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調解以自愿為前提,在當事人自愿接受調解后要明確原告方的訴請……”近日,吳江法院盛澤法庭聯合吳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綜合服務中心盛澤分中心,開展調解工作培訓,提升調解人員業務水平,為群眾提供高效服務。吳江法院法官朱應明授課,講解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調解方式和調解筆錄、協議的制作方法。

  “通過培訓,中心調解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掌握更加全面,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實務處理更加嫻熟,”吳江法院盛澤法庭庭長鈕曉豐介紹道,“我院與服務中心商討,決定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每年至少對該中心調解工作人員培訓兩次,幫助工作人員理解運用最新的法律、法規及實務操作。”

  據介紹,吳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綜合服務中心,分設在太湖新城(松陵鎮)、吳江高新區(盛澤鎮)兩地,集巡回法庭、檢察聯絡、多元調解、保險理賠等十項功能,是交通事故處理一體化服務中心。“吳江法院去年受理的交通事故糾紛達到1900多件,并且隨著機動車的增多案件還在增長,因此希望通過多部門聯合,有效應對不斷增長的交通事故糾紛。”鈕曉豐介紹,“我院成立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已經進駐該中心辦公,另外我院還在積極聯合該中心其它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實現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進事故處理新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