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2011年1月15日在港閘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

  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院長  宋 石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港閘區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我院2010年的主要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區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二○一○年工作回顧

  一年來,我院在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下,在區政協的民主監督下,在區政府的支持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三個至上”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宗旨,緊密圍繞“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不斷加強審判管理,規范司法行為,提高司法能力,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港閘區“穩增長、抓轉型、建新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去年,我院共受理各類案件3354件,審、執結3253件,同比均下降17%,被評為全國、全省“首批法院文化建設示范單位”、南通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設示范點”,并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20多名干警在省、市、區立功和受獎。

  一、深入推進矛盾化解,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2010年,我院集中開展了“涉訴矛盾糾紛集中化解年”和“深化調解年”活動,全面推進涉訴矛盾化解工作。

  (一)完善制度,優化訴訟調解責任機制

  為了增強“矛盾化解人人有責”的意識,我院完善了目標考評、組織管理、動態監控三項制度,強化了工作責任。一是完善矛盾化解的目標考評機制,從嚴要求。修改“星級法官”、“調解能手”的評選方法,對調撤率、息訴服判率等指標都作出了更高要求,強調了“服判息訴、案結事了、和諧穩定”的高標準。二是優化矛盾化解的組織管理機制,從嚴問責。細化領導班子分工,要求在調解工作中率先垂范,嚴抓狠管;實行庭、局長問責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強化庭、局長對矛盾化解工作的管理;強化合議庭成員之間的調解合作,加強審判部門的協調配合,構建全員參與、協同作戰的矛盾化解工作格局;落實重大案件報送備案制度,對重大涉訴矛盾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積極爭取多方支持,確保矛盾化解工作的順利推進。三是建立矛盾化解的動態監控機制,從嚴監管。完善定案程序,重點強化對群體性糾紛、重大敏感案件的定案監督,突出分管院長、審判長聯席會議、審判委員會的督導作用,嚴防涉訴矛盾的發生和擴大;審判管理部門定期檢查調解工作,定期通報調解專項信息,隨時監控調解數據和運行態勢,及時調整工作部署。

  (二)開拓創新,提升涉訴矛盾化解實效

  2010年,我院不斷推出多項新舉措,探索多種新途徑,提升了化解涉訴矛盾的實效,全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85.97%,同比上升4%。一是拓展“新渠道”,創新矛盾化解方法。探索“空中調解”模式,將調解現場搬進電臺,公開調解過程,聽眾參與評議,擴大案件審理的社會效果。擴建訴訟服務中心,優化訴訟服務機制,突出訴訟指導、法律釋明和判后答疑功能,最大限度緩解涉訴矛盾。積極實施司法救助,全年依法辦理訴訟費緩、減、免案件416件,金額達23萬余元,同比增加48.3%。二是延伸“新領域”,加大訴調對接力度。與我區工商局、消協共建矛盾化解聯動機制,在消費領域構筑起新的對接平臺。加大訴前調解力度,去年我院“訴前調解中心”調處糾紛453件,調解成功率達90.78%。“社會矛盾訴前調解陳橋街道工作站”運作更為科學、規范、高效,全年工作站調處基層各類糾紛83起,調解成功率達84%,并協助街道化解糾紛130余起,接待群眾來訪、接受法律咨詢100余人次,發放法制宣傳資料4000余份,逐步成為化解基層糾紛和指導基層調解的堅實陣地。去年10月,為逐步向全區推廣“訴前調解工作機制”,我院向唐閘街道增派人員,增設新的站點。三是培養“新本領”,提高化解矛盾能力。組織學習“陳燕萍工作法”,邀請專家開設“善良、正義、溝通”的專題講座,有效提升法官疏導群眾情緒和協調社會關系的能力。召開調解工作研討會,印發調解經驗專刊,授予調解能手張善華“名法官”稱號,設立專門工作室,并廣泛宣傳,既激勵干警學習身邊的先進典型,又爭取社會各界對法院調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整體推進,攻克矛盾化解關鍵環節

  2010年,我院集中力量緊扣重點,把握熱點,攻克難點,確保涉訴矛盾化解這一系統工程的整體推進。一是加大執行力度,致力破解執行難題。全年共執結各類執行案件993件,實際執結率為83.99%,執行標的額到位率達71.56%。依托協助執行網絡,推進執行和解,加強多方協調,平衡各方利益,化解對立情緒。全年執行案件中和解履行的有425件,占結案數的43%。加大執行力度,全年依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裁決的14人。推出院領導掛帥執行、執行“110”、“百日執行大會戰”、法檢聯動執行等有力舉措,努力提升執行到位率,切實保障群眾利益。扎實開展“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對近兩年無財產可供執行的542件案件逐一進行了清理復查,另外對28件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恢復執行,執結標的為745.24萬元。二是完善信訪機制,著力實現穩控目標。完善涉訴信訪工作領導機制,出臺《集中化解涉訴信訪矛盾實施方案》,成立包案小組和穩控小組,層層落實信訪責任;創新信訪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啟動涉訴信訪管理軟件,將信訪案件納入審判績效管理,并設定“原承辦人辦理、本部門監督、立案庭跟蹤”的工作流程;制定涉訴信訪案件評查機制,集中開展信訪案件專項評查,加強法律釋明工作,因案施策,逐一化解;健全涉訴信訪案件司法救助機制,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發放信訪救助金達10萬余元。全年辦結上級機關重點交辦的案件44件,處理人民來信39件,接待人民群眾來訪1000余人次,其中院領導班子參與接待群眾287人次。

  二、積極參與管理創新,著力促進和諧發展

  我院以引導社會和諧發展為重點,立足審判活動,延伸司法職能,積極助推社會管理創新。

  (一)嚴厲打擊刑事犯罪,保障社會秩序穩定

  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嚴厲打擊犯罪,全力維護穩定大局,全年共審結各類刑事案件184件,對279名被告人判處刑罰。堅決打擊涉黑、涉毒以及強奸、搶劫、聚眾斗毆、開設賭場等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暴力型、侵財型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年共審結這類案件28件,判處犯罪分子40人;積極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嚴厲打擊非法制售發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合同詐騙等經濟犯罪,全年共審結這類案件9件,判處犯罪分子12人;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積極懲治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商業賄賂犯罪,全年共審結這類案件7件,判處犯罪分子12人。深入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從嚴懲處情節惡劣、社會危害大的犯罪分子,共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剝奪政治權利13人,判處五至十年有期徒刑42人;對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不大、有積極悔罪表現的犯罪分子,依法從輕處罰,共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29人,判處拘役7人,單處罰金1人,免于刑事處罰3人,對78名犯罪分子適用緩刑。深入推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強化審前評估、法庭教育和判后疏導,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0件,判處刑罰10人。

  (二)妥善審理民商事案件,參與誠信體系建設

  全年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2165件,審結2068件,結案率為95.5%。依法妥善處理影響社會安定團結和人民安居樂業的婚姻家庭、鄰里關系、勞動爭議、侵權損害賠償等案件1267件,切實保護群眾人身、財產權益,消除各種不穩定因素,促進家庭和睦、社會和諧,引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積極穩妥地處理房屋拆遷權益糾紛,從全區經濟發展大局出發,傾力做好協調、疏導工作,共審結這類案件50件,鈍化了大量易激化的矛盾,有力地支持了轄區城市化進程。依法處理各類經濟糾紛,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推動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全年共審結買賣合同、保險合同、借款合同、股權糾紛等各類商事案件294件,解決爭議標的9687.18萬元。積極、審慎地審理轄區重點企業破產清算案件,堅持能動司法,主動出擊,院庭長全程關注,親自參與和企業、職工、政府部門的溝通協調。去年我院處理了5起破產案件,其中南通有色鑄造廠成功實現破產重整,南通博世達服裝有限公司企業資產成功拍賣,所有涉及職工權益保障的問題均妥善化解,取得了推動企業重生、維護職工權益和保障社會穩定的良好效果。

  (三)努力協調行政關系,促進執法水平提升

  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7件,審結6件。積極探索符合行政審判特點的協調模式,對矛盾容易激化、涉案人數眾多、易引發連鎖反應的敏感、重大案件,著力強化協調,促進行政機關與群眾的溝通和理解,妥善化解行政糾紛。去年行政案件協調成功率達85.7%,同比上升23.2%。加強與政府部門的緊密協作,積極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同比增加25%。個案審理推行“訴前溝通、訴中協調、判前通報、判后釋明”工作機制,努力形成司法手段與行政手段優勢互補的工作格局。以年報的形式,及時向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匯報行政審判態勢,提出對策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建立與行政機關定期交流的例會制度,通過走訪、座談、咨詢等形式,就完善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提出指導意見,幫助制定改進措施,推進依法行政。

  (四)主動拓展司法服務,推動管理機制完善

  在全市法院系統率先設立“法院開放日”,將法院文化建設成果、庭審活動、司法工作流程向社會公眾開放,并積極邀請區工商局、陳橋街道、西藏民族中學、武警消防支隊等機關、學校、部隊40多家單位1000多人次前來我院參觀,以法院為主陣地,全面開展法制宣傳,傳播法治理念。深入田間地頭、村居社區、交巡警支隊等場所,廣泛開展巡回審判60余次,并邀請社區居民、民調干部、法律工作者等參加旁聽,以審促訓,舉案說法。開展“民事法官進社區”活動,與各街道簽訂《深化矛盾排查與化解合作協議》,指派法官與街道、社區建立結對共建關系,通過開展法律咨詢、法律培訓、矛盾排查、調解指導等活動,及時了解社情民意,建立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和防控體系。

  三、深化公正廉潔司法,大力提升司法效能

  我院將2010年確定為“規范化管理年”,以嚴格、規范、有序為標準,推出多項工作舉措,進一步加大隊伍建設的力度,深入推進公正廉潔司法。

  (一)開展主題教育,優化司法作風

  響應上級法院號召,開展“學習陳燕萍精神,爭當模范法官”、“向楊志南學習、爭做創先爭優先行者”等學習先進活動,全面倡導“親民、愛民、為民”的工作作風。開展“改進審判作風”專項整改活動,嚴格規范審判行為。出臺《創建學習型黨組織活動實施方案》,著力培養高素質、高水平、能力強的法院干部隊伍。玉樹地震期間,全體干警自愿捐款13100元。另外,向區紅十字會、慈善會捐款55200元,體現了良好的精神風貌。

  (二)創新管理平臺,規范隊伍管理

  在全省法院系統首家引進ISO9001質量管理、ISO14000環境管理、OHSAS18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三項認證體系,借鑒企業管理先進理念,建立“崗位明確、權責分明、規范管理、體系監督”的管理新模式。開展科級非領導職務晉升和中層職位競爭上崗活動,嚴格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選拔管理人才,通過競爭上崗產生了4名科級干部、7名中層正副職。平時要求“個人工作每周盤點,部門工作每月總結”,組織全院干警對現任中層干部進行民主測評,以工作業績決定職位去留,增強中層干部的危機感和責任感,推動領導干部不斷改進管理方法,提升管理水平。

  (三)開展崗位練兵,提升司法能力

  借助網絡平臺、專家講學、在職學習、庭審觀摩等多種手段,開展各種形式和層次的法律知識再學習、業務技能再培訓,全年組織干警參加各類審判業務培訓達280人次。開設“法官周末學苑”,成立“青年法官研究會”、“法官論壇”、“讀書小組”等學習組織,開展“技能大比武”、“審判業務傳幫帶”等活動,全面提升干警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鼓勵干警參加學歷教育和職業資格考試,全院干警中本科以上學歷的達90%,23人獲得法律碩士學位或在讀,23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鼓勵干警鉆研法學理論,共發表調研文章和獲獎論文103篇,其中國家級14篇、省級36篇。

  (四)加強廉政建設,推進司法廉潔

  在窗口部門和法庭進行24小時不間斷攝像監控,每個庭審過程都實況錄像,確保監控無死角。組織開展“規范收費和涉案款物管理”、“規范庭審活動”等專項檢查,出臺《防控廉政風險方案》,排查司法廉政風險點,突出對廉政突發性事件的防控。開展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活動,采用理論講座、交流討論、文學創作等多種形式,以領導干部為重點教育對象,以“禁止違規收送禮金禮券”為重點教育內容,狠抓廉政建設。組織審判長以上干部進行廉潔司法知識測試,并向全院干警和全社會作出“遵守廉政規定,爭當廉潔表率”的承諾。去年我院被授予市級“廉政文化示范點”的稱號。

  四、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全面推進法院發展

  一年來,我院自覺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之下,不斷增強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不斷完善接受監督的機制,不斷提升以監督推進司法公正和民主的成效。

  (一)拓寬監督渠道,提升監督實效

  每季度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送工作簡報,就人民陪審員工作向區人大常委會作專項工作報告。開展“陽光庭審旁聽評議專項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旁聽評議庭審82人次,庭審優秀率達89%。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陪審員出席庭審360人次,參與290件案件的審理,全年陪審率達75.32%,同比上升12.71%。

  (二)創新聯絡形式,爭取代表支持

  按照定向聯絡、分級負責的原則,指派中層正職以上干部與3-4位各級人大代表開展定向聯絡工作,制定聯絡方案,明確聯絡責任,暢通聯絡渠道。全年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95人次,就隊伍建設、作風建設等主題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院視察、座談達146人次。

  (三)落實代表建議,規范審執工作

  向審判人員發放人大代表名冊,要求高度重視代表關注和涉代表案件的審理,全年共受理此類案件7件,辦結6件。針對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的“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審員的管理機制、培訓機制、程序保障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的建議,我院組織全體審判人員認真討論,查找自身不足,制定改進措施,確保建議內容逐一落實。

  各位代表,回顧過去的一年,我院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這是全院干警團結一致、努力奮斗的結果,更是區委正確領導,人大、政協有力監督和政府大力支持的結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多方關心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區法院全體干警,向長期關心、愛護、理解和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領導、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以及全區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謝!

  各位代表,2010年我院各項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法院整體形象得到了進一步提升,但與黨和人民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個別干警大局意識不強,“就案辦案”的現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影響了辦案的社會效果;少數干警的思想和業務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部分案件的審判質效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對此,我們將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改進和完善。

  二○一一年工作要點

  2011年,我院將工作主題確定為“管理創優年”,我們將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提升人民滿意率為目標,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堅持能動司法,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嚴格規范審務管理,全面提升司法公信,開拓創新,創先爭優,為港閘區實現“邁入主城區、率先現代化”的目標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做優服務發展品牌

  完善“訴前調解工作站”運作流程,增設站點,增派人員,增加經費,增建考核機制,強化源頭防控矛盾和助推基層管理的功能,全力化解社會矛盾;由黨群組織、庭室與區級機關、社區、學校、企業及有關部門建立共建關系,通過信息共享、論壇探討、文化交流、案件通報、指導調解、送法下基層等方法,實現法院和社會組織的協同共進;強化對審判信息的研判,加大司法建議力度,完善審判信息預警機制,積極引導社會正常、有序、和諧發展;創新自我管理,構建三項管理認證體系的長效運行機制,推進檔案數字化等信息工程,全面提升法院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二、提高審務管理水平,推優司法為民績效

  落實“法院開放日”和“庭審三同步”,建設法院外網,推出法院新聞發言人、裁判文書上網、開通院長信箱等司法舉措,推進司法公開;優化訴訟調解機制,加大巡回審判力度,組建專業合議庭,建立群體性、突發性矛盾糾紛應急機制,著力解決好涉及群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強化對矛盾化解工作的管理,通過完善調解實效考核、建立執行督促制度等舉措,減少調解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的數量,切實化解和消減矛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實解決群眾困難。

  三、強化隊伍管理力度,樹優公正廉潔形象

  加強思想道德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推進創先爭優活動,組織黨建工作培訓、入黨積極分子培訓,開展建黨九十周年“紅色”教育,通過重溫入黨誓詞、重讀紅色經典、走訪革命前輩、觀看紅色影視等形式,集中開展革命傳統和理想信念教育;完善人才選拔、任用機制,推動年輕干部深入基層、積累經驗,培養經驗型、服務型的后備法官力量。持續高效地開展“青年法官研究會”、“法官論壇”、“周末學苑”等學習活動,提升“學習型法院”創建的成效;完善公正廉潔司法工作考評機制,建立公開透明的群眾評議機制,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以創建“廉潔司法示范庭”為抓手,打造公正廉潔司法典型,并借助網絡、報紙等各類新聞媒體,加大在港閘區、全市乃至更大范圍的宣傳力度,樹立法院執法為民、公正廉潔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將在區委的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區政協的監督下,在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振奮精神,銳意進取,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全力做好法院各項工作,以一流的工作業績、一流的隊伍形象贏得黨和人民的信任,為推動港閘區開創北翼新城和南通強區建設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有關用語說明

  1、陳燕萍工作法:2010年,中央政法委發出號召,要求全國各級政法機關開展向陳燕萍同志學習的活動。陳燕萍工作法,是一套體現“為人民司法”要求、貼近農村審判實際、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方法,其思想核心是將黨的群眾路線落實到具體的審判實踐中,其內涵是用群眾認同的態度傾聽訴求,用群眾認可的方式查清事實,用群眾接受的語言詮釋法理,用群眾信服的方法化解糾紛。

  2、執行督促:是指依據當事人申請或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對有可能自動履行、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在執行立案前督促義務人及時主動履行義務,以及對已進入執行程序尚未執結的案件,查詢執行進展情況、催促執行的工作機制。

  3、實際執結率:是指執行案件結案總數中,扣除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下落不明等原因采取程序終結的案件后,其余的案件數與同期所有執行案件結案總數之比。

  4、庭審三同步:即庭審同步錄音錄像、同步人工記錄、同步顯示庭審記錄。在開庭審理時,對庭審全程進行錄音錄像,由書記員實時在電腦上記錄庭審情況,同時在各方當事人和審判人員席安裝電腦顯示器,可同步顯示書記員錄入的庭審記錄,以便當事人實時核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