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1年1月11日在啟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啟東市人民法院院長   石漢慈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會作工作報告,請予審議,并請市政協各位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0年工作回顧

  2010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領導、市人大的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和能動司法理念,緊緊圍繞“城市軟實力建設”,扎實推進涉訴矛盾糾紛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司法三項重點工作,為全市“實現沿海開發新突破、勇當沿海開發排頭兵”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審執結各類案件13257件,審判人員人均結案221件,發回改判率、執行案件執結率、執行標的到位率等主要質效指標繼續在南通基層法院中保持領先。共獲得集體、個人省級獎項9個,南通市級獎項17個,其他各類榮譽40余個。

  一、立足司法審判職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一年來,市人民法院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以化解矛盾為工作主線,充分履行審判職責,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一)依法懲治各類犯罪,維護社會安定秩序。全年共審結刑事案件466件,判處罪犯701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5人。一是積極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活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發性侵財犯罪,審結涉黑案件105件222人。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持有槍支、聚眾斗毆、開設賭場犯罪等共7件30人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有力震懾了犯罪分子。二是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從寬處理過失犯、未成年犯等輕罪被告人,著重體現刑罰的教育挽救功能,共對195名罪行較輕的被告人依法適用非監禁刑。依法加大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自訴案件的協調力度,在促使犯罪行為人改過自新的同時,積極幫助被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賠償。三是深入推進量刑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增列實行規范量刑的罪名、細分規范量刑的要素,有效規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提高了量刑的準確性與合理性。

  (二)妥善處理民事糾紛,著力化解各類矛盾。確立“案結事了”的工作目標,強化和諧訴訟理念,積極履行民事審判職責。全年共審結民事案件8257件。一是健全多元化調解格局。認真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構建全方位、全流程、多層次的民事糾紛調解格局,強化訴前、立案、審理等各個階段的調解工作,全年調解、撤訴案件達6478件,調解撤訴率達78.45%,同比上升4.6%。二是充分發揮裁判導向作用。在堅持依法、自愿調解的同時,針對勞動合同糾紛中,勞動者數量眾多,利益訴求多樣,調解難度大的情況,注重以判促調,以個案判決引導勞動者合理維權,促使用工單位依法履行社會責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三是堅持平等保護原則。嚴格執行《侵權責任法》,落實“同命同價”原則,切實維護了不同身份當事人的正當權益。利用各種司法手段和法律規則,促進公平交易,維護經濟秩序,為永安紡織、海四達、農村信用社等企業挽回經濟損失5400余萬元。

  (三)強化行政監督職能,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行政審判的監督職能,努力化解行政爭議。全年共審理各類行政案件72件,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134件。一是全面強化行政爭議協調工作。充分運用協調手段化解行政爭議,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爭議協調化解率達54%,成效顯著。如陳某等三人不服啟東市海洋與漁業局行政處罰一案,法院多次召開協調會,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成功化解該案,陳某還自愿撤回了與呂四海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呂四港鎮政府,在上級法院的涉及1200多萬元賠償的民事訴訟。案件的協調解決不僅減少了訟累,也為呂四港開發的順利推進作出了貢獻。二是積極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加強與政府法制部門的協作,強化信息反饋和考核,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深入開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法治縣市”的創建要求。三是實施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制度。總結行政爭議發案情況,分析執法和審判中的困難與不足,形成書面《報告》并向政府部門提出針對性的建議意見,促使行政機關積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減少行政爭議發生,得到政府主要領導批示肯定。

  (四)不斷提升執行成效,全力保障權利實現。嚴格落實各項執行制度,提升執行成效,全力實現執行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全年共執結案件4280件,執行標的到位額為35860余萬元。一是不斷健全執行聯動機制。由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導、社會各界配合的長效性執行工作格局日益完善,有效化解了涉及50余名農民工、400多萬元的中江公司出國勞務群體糾紛案、呂四“8.6”爆炸賠償案等一批執行難案。與公安機關密切協作,依法處置了3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書的被執行人,促使他們依法履行相應義務。建立失信企業信息備案制度,強化全國法院執行案件信息錄入工作,全力推動社會征信體系建設。二是進一步豐富執行舉措。充分利用執行110快速反應工作機制,有效執結了一批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的執行難案,保障了110余名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探索執行財產調查、限制出境等執行方法,不斷強化執行力度。堅持“和諧執行”理念,注重執行強制措施的靈活運用,積極探索以物抵債、分期執行、延期履行等人性化執行方式,提高執行和解率和自動履行率。三是繼續深入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嚴格落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清理執行積案工作要求,在全面掌握執行積案數量的基礎上,實行領導包案、一案一策的工作方式,強勢推動繼續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深入開展,共清理、執結積案456件,執行標的額3670萬余元,清積案成效突出,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

  二、圍繞全市發展大局,堅持依法能動司法

  市人民法院以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扎實有效的工作舉措,將法院工作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之中,努力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優質司法保障。

  (一)建強服務平臺,優化推動發展的司法環境。年初成立由主要領導、分管院長和職能部門負責人共同組成的服務沿海開發領導小組,探索研究司法服務的有效機制,切實提升了服務工作的針對性。堅持重點企業涉訴案件報告制度,慎重把握裁判尺度,在平等保護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審判效果,如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在上市關鍵時期遭遇訴訟,我們予以充分關注,最大限度地減少了訴訟對公司上市的不利影響。建立特殊個案法律適用的報告制度,針對企業改制、資產出售、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發生的可能引發群體性糾紛的個案訴訟,強化審判委員會的審核把關作用,有效實現了審判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堅持立案審查機制和重大矛盾糾紛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積極運用訴前調解、司法建議等方法預防矛盾升級,妥善處理了合作、南陽等地的涉及數百人的土地流轉群體性糾紛,維護了社會穩定。

  (二)推行快捷服務,增強推動發展的保障力度。對涉及基礎建設,電子信息、船舶和重大裝備、臨港產業等新興產業重大項目的訴訟糾紛,實行快立案、快審判、快保全、快執行,確保司法保障優質高效。如惠萍鎮政府與袁某拆遷補償安置合同糾紛一案,該案涉及到崇啟大橋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市人民法院全力克服強拆可能遇到的風險與困難,及時啟動法律程序,用最短的時間完成了對案件的審理和先予執行,排除了影響大橋建設的障礙。

  (三)開展司法指導,提供推動發展的智力支持。完善主動服務制度,由院、庭長帶隊,定期走訪企業,了解、掌握企業的司法需求。深入開展送法入企活動,向相關企業發放《企業經營法律風險提示書》,主動幫助企業防范法律風險、克服發展困難,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指導;對在審判過程中發現的各類潛在的訴訟風險,及時向相關企業作出必要的提示,幫助企業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積極搭建平臺,組織行業性的司法研討活動,提高雙向互動的層次和深度,先后與金融業、建筑業、船舶和重大裝備制造業開展交流,在貸款擔保審查、規范建設工程內部承包及勞動合同簽訂等方面,提出了許多防范經營風險、利于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三、不斷延伸司法職能,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一年來,市人民法院依托審判執行活動,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的創新實踐,為完善社會管理體系作出了貢獻。

  (一)全面推進共建活動,防控消解社會矛盾。開展鎮村、社區和諧共建活動,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共建機制,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機制、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和群眾工作機制,共組織法官下基層150余人次,舉辦法制講座16場。制定出臺《關于加強和規范司法建議工作的若干規定》,密切關注審判領域中涉及社會管理的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出司法建議7條,提升了相關組織的社會管理水平。如我們針對建設工程設備審核登記不嚴的情況,發出了完備登記程序、強化手續復核、排除安全風險的司法建議,得到相關行政部門的積極回應。強化法院、政府部門與社會各界協同化解信訪矛盾的聯動機制,整合各種優勢,用足各種資源,實現涉訴信訪矛盾糾紛的有序化解。落實信訪接待制度,共接待群眾來訪130余人次,處理來信177件。認真開展“萬起案件評查”活動,逐一清理涉訴信訪矛盾糾紛存案,化解成效突出,上級交辦重點涉訴信訪案件化解率、進京訪化解率均達100%,得到上級法院表彰。

  (二)突出訴調對接工作,強化糾紛化解合力。構建法庭、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委會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矛盾糾紛調解網絡,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人民調解解決矛盾糾紛,全年共調處糾紛150余起。發揮巡回法庭工作優勢,積極協助村級組織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不斷強化矛盾糾紛的源頭防治,努力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調處、早化解。加強與交警部門、工會組織、婦聯組織的協作,著力提升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和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矛盾化解成效,三類案件的調解撤訴率比民事案件調撤平均水平高6個百分點。

  (三)落實便民惠民措施,滿足群眾司法需求。創建訴訟服務中心,主動為當事人提供包括訴訟指導、風險告知、法律咨詢、訴前調解、立案審查、訴訟保全、案件查詢、判后釋疑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務,方便群眾訴訟。全面推行訴前調解制度,簡化訴訟程序,降低訴訟成本,減輕群眾訟累,訴前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共計4152件,案件平均處理天數僅為7.8天,有效提高了糾紛處理效率。繼續推行預約開庭制度、巡回審判制度、上門送交執行款制度,努力為訴訟群眾提供方便,共下鄉巡回審理案件56件,為當事人上門送交執行款物價值22萬余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免收“三養”案件、勞動爭議案件的訴訟費,緩、減受傷致殘等暫無支付能力的當事人的訴訟費,共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用3.2萬余元。

  四、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提升隊伍綜合能力

  一年來,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思想政治、反腐倡廉、機關效能和業務能力建設,努力提升司法裁判公信力。

  (一)堅持理念教育,強化干警思想素質。系統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努力培養法官公正、廉潔、為民的核心價值觀,切實提高隊伍的整體思想素質。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和“學習陳燕萍”活動,引導干警將對群眾的深厚感情滲透到法院工作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切實提高干警的群眾工作能力。培育干警積極向上的職業態度,引導干警在法治建設中思考自身前途,在為民謀利中實現人生價值,不斷強化干警的奮斗精神。

  (二)強化制度建設,促進規范廉潔司法。認真學習《廉政準則》、《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等廉政規定,強化干警的廉潔司法意識。嚴格實施廉政評估制度、提醒教育談話制度、家屬共建制度和公開承諾制度,提高廉政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強化年”專項活動,圍繞辦公秩序、庭審規范、親民作風等各個方面,全面排查作風建設的薄弱環節和制度漏洞,在此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涵蓋55個考核點的《日常管理若干規定》。強化督查考核,開展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訪活動100余次,糾正作風不規范問題20余個,有力促進了機關作風建設。開展貫徹“五個嚴禁”推進月活動,逐一排查廉政崗位風險,并實施隨機分案、委托拍賣機構搖號確定制度,出臺《訴訟收費管理辦法》、《外出辦案人員廉政規定》,進一步嚴密了防范措施,堵塞了廉政漏洞。

  (三)堅持能力建設,提升隊伍司法水平。進一步加大學習教育培訓力度,堅持分類指導、分層培訓的原則,改善培訓效果,增強干警的矛盾糾紛解決能力。實施青藍工程,發揮資深法官在青年法官培養過程中的傳、幫、帶作用,促使青年法官盡快成長。積極開展優秀人才選拔培養活動,加快培養步伐,努力實現法院隊伍的可持續發展,共選拔26名干警到國家法官學院受訓和攻讀在職法律碩士學位。能力建設的強勢推進,有力地提高了法院隊伍的整體司法水平。今年以來,市人民法院審判質效呈現出調解撤訴率高、服判息訴率高、法定審限內結案率高和上訴率低、發回改判率低、投訴率低的“三高三低”良好態勢。

  (四)自覺接受監督,推動司法透明公開。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視察法院工作、旁聽案件審理40余人次。開展“走訪人大代表月”活動,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主動聽取代表、委員意見、建議200余人次。加大人民陪審員工作力度,有效發揮人民陪審員在監督審判活動方面的獨特作用,工作成效顯著,獲得全省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隨案發放監督卡一萬余份,廣泛征詢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建議。建立網絡輿情跟蹤機制,及時回應網民提問,提升法院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來,市人民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市委正確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與此同時,我們也看到,我們的工作離黨和人民群眾的要求尚有一定距離,主要表現在:對經濟社會高速發展時期矛盾糾紛的特點和規律研究不夠,徹底解決糾紛、實現案結事了的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司法審判管理、司法規范化建設還存在薄弱環節;少數干警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有待加強;一些干警的司法能力不能滿足群眾的司法需求,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形象的樹立,等等。同時,我們的司法工作仍面臨著一定困難:繁重的審判任務與審判力量不足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司法安全形勢嚴峻,威脅法官人身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多。對于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高度重視,切實加以解決與克服。

  2011年工作思路及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市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能動司法,緊緊圍繞市委“奮力開啟基本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戰略目標,以有效保障發展為目標,以軟實力建設為重點,以三項重點工作為抓手,努力為啟東率先完成基本現代化建設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一、不斷增強服務大局能力,全力助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堅持能動司法不動搖,找準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著力點和結合點,全力保障和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妥善審理好在“加快轉型升級、推動創新發展”過程中發生的金融投資、商貿、物流、消費等方面的糾紛案件。強化司法審判的導向功能,積極引導市場主體依法有序退出市場,促進經濟資源向戰略新興產業轉移。妥善審理企業破產案件,幫助那些資金周轉遇到暫時困難但符合國家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恢復生機,重返市場。深入組織開展人民法院聯系企業活動,將聯系工作重點放在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關聯密切的企業,加快推進企業自身的轉型升級。

  二、不斷增強和諧司法能力,盡力確保矛盾糾紛有效化解

  對矛盾糾紛的發展態勢保持高度清醒的認識,以更強的決心、更大的力度、更實的措施,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切實促進社會和諧。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的源頭治理,認真抓好訴前調解工作,盡量使矛盾糾紛解決在訴前,化解在訟外;強化預警能力,以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為目標,全力化解涉重大項目糾紛、群體性糾紛等重大敏感糾紛。進一步強化涉訴信訪糾紛的息訴工作,以深厚的感情、極大的耐心、嚴謹的作風做好初信初訪辦理工作,努力減少重復上訪。

  三、不斷增強群眾工作能力,著力突出為民司法根本特征

  開展“百名法官下基層”活動,及時聽取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堅持把人民群眾的評價作為改進工作的動力。進一步健全完善各項司法便民惠民措施,完善巡回審判、假日法庭、簡易審理等工作機制,提高訴訟效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探索建立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的對接機制,切實幫助涉訴群眾解決實際困難。繼續強化涉及民生案件的審判執行,切實把司法維權作為服務群眾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實抓牢。

  四、不斷增強管理創新能力,努力提升參與社會建設水平

  加大對違反誠信行為的制裁力度,堅持和完善典型案例宣傳制度,倡導社會誠信。進一步深入推進和諧鄉鎮、和諧社區共建活動,落實有效措施,促進基層單位和諧穩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司法建議工作,及時提出司法建議,幫助有關方面提升社會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少年司法工作,積極參與司法行政部門的社區矯正工作,及時掌握、認真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促進重點領域社會管理創新。進一步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聯系,通過發布行政審判年度報告、開展聯合調研、召開行政審判與行政復議座談會等方式和途徑,促進行政機關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

  五、不斷增強隊伍管理能力,傾力打造公正司法滿意形象

  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不斷強化全院干警的公正意識、廉潔意識、宗旨意識、服務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提升干警的把握大局能力、穩控社會矛盾能力、認識社情民意能力和準確運用法律能力。突出青年法官的培訓力度,進一步發揮資深法官的傳、幫、帶作用,提升青年法官的群眾工作能力。保持高度的憂患意識,以制度構建為抓手,以強化督查為重點,以責任追究為保障,切實把公正廉潔司法工作不斷引向深入。深化司法作風建設,進一步樹立法官語言文明、行為規范、態度親民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人民法院將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十一屆十二次、十三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牢記使命,不負重托,以更加務實的作風,更加振奮的精神,更加扎實的舉措,為推動我市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