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9年1月16日在江蘇省第十三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夏道虎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各位政協委員提出意見。

 

2018年全省法院工作

 

一年來,全省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決策部署和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忠實履行法律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全省法院連續兩年受案超200萬件,2018年達2165962件,其中新收1832286件,同比分別上升6.31%和8.47%;審執結1862204件,同比上升9.25%。省法院受案首次突破2萬件,達22771件,審執結16298件,同比分別上升16.37%和10.34%。

一、聚焦中心工作,著力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服務保障重大戰略部署。制定服務和保障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實施意見,努力提高司法應對的前瞻性有效性針對性。制定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和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實施意見,依法平等全面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服務保障開放型經濟發展,審結涉外、涉港澳臺案件2656件,辦理司法協助案件1992件。會同滬浙皖法院建立司法協助交流工作機制,服務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戰略。省法院發布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十大典型案例,連云港中院牽頭全國21家沿線法院建立司法協作機制,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法治護航。妥善審理農村土地糾紛,保障“三權分置”改革順利進行,促進鄉村振興發展。支持改革強軍,全力做好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司法保障工作,涉軍停償案件全部按期審執結。

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收一審商事案件150555件,審結152618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專門報告,推動建立企業破產處置省級府院協調聯動機制,積極處置一批“僵尸企業”,審結破產案件2208件,同比上升76.21%。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等49家企業通過破產重整獲得新生。制定“執轉破”案件簡化審理指導意見,有效提高破產效率。蘇州市吳江區法院 “執轉破”工作機制,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主要領導批示肯定。發布金融借款案件要素式審判指引、保險糾紛案件審判白皮書,對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涉眾證券糾紛探索示范判決,推動高效化解金融借款、保險、證券糾紛,依法維護金融秩序,審結相關案件58489件,涉案標的金額1007.83億元。制定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指導意見,審結房地產糾紛案件39033件,促進房地產市場規范有序發展。

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制定為民營企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著力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公正、安全穩定的發展環境。依法公平公正審理、執行涉民營企業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平等保護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加大涉產權冤錯案件依法甄別、審理力度,增強民營企業家干事創業信心。依法審理不正當競爭糾紛和壟斷糾紛等案件,保障民營企業公平有序參與市場競爭,審結相關案件220件。對存在資金鏈風險的涉訴民營企業,有針對性地采取司法措施,推動化解金融債務風險,幫助解決企業發展困難。

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樹立最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理念,發揮司法保護主導作用,對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等行為,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提高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新收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5984件,審結15164件,同比分別上升45.48%和41.13%。發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藍皮書和司法保障科技創新十大典型案例,發揮司法裁判規制引領作用。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與高校、科研院所協作,推進技術調查官、專家證人、專家輔助人制度建設。南京中院出臺服務保障創新名城建設26項措施,著力打造值得當事人信賴的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優選地”。

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堅決維護生態環境安全,審結環境資源案件7786件。制定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審理指導意見,審結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案件1393件,對3077名污染者追究刑事責任。新收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33件,判處污染者賠償環境損害修復費用1.19億元。省政府作為原告提起的環境損害賠償案,判決被告企業賠償環境修復費用5400余萬元。鎮江中院、淮安中院、宿遷中院分別開展長江流域、洪澤湖、駱馬湖非法采砂采礦專項整治行動,徐州中院推動建立淮海經濟區環境資源司法區域協作機制。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在南京設立全國首家環境資源法庭,對全省環境資源案件實行集中管轄,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

二、維護社會穩定,著力推進平安江蘇建設

大力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認真貫徹依法嚴懲方針,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會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出臺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指導意見,統一裁判尺度,形成工作合力新收涉黑涉惡犯罪案件228件,審結142件、判處1211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0人。依法審理程杰等62人、方悅等38人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多地法院組織開展集中宣判活動,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積極運用追繳、罰金、沒收財產等手段,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配合公安機關深挖涉黑涉惡犯罪線索,組織開展民間借貸涉套路貸與虛假訴訟專項整治活動,主動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套路貸案件725件。

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犯罪。全力配合、對接監察體制改革,對腐敗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案件1123件、判處1514人,其中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干部18人,縣處級56人。依法審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項俊波、張越、艾文禮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彰顯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打,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判處罪犯163人。加大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力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天網”“獵狐”行動。向省委專題報告職務犯罪態勢變化,剖析原因,提供決策參考。

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新收一審刑事案件80396件,審結78833件,判處罪犯96271人,其中審結故意殺人、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6275件、判處7447人。參與防范和處置非法金融活動風險攻堅戰,穩步推動非法集資犯罪陳案處置工作。會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出臺指導意見,精準打擊涉毒、涉黃涉非、涉互聯網等犯罪行為;重拳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325件、判處2235人,保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堅持和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延伸法院功能,積極參與網格化社會治理,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堅持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制度,積極促進依法行政。發出司法建議1096份,推動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省法院共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207次,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等出庭作證和說明情況比去年顯著增加。依法宣告11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3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會同省司法廳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為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12117人次。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在全國率先制定涉財產性判項適用指南,審結減刑假釋案件25115件。

三、牢記為民宗旨,著力保障民生權益

加強涉民生案件審判工作。依法妥善審理就業、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民生案件,新收一審民事案件731519件,審結717507件,同比分別上升5.91%和2.66%。全面推進家事審判改革,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案件,維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對遭受家暴或面臨家暴現實危險的當事人,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317份。堅持依法裁判和協調化解并重,監督支持行政執法,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新收一審行政案件16404件,審結15730件,同比分別上升9.18%和6.08%。依法審理征收補償等案件,支持城中村、棚戶區改造等重點項目建設,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

積極回應群眾多元司法需求。持續提升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水平,為人民群眾提供各類訴訟服務87萬余次。完善網上立案登記系統,共網上立案236575件,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全面開展 “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試點工作,實現多部門一網辦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快速調解9553件,調解成功金額2.58億元。優化人民法庭布局,方便群眾訴訟,全省人民法庭審結案件361452件。切實保障當事人申訴、申請再審權利,審結申訴、申請再審案件17437件,再審改判853件。接待群眾來信來訪13271人次,同比下降5.13%。主動走訪律師協會,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推進職業共同體建設。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積極開展巡回審判和法治宣傳,提升公眾法治意識。采納人大代表建議,聯合南京公交集團開通“誠信”公交專線,大力弘揚社會誠信?;窗仓性簩徑Y全國首例侵犯英烈名譽民事公益訴訟案,堅決維護英烈形象。常州法院舉辦“法治大講堂”160場,鹽城中院與電視臺聯辦《每周說法》欄目,揚州、泰州等中院積極開展“法律六進”“六訪六助”活動,啟東市法院與市婦聯連續25年舉辦幸福家庭講習班,向社會傳遞法治正能量。

四、強化精準攻堅,著力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全省法院把“基本解決執行難”列為 “一把手”工程,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收官戰。共受理執行案件700827件,占全國近十分之一;執結614202件,同比上升23.24%;執行到位金額1247億元。

堅持綜合治理“基本解決執行難”。省委主要領導親臨省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視察指導。省委政法委牽頭建立“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涉黨政機關未結執行案件聯合巡查督辦制度,連續三年組織全省集中統籌執行救助,共使用救助資金1.34億元,救助困難群眾七千余人。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對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審議意見落實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進一步拓展“總對總”“點對點”網絡查控系統功能,提升查控效果,目前可查詢3885家銀行的存款信息、46個主要城市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全國機動車登記信息和證券信息。12家省級單位聯合發文,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參加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招投標活動。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已經形成。

組織打好“三大戰役”。堅持問題導向、掛圖作戰,打好“清理積案殲滅戰”,未結執行案件數量同比下降38.03%。明確2018年為“協同執行年”,開展跨審級、跨地區協同執行952次,抱團攻堅執結涉及暴力抗法、強制騰讓、異地執行“骨頭案”1907件。打好“財產處置攻堅戰”,開發大數據智能評估系統,為房產、機動車等資產提供快速詢價,司法網拍效率有效提升。上網拍品45040件,網拍成交金額636.59億元,同比分別上升47.52%和2.99%。打好 “終本達標殲滅戰”,堅持集中執行常態化,開展凌晨、夜間、假日執行七千余次,搜查11310次,拘留14496人次,罰款2785萬元,以拒執罪判處349人,確保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符合法定標準。

創新創優執行模式。全面推行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854模式”,推廣無錫法院智慧執行系統,進一步提升執行工作的集約化、精細化、規范化、智能化水平。首創“全媒體網絡直播”的執行公開形式,南京兩級法院“鐘山亮劍、共鑄誠信”行動在線觀看網民超5000萬人次,創全國法院歷次網絡直播關注人數之最。發布“執行不能”、失信守信、拒執罪等典型案例,促進形成理解、支持、配合執行的良好社會氛圍。

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全面引入訴訟保全保險機制,以保全促執行,辦理訴訟保全130476件,保全到位金額1325.83億元,同比分別上升89.4%和72.45%。完善執行管理機制,將執行程序中25個流程節點嵌入執行案件管理系統,有效防止了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現象的發生。加大執行裁判力度,審結各類執行審查案件19512件,同比上升17.27%,依法監督、糾正不當執行行為,維護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

經過不懈努力,全省法院全部達到“四個90%,一個80%”核心指標要求,第三方評估機構經檢查驗收認為,江蘇法院不僅整體達標,而且在制度建設、行為規范、執行公開、執行質效方面成效顯著,多項創新舉措在全國推廣,貢獻了“江蘇經驗”。

五、堅持系統思維,著力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堅持有序放權與有效監督相統一,制定強化院庭長監督管理職責的實施意見,保障審判權依法規范公正高效運行。全省法院院庭長擔任承辦法官或審判長審理案件1101244件,占全省法院審理案件總數的50.84%。在全國率先開展法官懲戒試點工作,制定試點方案,夯實法官辦案責任。制定對長期未結案件嚴格監督管理的意見,著力解決少數案件久拖不決問題。建立“有進有出”的法官員額動態管理機制,全省法院共遴選增補員額法官447人,核準退出員額395人。

深入推進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制定專門實施意見,努力緩解人案矛盾。會同省司法廳開展調解程序前置試點工作,與省僑辦建立涉僑糾紛訴調對接和特邀調解員制度,不斷提升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實效。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全面推進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審判質效進一步提升。全省法官人均結案270件,同比增加13件。會同省編辦推進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全省基層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均已獲批。首次開展從律師、法學專家中公開選拔法官工作,探索拓寬法官選任渠道。建立實習法官助理制度,加大法官助理招錄力度,共招錄435人。

深入推進司法公開、司法民主。堅持以公開促公正,在全國率先實現案件庭審直播常態化,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規范司法行為。共網絡直播庭審402269場,持續位居全國法院第一,點擊觀看量超過4億人次,占全國法院庭審直播案件總量的23.05%。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裁判文書1169938篇,同比上升34.17%。依照新制定的人民陪審員法,會同省司法廳開展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有效提升人民陪審員來源的廣泛性代表性,全省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270250件。省法院首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列席審判委員會討論司法文件,充分吸納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提升司法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

深入推進信息化與審判工作深度融合。大力加強智慧法院建設,以審判智能化助推執法辦案,方便群眾訴訟。全省法院案件審限內結案率持續保持在95%以上。以信息化手段規范審判權運行,實現案件審判網上運行、全程留痕。推廣應用移動互聯“微法院”平臺,通過微信小程序為當事人、社會公眾提供訴訟風險評估、案件查詢、觀看庭審等司法服務。無錫中院首創法律文書統一電子送達平臺,用手機短信等方式對12.15萬件案件實行電子送達,有效破解送達難題,該做法入選全國政法智能化建設智慧法院優秀創新案例。南京市高淳區法院利用信息技術為司法工作減負增效,法官人均結案數同比上升29.74%。

六、立足從嚴管理,著力鍛造過硬法院隊伍

突出政治引領。始終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積極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自覺以新思想定向領航、從新思想尋策問道。積極主動向省委報告省法院黨組工作,認真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全省法院共有81個集體、153名個人受到中央、省有關部門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獎勵。

持續正風肅紀。認真落實“兩個責任”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積極開展中央巡視組交辦問題線索調查和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活動,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完成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和對全省中級法院第二輪司法巡查、對省法院機關各部門第一輪巡查,開展審務督察55次,針對發現問題嚴格督促整改。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共查處利用司法權違紀違法人員79人。

提升司法能力。扎實推動法院干部多崗位交流,積極選派干警到黨政機關、法學院校、受援法院掛職鍛煉。完善與法院人員分類管理相適應的培訓機制,集中培訓干警9366人次,視頻培訓32935人次。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設立法官國際交流中心江蘇基地,搭建起中外法官司法交流合作的工作平臺。加強對下監督指導,制定39個規范性文件,發布41個參閱案例。旅客在南京南站穿越鐵道被擠壓致死案等兩件案件被評為2018年度全國十大民事行政案件,鹽城法院有7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作為相關典型案例發布。培養高層次審判人才,評選全省審判業務專家59人,2名法官被評為全國審判業務專家,5名法官被評為全國優秀法官。與省委宣傳部等6個部門共同組織開展“江蘇最美法官”推選活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塑造法院文化。在國家憲法日組織開展憲法宣誓活動,引導廣大干警堅定法治信仰,凝聚價值認同。運用微信、微電影等新媒體形式,推送優秀法院文化作品,弘揚敬業精神,激發工作熱情。省法院法官創作的機關民謠《寧海路75號》,推出當天點擊量超百萬,《人民日報》兩次刊發評論推介。全省法院有9種期刊入選全國法院百強期刊,體現了江蘇法院良好學術氛圍。

主動接受監督。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積極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全省法院司法公開工作。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主動通報工作,聽取意見建議。組織開展代表、委員“看法院”活動,邀請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人士旁聽庭審、見證執行25951人次。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依法審理抗訴案件,審結再審抗訴案件374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完善特約監督員制度,聘任特約監督員124名。通過主動接受監督,讓廣大干警習慣在受監督的環境下工作。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工作的發展進步,既是全省法院廣大干警敬業奉獻、團結拼搏的結果,更是全省各級黨委堅強領導、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協民主監督以及社會各界關心支持的結果。在此,謹代表省法院,向全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全省法院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針對性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司法改革的整體性協同性有待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破解執行難長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一些法官的能力、素質、作風離司法責任制改革要求還有差距,仍有少數干警出現違紀違法問題,隊伍從嚴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案件數量持續高位運行,辦案壓力依然很大。我們將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系統思維,采取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2019年全省法院工作總體考慮

 

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全省法院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刻領會中央對重大形勢的科學判斷和對重大工作的決策部署,聚焦省委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戰略部署,努力打造高質量司法,精準發力做好各項工作。

一是以高質量司法服務高質量發展。打造高質量司法,必須緊扣中心工作,彰顯公平正義。全省法院將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找準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堅戰”“一帶一路”交匯點建設等重大部署的結合點著力點,依法穩妥審理各類案件,不斷優化公平公正、開放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大力推進南京法治園區項目建設,全力打造集聚更多優質司法資源的江蘇法治高地,助推全面系統提升法治江蘇影響力,真正使法治成為江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志。

二是以高質量司法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打造高質量司法,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省法院將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嚴懲各類刑事犯罪,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依法妥善審理涉民生民事、行政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全面推進訴訟服務中心現代化建設,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不斷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堅持情理法高度融合,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推動形成全社會學法用法、依法守法的高度共識和行動自覺。

三是以高質量司法為導向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打造高質量司法,必須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司法。全省法院將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健全完善權責統一的審判權運行體系,不斷增強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能力水平。完善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服務保障美麗江蘇建設。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按期完成基層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持續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全面建設智慧法院,積極推廣司法輔助事務集約化管理和社會化外包,有效緩解人案矛盾,不斷提升審判質效。

四是以高質量司法為目標落實全面從嚴治院。打造高質量司法,必須建設一支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忠誠可靠、清正廉潔的法院隊伍。全省法院將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認真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落實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不斷提高法院隊伍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持續加強教育培訓,推動形成與新時代相適應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深入推進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司法作風建設,嚴格規范司法行為,堅決守牢公正司法底線,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監督,虛心聽取意見建議,不斷加強和改進全省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們決心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省委堅強領導、省人大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本次大會精神,奮力開創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為決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提供堅強有力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

附件: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相關用語說明

 

1. 受案:根據全國法院統一統計口徑,法院案件受案數=年度案件新收數量+上一年度舊存案件數量。(見報告第1頁第16行)

2. 企業破產處置省級府院協調聯動機制:2018年6月,省政府吳政隆省長就省法院報送的《關于充分發揮企業破產制度功能,推動經濟更高質量發展的報告》作出批示,要求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處置“僵尸企業”。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委秘書長樊金龍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建立企業破產處置省級府院協調聯動機制,并擬出臺相關文件。(見報告第2頁第18行)

3. 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揚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是全國一級I類鋼質船舶生產民營企業,因缺乏持續融資能力陷入資金鏈斷裂困境。2017年7月,揚州市廣陵區法院受理該公司破產案件,同年12月12日轉入重整程序。經清理,該公司資產價值18.86億元,負債45.55億元。2018年,法院通過指導管理人運用租賃經營方式恢復公司生產,并借助府院協調聯動機制,引入央企國機集團下屬企業作為投資人參與重整。目前,該公司戰略支點已轉向中型批量船舶和高端海工產品生產,職工債權、稅收債權、小額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均得到有效解決。(見報告第2頁第19行)

4. “執轉破”:即執行轉破產,是指作為被執行人的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執行法院經申請執行人之一或者被執行人同意后,裁定中止執行,將案件移送被執行人住所地法院,由該法院審查是否符合破產立案條件。推進執轉破工作,有利于建立完善合理的執行案件退出機制,推動將被執行人中大量資不抵債、符合破產條件的“僵尸企業”依法轉入破產程序,公平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合法權益,對于健全市場主體救治和退出機制、服務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意義。(見報告第2頁第20行)

5. 對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涉眾證券糾紛探索示范判決:對于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引發的批量證券糾紛,人民法院選取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上具有代表性的個案作為示范案件,先行審理并及時作出判決,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提高糾紛化解效率。南京中院在審理“雅百特”“長生生物”等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批量民事賠償案件過程中,通過出具示范判決,統一法律適用,批量協調解決680余件投資者維權糾紛。(見報告第3頁第2行)

6. 省政府作為原告提起的環境損害賠償案:被告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員工將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堿液交給沒有法定資質的個人進行處置,造成靖江市、興化市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源中斷。污染事件發生后,相關人員均以污染環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后省政府作為原告起訴該企業,該案系江蘇省政府首次單獨作為原告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在全國具有較強的典型示范意義。2018年8月27日,泰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企業賠償環境修復費用等合計5482.85萬元。海德公司上訴后,省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被評為2018年度全國十大民事行政案件。(見報告第4頁第7行)

7. 全國首家環境資源法庭:為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優化資源環境審判工作機制,江蘇法院全面推進環境資源審判體制改革,積極構建集中管轄、專業審理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批準在南京設立環境資源法庭,集中受理全省中級法院管轄的一審環境資源案件以及不服基層法院環境資源案件一審裁判的上訴案件。與此同時,省法院決定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設立長江流域(南、北片)、太湖流域、洪澤湖流域、駱馬湖流域等九大環境資源法庭,跨設區市集中管轄全省基層法院一審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見報告第4頁第11行)

8. 程杰等62人涉黑案:2012年以來,被告人程杰等人以攫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有組織地開設賭場、組織賣淫,采取滋擾、糾纏、哄鬧、聚眾斗毆等手段實施犯罪活動,非法獲利6300余萬元,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2018年11月,睢寧縣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審理,依法對程杰等人分別處以二十一年有期徒刑及以下不等的刑事處罰。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我省法院審理的涉及被告人人數最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庭審工作歷時9天。該案的審判有力打擊了當地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見報告第4頁第18行)

9. 方悅等38人涉黑案:2016年,被告人方悅等人共同出資,成立公司專門經營“零用貸”業務,以快速放款、無抵押為誘餌吸引他人借款,誘騙借款人簽訂虛假的借據、房屋租賃合同等,致使借款人支付的還款金額遠高于實際借款金額。方悅等人指使催討人員使用毆打、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及其親屬勒索錢財。無錫市錫山區法院經審理,以被告人方悅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涉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下不等的刑罰。(見報告第4頁第19行)

10. 民間借貸涉套路貸與虛假訴訟專項整治活動:套路貸主要表現為當事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通過虛增債務、偽造證據、惡意制造違約、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財物。在索債過程中往往采用暴力、脅迫、軟暴力、虛假訴訟等手段。為防范和懲治民間借貸涉套路貸與虛假訴訟,全省法院于2018年9月至12月開展了專項整治活動,將打擊套路貸與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作為掃黑除惡的重點內容,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及套路貸、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或檢察機關處理。(見報告第4頁第22行)

11. 項俊波、張越、艾文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常州、蘇州兩家中級法院先后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受賄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項俊波受賄案,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受賄案等三名省部級被告人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其中,張越受賄案已于2018年7月12日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一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其他兩案仍在一審審理中。(見報告第5頁第5行)

12. 職務犯罪專題報告:省法院通過分析全省職務犯罪態勢,深刻剖析犯罪特點及成因,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已連續六年向省委報送全省法院職務犯罪審判年度報告,為黨委決策提供參考,得到省委領導充分肯定。(見報告第5頁第9行)

13. 非法集資犯罪陳案處置工作:根據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省法院制訂了《關于落實〈持續打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風險攻堅戰專項行動方案(2018—2020)〉實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級法院對裁判已生效但未完成資金清退的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加強與相關單位協調配合,分批次分步驟依法做好生效裁判的涉案資產處置工作。(見報告第5頁第13行)

14. 行政審判年度報告制度:省法院通過對一年來審理的行政機關敗訴案件進行深入研究,并對引發行政糾紛的主要原因進行分析、提出對策建議。該制度是人民法院監督支持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2018年5月,省委副書記、省長吳政隆和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省委秘書長樊金龍分別對省法院報送的《關于2017年江蘇行政審判的報告》作出批示。(見報告第5頁第19行)

15. 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省法院、省司法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在南京、無錫、宿遷三市及其他部分縣區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除依法應指定辯護的案件外,其他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二審、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辯護;適用簡易程序、速裁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派駐的值班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見報告第6頁第3行)

16. 減刑、假釋案件涉財產性判項適用指南: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省法院率先在全國范圍內對財產性判項與減刑、假釋關聯機制制定辦理指南。該指南進一步明確了財產性判項的確認、財產性判項履行情況的查明和履行能力的認定、財產性判項履行和減刑假釋的具體關聯等問題,有效解決了全省法院、檢察院、刑罰執行機關在辦案中執法尺度不統一的問題。(見報告第6頁第5行)

17. 家事審判改革:主要內容是,在審判理念上,強化法官職權主義理念,對當事人的保護從身份利益、財產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在審判機制上,建立專門的家事審判組織機構,與婦聯、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構建多元化解機制,目前全省共有約650名家事調解員、500名家事調查員、250名心理疏導員;在訴訟程序上,推行審前家庭財產申報制度、當事人親自到庭制度、婚姻冷靜期制度、家事調查和心理疏導機制等,提升家事審判工作的效果。(見報告第6頁第10行)

18. 人身安全保護令: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危險,有權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裁定,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協助執行。(見報告第6頁第12行)

19.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試點:省法院與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江蘇銀保監局聯合出臺《關于在全省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全面推行該項改革舉措。主要內容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大數據技術整合道交領域各部門資源力量,實現各職能部門數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努力構建協同化解、便捷高效的工作格局。(見報告第6頁第20行)

20. “誠信”公交專線:2018年11月9日,省法院、南京中院與南京公交集團聯合推出“誠信”公交專線,旨在以公交車為載體,共同宣傳、促進社會誠信?!罢\信”公交專線目前在江南公交的204路和揚子公交的616路推廣,在車廂醒目位置,張貼社會誠信名言名句,印刷弘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宣傳畫以及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參加司法網絡拍賣、了解法院執行信息的網站二維碼,刷卡機旁還設有零錢罐,供乘客忘帶錢時使用,乘客下次乘車時歸還即可,努力將公交專線打造成為弘揚誠信、褒獎誠信、踐行誠信的“宣傳車”。(見報告第7頁第7行)

21. 全國首例侵犯英烈名譽民事公益訴訟案:2018年5月12日,淮安市消防戰士謝勇因滅火救災不幸犧牲,公安部批準謝勇為烈士并頒發獻身國防金質紀念章。在社會各界沉痛哀悼之時,曾某卻在微信群里對謝勇烈士發表一系列侮辱性不實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淮安市檢察院依法向淮安中院提起侵犯英烈名譽民事公益訴訟,淮安中院組成了“3名法官+4名人民陪審員”的七人合議庭對案件進行了審理,最終認定曾某的行為構成對謝勇烈士名譽的侵害,并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判決曾某在本地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見報告第7頁第8行)

22. “法治大講堂”活動:由常州中院發起,在常州市委政法委主導下實施,以“弘揚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識,共建法治常州”為主題,以“法官講法,以案釋法”為主要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活動通過法官走進電臺、電視、機關、社區講解真實案例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識,提升法治觀念。活動自2013年6月啟動以來,已先后舉辦1018場,254100余名常州市民現場聽取講座,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見報告第7頁第9行)

23. “法律六進”“六訪六助”:“法律六進”是指向機關、鄉村、社區、學校、企業和其他單位,開展普法宣傳,提供法律指導和服務。“六訪六助”是指深入走訪骨干企業、困難企業、特色企業等六大類企業,以公正司法助推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和健康發展。(見報告第7頁第11行)

24. 幸福家庭講習班:啟東市法院和啟東市婦聯聯合推出法治創新項目“幸福家庭講習班”,引入“群眾說事、婦聯說理、法官說法”的“三說”模式,共同維護家庭和諧穩定?!靶腋<彝ブv習班”至今已連續舉辦了25年,先后在啟東市12個鄉鎮、139個村居現場開庭開講,3萬余名群眾參與受益。見報告第7頁第12行)

25.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規定:“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并經院長批準后,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依照前款規定終結執行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保?span style="letter-spacing: 0px;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20px;">見報告第8頁第18行)

26. 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854模式”:即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規范化精細化運行的具體方式。在該模式下,執行指揮中心集中辦理核對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發送格式化文書、網絡查控、收發委托執行請求、錄入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網絡拍賣輔助工作、接待來訪、接處舉報電話等8類事務性工作,提供視頻會商、4G單兵連通與執法記錄儀使用、執行公開、輿情監測、決策分析等5類技術服務,承擔繁簡分流、流程節點管理、執行案款管理、終本案件管理等4項管理職責。該模式改變了由一人包案到底的傳統執行模式,實現“最強大腦”與“最強團隊”有機結合,有效提升了執行工作質量效率。(見報告第8頁第19行)

27. “執行不能”: 即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資源進行查控,并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費、列入黑名單等措施,但仍然無法執行到位?!皥绦胁荒堋卑讣举|上屬于申請執行人應自行承擔的商業風險、法律風險和社會風險,不屬于執行難范疇。對于“執行不能”案件,法院經嚴格審查后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一旦發現有財產可供執行立即恢復執行。(見報告第9頁第2行)

28. 訴訟保全保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允許保險人以其與申請保全人簽訂財產保全責任險合同的方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如申請財產保全錯誤,由保險人賠償被保全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訴訟保全保險有利于債權人降低保全成本,有效提升訴訟保全的比例,推進以保全促執行。(見報告第9頁第4行)

29. “四個90%,一個80%”核心指標: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將“四個90%,一個80%”確定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核心指標要求,即 90%以上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執結,90%以上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符合規范要求,90%以上執行信訪案件得到化解或辦結,全國90%以上法院達標,近三年執行案件整體執結率超過80%。截至2018年底,江蘇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核心指標均已達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目標要求。(見報告第9頁第11行)

30. 第三方評估機構檢查驗收:為客觀準確評價“基本解決執行難”情況,最高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由中國社科院牽頭的4個部門、13家媒體、15名專家學者組成評估團隊,獨立對“基本解決執行難”進行跟蹤評估。從2018年8月開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全國法院分三個批次開展檢查驗收,江蘇法院首批接受了檢查驗收。見報告第9頁第12行)

31. 法官懲戒試點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確定我省為法官懲戒工作四個試點省份之一。省法官懲戒委員會起草制定了《江蘇省法官懲戒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江蘇省法官懲戒辦法(試行)》《江蘇省法官懲戒試點工作方案》,明確了法官懲戒的具體情形、懲戒程序、懲戒主體等,有力促進了司法責任制改革的深入開展。(見報告第9頁第20行)

32. 法官員額動態管理機制:為規范和加強法官員額動態管理,省法院制定下發了《江蘇法院員額法官動態管理暫行辦法(試行)》,對員額法官的退出事由、退出程序等予以規定,并明確由省法院對全省法官員額核定數、使用數及變動情況分類建立臺帳,實行動態管理,從而實現審判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法官員額的“能進能出”。(見報告第9頁第22行)

33. 調解程序前置試點工作:是當事人就小額訴訟、家事、勞動爭議、物業服務、交通事故等八類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登記后、立案前,由人民法院委派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派駐人民法院的人民調解工作室進行先行調解。(見報告第10頁第3行)

34. 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目標是建立符合審判機關特點和審判權運行規律的人民法院內設機構體系。2018年12月,省委編辦、省法院聯合下發《關于推進省以下人民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工作方案》,按照“設置科學合理、職能劃分明確、運行高效順暢”的要求,在全省基層法院全面推開內設機構改革。經過改革,全省基層法院內設機構總數將壓縮近三分之一。(見報告第10頁第7行)

35. 新一輪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于2018年4月27日公布施行。該法在人民陪審員選任程序方面作出重大調整:一是確定人民陪審員的名額數不低于本院法官數的三倍;二是確定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以隨機抽選產生為主要方式;三是確定以司法行政機關牽頭選任、人大常委會任命、人民法院使用為主要內容的工作機制。根據這一要求,全省新選任人民陪審員11862名,全省基層法院人民陪審員已達17879名,與基層法院法官總數之比達到3.27∶1。(見報告第10頁第17行)

36. 旅客在南京南站穿越鐵道被擠壓致死案:2017年3月26日,D3026次列車駛入南京南站時,楊某在不持有當日該次車票的情況下,突然躍下22站臺并橫向穿越軌道,試圖攀上該次列車即將??康?1站臺。站臺值班的車站工作人員發現后向楊某大聲示警,列車值乘司機也立即采取緊急制動措施并鳴笛示警,但楊某仍被列車向前拖拽擠壓于車體與站臺邊緣導致死亡。楊某父母訴至法院,請求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南京站共同賠償損失82.1萬元。南京鐵路運輸法院一審認為,楊某在二被告已經采取安全措施并盡到警示義務情況下,未經許可進入高度危險區域受到損害,屬自身原因造成鐵路交通運輸事故,故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見報告第12頁第5行)

37. 開展“江蘇最美法官”推選活動:2018年7月,省法院聯合省委宣傳部、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新華報業傳媒集團、省廣電總臺啟動“江蘇最美法官”推選活動。通過媒體發動、廣泛推薦、嚴格評審、社會公示等程序,共推選出了10名“江蘇最美法官”和17名“江蘇優秀法官”。(見報告第12頁第10行)

38. 機關民謠《寧海路75號》:南京市鼓樓區寧海路75號,是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所在地,這里凝結著幾代江蘇法院人的美好記憶,見證了新中國法治的成長歷程。由省法院兩位法官作詞作曲并演唱的原創歌曲《寧海路75號》拍攝制作成MV,在網絡上迅速走紅,并在全國第三屆平安中國“三微”比賽中榮獲十大微視頻一等獎。(見報告第12頁第15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