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畢曉紅介紹了全省法院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有關情況,同時還發布了江蘇法院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18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審結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一審案件2967件,生效判決人數7721人,涉案金額27億余元。從案件審理情況看,全省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近年來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犯罪行為更有針對性。近年來,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發展,犯罪分子針對人民群眾就醫、購物、投資等需求,有目的地搜集人員信息,針對性地實施詐騙犯罪。如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一些犯罪分子就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資緊缺的狀況,針對需求人員大肆進行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截至今年11月25日,全省法院共審理涉疫情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162件174人,在全部涉疫情經濟犯罪案件中占比分別為51.76%和49.86%。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利用大數據對人員信息進行篩選、分析,針對不同人員實施不同的詐騙手段,犯罪更多地由“隨機詐騙”向“精準詐騙”轉變。如沈洋平等人詐騙案,犯罪分子非法購買有保健品購買記錄的個人信息100萬余條,通過電話篩選有意問診人員,向其推薦張伯禮等醫學專家,再冒充該專家收取相關費用騙取錢財。

二是犯罪手段更具智能性。隨著人民群眾防范意識提高,傳統的詐騙手段已很難得逞,犯罪分子手段不斷翻新,從簡單冒充公職人員身份詐騙向設局、下套進行交易型詐騙轉變;從單一“對話式”詐騙向多媒體“情景劇”式詐騙轉變。比如,冒充公檢法人員詐騙案件數量近幾年下降明顯,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理此類案件19件55人,在全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中占比僅為0.70%和0.71%。同時,隨著電信網絡智能化的迅速發展,作案手段技術含量也更高。如投資型詐騙犯罪中,犯罪分子架設可直接操控后臺數據的投資平臺,通過冒充成功人士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引誘被害人在其架設的平臺上“投資”以騙取錢財,騙局更加令人難以識別。

三是犯罪模式更趨產業化。為逃避打擊,犯罪分子將獲取個人信息、網羅被害人、開發網絡軟件、開辦販賣銀行卡、資金套現等一系列犯罪環節相互隔離,逐步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產業鏈犯罪模式,各環節之間各司其職、各牟其利,其行為迷惑性更強,令人防不勝防。如有犯罪分子專門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開辦或收購銀行卡、U盾、手機卡、身份資料等“四件套”,以及對公銀行卡、U盾、對公賬戶、公章等“八件套”用于資金流轉;有犯罪分子專門為“投資型”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開發具有后臺控制盈虧功能的交易軟件;有犯罪分子專門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提取、轉移贓款,各犯罪環節相互獨立,全鏈條打擊難度加大。

四是犯罪空間更加擴大化。通信、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進一步延伸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空間,詐騙分子往往散居在不同地區,相互之間依靠通信、互聯網等手段進行合作。特別是近年來,在司法機關持續嚴打高壓態勢下,越來越多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團伙隱藏境外,利用網絡改號等手段實施詐騙,并于境外取兌詐騙錢款,以此逃避打擊。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判處以境外為窩點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130余人。同時,境外窩點也由過去主要集中在東南亞地區向中亞、蒙古國等地擴大。目前,我省司法機關正在辦理的蒙古國查獲并移交的特大電信網絡詐騙系列案,共計涉案人數900余人,其中,從境外遣返回國的有700余人。

今天上午,省法院組織南通、鎮江、徐州、宿遷四個地區的四家基層法院,對被告人徐松等八人詐騙案等6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這批集中宣判案件涉及收藏品詐騙、博彩詐騙、口罩詐騙等多種犯罪行為,涉案金額總計263萬余元。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和具體情節,對21名被告人分別以詐騙罪判處十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人民幣39萬元。