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對象 江蘇省建湖縣人民法院院長 李 悅

  對話背景

  地處黃海之濱,背倚蘇北平原,江蘇省建湖縣素有“魚米水鄉”之稱,農業經濟占據縣域經濟的半壁江山。自2009年以來,該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司法能動作用,全力做好司法保障,促進轄區和諧穩定。今年1至10月,該院受理的涉農糾紛與去年同比下降了36%,42個行政村成為“無訟村”。

  號準服務三農的脈搏

  法周刊:你院是如何找準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積極服務三農的切入點、結合點和著力點的?

  李悅:人民法庭工作直接面向農村、面向農民,是人民法院與“三農”聯系最緊密、關系最密切的窗口和紐帶,在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說,人民法庭在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工作中理應扮演重要的角色。

  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的著力點在于立足其特殊地位,發揮其獨特優勢,體現人民法庭的自身特點和規律,拓展司法職能。一是圍繞農村經濟建設開展管理創新。依法妥善審理好涉及農村土地承包、農產品購銷流轉等方面的糾紛案件,推動農村經濟轉型升級。二是圍繞農村平安建設開展管理創新。積極參與農村社會大調解機制的構建,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累積。三是圍繞農村法治建設開展管理創新。通過加強村組干部法制培訓,幫助村組健全民主議事制度,提高基層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能力。

  厘清管理創新的思路

  法周刊:人民法院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服務新農村建設是當前形勢使然,作為基層法院,是如何探索新路的?

  李悅:思路決定出路,心動在于行動。2010年初,我院成立3個工作小組,帶著5個專題,由院領導帶隊分赴全縣各鎮,深入機關、企業和鄉村就農村社會管理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和社會熱點問題進行充分調研。

  在此基礎上,新一屆領導班子形成一個共識,即:既要體現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又要體現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具體講就是體現“農”、突出“農”,為“農”做好大文章。為此,我院按照“一庭一特色、定點打造、全面開花、亮點紛呈”的工作思路,出臺了《建湖縣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八條意見》,探索出一條人民法庭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的新路徑。

  法周刊:“農”字打頭的《八條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李悅:《八條意見》的主要內容是做亮司法便民“三個”窗口,創新司法利農“三項”機制,打造司法助農“三大”平臺。

  一是方便群眾訴訟,推行快捷舉措,做亮法庭訴訟新窗口,服務社會管理創新,我院設立了“一臺一站一點”訴訟服務窗口。“一臺”即在每個法庭大廳內設立訴訟服務臺,“一站”即在法庭駐地之外的鎮設立訴訟服務站,“一點”即在一些交通不便的偏僻行政村設立訴訟服務點。

  二是構建人民法庭涉農案件審理網絡,完善化解涉農案件訴訟風險評估預警、重大涉農案件調處及涉農案件延伸服務三項機制,促進農村經濟穩定發展。

  三是大力開展“和諧村居”共建活動,搭建制作農村涉訴矛盾糾紛分析年報、“法官結對村官”活動和發送司法建議三個平臺。

  保持內外推進的動力

  法周刊:好的措施關鍵在于落實,你院是如何組織推進人民法庭司法服務三農的?

  李悅:人民法庭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是一項永不竣工的工程,不能流于形式,必須落到實處。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一是抓好部署,落實責任。成立人民法庭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指導小組,將此項工作納入“一把手”工程,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是加強指導,嚴格考核。為每個人民法庭落實一名副院長和一名院機關中層干部,實行幫扶指導。同時,修訂人民法庭崗位目標考核管理辦法,將《八條意見》的落實情況作為一項重要指標列入考核范疇,充分調動法庭干警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人民法庭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必須重視加強內外溝通聯系,我院其他各部門與法庭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全力支持人民法庭參與社會管理創新。法庭還主動向轄區黨委、政府匯報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重要部署、具體措施、進展情況及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積極爭取重視、關心和支持。

  打造司法助農的品牌

  法周刊:人民法庭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是不斷推陳出新的,那么下一階段工作你院有哪些打算呢?

  李悅:我院人民法庭以服務三農為宗旨,積極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收到了預期成效。但我縣目前正處于由農業大縣向農業強縣跨越的重要時期,這既對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為人民法庭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空間。下一階段,我院人民法庭在參與農村社會管理創新、優質司法服務三農方面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建立涉農典型案例公開發布制度。將對本院審結的重大涉農案件,進行篩選評比,選擇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借助當地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引導農民增強法治意識和誠信意識,彰顯人民法庭在服務和保障民生方面的職能作用。

  二是推動農村特困群體權益保障機制建設。一方面,對農村中經濟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減緩免訴訟費用,確保有理無錢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另一方面,積極爭取財政、民政等部門的支持配合,建立完善農村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請執行人救助和特困人員信訪救助制度,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

  三是推動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力度。定期組織法庭干警深入轄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治安重點村居,進行走訪調研,排查矛盾隱患,了解司法需求,做好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