社會矯治工作。在加大懲處犯罪力度的同時,注重感化教育。建立了非監禁刑人員提醒談話制度,定期對被判處緩刑、管制和免予刑事處罰的被告人進行集中教育與提醒談話。完善“圓桌審判”模式,構建未成年人犯罪的維權工作機制,細化指定監護人制度,推行審前調查、強化法庭教育,提高未成年犯審判的綜合效果,創新對未成年犯的幫教感化方式。拍攝制作法庭教育專題片《呼喚》,開庭前予以播放。我院關于未成年犯審前調查的做法在全省作經驗交流。

  做強做優,依法化解行政爭議。加強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長效機制建設,開觀摩庭、請縣鎮機關負責人旁聽,行政負責人不僅要出庭,還要出聲,更要出效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連續4年保持100%的態勢,2010年司法建議回饋率達到100%。我們的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被最高法院副院長江必新譽為“海安樣本”,并專門要求“(最高院)行政庭閱研,并以適當方式推介”。中央電視臺《新聞三十分》、《法治在線》等欄目進行了報道。完善行政訴訟協調機制,我院與相關部門建立疑難復雜案件協調工作機制,對“案了事難了”的案件,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蹤,消除隱患。積極推進行政審判護民權這一惠民工程,制定了行政審判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的實施方案,積極指導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

  立足全局,依法提供服務。2010年,配合縣拆遷指揮部、縣信訪局等有關部門及開發區、白甸和大公等鎮政府,成功調處了9戶居民的拆遷糾紛、縣糧食局12戶職工占住辦公樓糾紛、海安鎮居民住宅樓供水和通行糾紛、涉及江蘇鴻志郎德鵝業有限公司土地租賃承包而引發的98戶村民土地流轉等敏感、復雜矛盾糾紛,確保了重點項目和農村招商引資項目的序時推進。

  著眼長遠,共建誠信和諧。依托兩大平臺實施和諧共建,讓民眾了解法院動態、接受法治熏陶、掌握法律常識。以民二庭“法官進企”活動為平臺,與縣行業商會和重點行業建立掛鉤聯系制度,主動送法進企、開展法制培訓、延伸司法服務。以團支部、青年干警工作委員會為平臺,與鵬飛、雙弘集團和顧昌明家庭文化室等七家單位共建法治文化,送報、送書、送庭審錄像,幫助建設法制活動室,倡導“講誠信、守規則、求和諧”的行為理念。

  三、完善舉措,回應需求,進一步推進司法為民

  加強基層建設,讓司法更加貼近百姓。強化人民法庭職能,將立案、保全、審判、執行四職能全面歸位。加強巡回審判,提供“假日法庭”、“法律早市”等司法服務,方便群眾訴訟,力促案結事了。加強法庭的硬件設施建設,為每個法庭建成一個科技審判庭,配齊電腦等審判輔助設備。強化人員配置,駐庭法警、執行員、保安、特邀調解員全部落實到位,各庭人員均在12人以上。新設開發區人民法庭,在孫莊鎮設立固定巡回審判點,滿足交通不便的周邊區域群眾的需求。

  建立訴訟服務中心,完善便民利民舉措。新建融調解中心、訴訟事務接待中心、便民服務中心于一體的多功能訴訟服務中心,強化服務窗口訴訟引導功能。發放《訴訟指南》、各類案件起訴狀樣本等,增添當事人專用軟座、飲水設備,展示訴訟流程圖。基層法庭也全部設立訴訟服務站,全面推行庭長一站式接待,為前來法庭的群眾提供咨詢、釋疑、信件轉遞等全方位服務。

  強化司法護民,妥善審理民生案件。加大“三農”司法保護力度,服務農村改革發展。2010年,我院成功調處了一起86名農民工索要勞動報酬糾紛和一起關系44戶農民切身利益的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切實保障民生權益。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案件,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在星震宇等破產案件的審理中,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采取有力措施疏導糾紛,優先解決職工的安置問題。對涉及企業發展、民生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執行案件,既依法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又妥善處理好被執行人的實際困難。在29名債權人訴三利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出國勞務糾紛案中,為債權人執行出國勞務費110余萬元。在執行江蘇立創管道設備有限公司、南通馬氏罐業有限公司、南通天弘針織有限公司等單位的負責人棄企逃債的案件中,因涉及200多名職工的權益,為避免發生群體性事件,及時與黨政部門溝通,爭取支持,將150余萬元工資款全部執行到位。

  四、健全機制,拓寬渠道,著力提升司法公信

  加大執行力度,維護裁判執行力和公信力。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盡最大努力兌現判決結果,樹立司法權威。實施“五公開”陽光執行舉措,即公開信息、公開日記、公開進程、公開措施、公開聯絡。采取集中“五查”,即集中查被執行人身份信息、查工商登記、查銀行存款、查房地產狀況、查機動車輛。完善執行威懾聯動機制,依法查處拒不執行、暴力抗拒執行等行為,增強執行合力。

  利用科技成果,落實審務公開制度。在立案大廳安裝觸摸式視頻點播系統,供當事人查閱訴訟須知事項。設置放映廳,輪播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典型案例。安裝大屏幕顯示屏依法公開開庭信息,方便群眾旁聽案件庭審。建成19個“三同步”科技法庭,實現庭審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同步顯示庭審記錄。建立錄像數據庫,供當事人查閱,以公開促公正。

  強化法制宣傳,塑造良好社會形象。依托網站、報紙、電視臺等媒體和新聞通報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開審判動態、宣傳法院先進典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通過擴大宣傳拓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渠道。全年我院干警在各類媒體上發表宣傳文章544篇,其中報刊323篇,網絡166篇,電臺55篇。八月份,就一起建國以來我縣首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公開宣判并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向應邀與會的30余名媒體記者、人大代表和社區代表通報了案件審理的詳細情況,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五、弘揚先進,強化引導,實現隊伍素質新提升

  以主題教育活動為載體,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扎實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營造趕學比超的良好氛圍。突出法院特色,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公正廉潔執法”、“學先進、找差距、提質效、樹形象”主題學習月、“遠學陳燕萍、近學楊志南、孫翠燕”等主題實踐活動,2010年春節后上班第一天就舉行了學習陳燕萍先進事跡心得交流及演講比賽,強化干警宗旨意識。黨支部、團支部、工會定期組織文體活動,增強隊伍凝聚力。

  以學習型法院建設為抓手,加強業務能力建設。開展 “大練兵、大比武、大考核”和“百日辦案競賽”、“星級法官”、“調解能手”和“業務標兵”的評比,組織干警參加學術研討活動,提升隊伍審判業務素質和調研水平。發揮“兩獎”機制的示范效應,即重獎標兵、獎勵先進,激發廣大干警的工作熱情。加強干警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視野培訓,提高干警業務技能和大局意識、國情意識,切實改變機械司法的現象。

  以警示教育為重點,加強隊伍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司法禮儀投訴積分制,防微杜漸。出臺外出辦案廉政規定,嚴格規范干警司法行為。通過封閉學習的形式對中層以上干部集中整訓,專題研習《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結合案例強化警示教育。認真排查、重點整治容易滋生腐敗的崗位和環節,對重點案件、重點環節、重點崗位強化事前、事中監督。開展廉政文化“四進”活動,即進法庭、進個案、進村企、進家庭,健全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堅持黨建帶團建,組織青年干警廉政宣誓和廉政讀書會,促進青年干警廉政意識的養成。

  六、征求意見,擴大參與,著力強化司法民主建設

  健全聯絡機制,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聘請30名含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在內的特邀行風監督員,邀請他們視察指導法院工作。院領導帶隊定期分赴掛鉤鎮匯報工作、征求意見和建議。設立代表、委員意見箱,開展走訪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走進法院等活動,推進代表、委員旁聽庭審常態化制度建設。在審理被告人黃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時,因涉案金額達一個多億,社會影響較大,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及時征求人大代表對法官庭審方式、庭審質量和庭審駕馭能力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健全參審機制,確保人民陪審員充分行使權利。定期組織人民陪審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法官職業道德、司法禮儀培訓。注重發揮人民陪審員在合議庭中的作用,做好分工,保障發問權的行使,不搞“一言堂”,嚴格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裁判案件。全年共組織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各類案件667件。

  各位代表,我們圓滿完成了上次人代會所批準的各項工作。我們深知,法院的工作成績的取得,離不開縣委的堅強領導和人大的有力監督,離不開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大力關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法院的全體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一年來,我院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困難:在司法理念上,一些法官能動司法、貼近百姓的理念還需加強;在司法能力上,一些法官的辨法析理、執行能力和協調平衡社會利益方面的工作能力還有待提高;在司法作風上,便民利民、設身處地為當事人著想的行為理念還有待進一步確立;在司法保障上,審判力量的配置、工作運行的督辦等還有待進一步完善,等等。針對上述問題和不足,我們將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創新思維,通過加強管理,積極爭取支持,切實加以解決。

  2011年,南通成為“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之一。前不久,縣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確定了全縣在“十二五”期間“建設新海安、邁向現代化”的戰略定位和總體目標,也為我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我們要在縣委的堅強領導下,在縣人大的有力監督下,在政府支持和政協民主監督下,全面貫徹落實縣委十一屆七次全會精神,圍繞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城市建設大局,著重從以下六個方面凸顯法院社會職能,提升法院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形象力與公信力。

  一是深化改進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把訴調對接工作與加強司法民主和司法公開相結合,進一步把專業調處機制從民商事領域向多個領域推進。加強訴前調解的程序設計,讓訴前調解工作有章可循,便于當事人監督。繼續強化片區法官制度,使片區法官與村居矛盾糾紛調處有機銜接。努力實現在第一時間指導社會調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的指導和司法確認工作,增強和樹立人民調解的權威性。推進司法對社會誠信的保障功能,構建司法與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有機銜接機制。

  二是全面加強人民法庭基礎建設。進一步強化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努力將70%以上的糾紛化解在法庭。在開發區法庭積極探索城區法庭建設模本,開好頭,起好步。將訴前調解由民事為主向民商事兼顧轉變,由調解中心為主向基層法庭拓展,提高訴前化解成功率。全面實施科技“三同步”,擴大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參審時空,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進疏導式庭審,盡可能使當事人關系在情、理、法的協同中找到和諧之路。

  三是著力強化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實效性建設。省高院黨組決定于今年四月份在我院召開“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海安樣本'”推介會,向全國全面推介我縣的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展示海安法治政府的建設進程。我們將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加強與黨委政府的溝通聯系,在行政負責人的“出聲”、“出效果”上下功夫,繼續推進行政審判護民權這一惠民工程的實施,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全面落實考核責任制,確保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保持在100%。要讓老百姓見得到官員,聽得到官聲,讓有理的百姓贏得了官訟。

  四是探索建立未成年犯的幫扶、感化一體化機制。融教育、管控、救助、矯治、就業于一體,與學校、社區、家庭、心理矯治部門和愛心企業溝通,把未成年犯的幫扶、感化工作推上一個新的臺階。同時,加強對本院所判刑事案件中緩管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定期教育引導、就業服務、困難幫助工作,盡最大努力減少重新犯罪率。

  五是著力完善司法救助服務平臺。當前,我國的司法救助存在手段單一、程序復雜的諸多弊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顯司法人文關懷,必須對司法救助簡化程序,擴大適用對象、適用范圍,拓寬救助手段。在依法減緩免訴訟費用的同時,對“三養”、勞動爭議等案件實行緩、免繳納訴訟費制度。擴大執行救助基金的適用范圍。引入刑事救助制度,對于身心遭受重創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啟動經濟救助、心理救助、安康救助等多樣化司法救助。

  六是有效提升司法文化的引領效應。完成司法文化主題廣場建設,弘揚中華法文化和中華傳統美德,傳承中西方法治文明,讓規范、有序、和諧的司法理念走近百姓,讓百姓在潛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熏陶,正確理解司法。以爭創省級廉政文化示范點為契機,建設高標準廉政警示教育館。繼續推進和擴大與重點企業、村委會、農民書屋、民俗文化室等單位法治文化共建,引導社會管理的法治取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我縣“十二五”的開局之年。新的目標,新的使命,帶來新的挑戰。海安法院將緊緊依靠縣委的堅強領導,在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迎難而上、積極進取的精神和勇氣,以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作風和措施,為建設新海安、邁向現代化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